不负青春 建功立业——“五四青年节”我院干警丁卫、房瑞丽、袁华伟获得殊荣

不负青春 建功立业——“五四青年节”我院干警丁卫、房瑞丽、袁华伟获得殊荣

日前,喜讯传来,我院公诉科副科长丁卫获得首届“鹿邑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荣誉称号,案管办副主任房瑞丽和公诉科员额检察官袁华伟分别荣获“新时代鹿邑向上向善好青年”荣誉称号。这既是他们的个人的一项荣誉,也是全院的一大喜事。荣誉的背后,是他们挥洒的青春、辛勤的付出、对党和人民的一颗赤子之心。

直面时代使命 坚守信仰之美

——首届“鹿邑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荣誉称号获得者丁卫

不负青春 建功立业——“五四青年节”我院干警丁卫、房瑞丽、袁华伟获得殊荣

丁卫,女,34岁,汉族,河南鹿邑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专业,检察员,2006年通过全省公务员招录,以第一名的成绩进入检察系统工作,2011年经竞争上岗担任该院公诉科副科长,该同志从检工作以来先后获得荣誉9次。

不负青春 建功立业——“五四青年节”我院干警丁卫、房瑞丽、袁华伟获得殊荣

丁卫同志为中学生们上了一堂丰富生动的法制课

丁卫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益求精,在检察院工作十二年以来,努力学习,默默工作,敢于担当重任,任劳任怨,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严谨、细致、谦虚、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显著的工作成绩赢得了全院干警的称赞。在公诉科工作七年以来,共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00多件,未成年人批准逮捕与审查起诉案件60多件,在办案中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察微析疑,不枉不纵,严格执法,不错不漏,严厉惩治了一批刑事犯罪分子和经济犯罪分子,在办理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她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努力使未成年人重新走上社会,得到社会的关注和爱护。办理的案件中无一件无罪案件,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履行了一名检察官应有的法律职责。

她做到了:讲廉洁、讲正义、促公正,争取取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识面;在平凡的岗位上,在点点滴滴的繁复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国梦,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执法为民,稳安天下”的检察官情怀!

站好每班岗 树文明形象

—首届“新时代鹿邑向上向善好青年”荣誉称号获得者房瑞丽

不负青春 建功立业——“五四青年节”我院干警丁卫、房瑞丽、袁华伟获得殊荣

房瑞丽,女,汉族、本科学历,现任鹿邑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自2006年考入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以来在工作中她始终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先后被鹿邑县院和周口市院授予“学习型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嘉奖”“三八”红旗手及全市“十佳”办案能手等光荣称号。

不负青春 建功立业——“五四青年节”我院干警丁卫、房瑞丽、袁华伟获得殊荣

房瑞丽同志和同事一起查询某个案件

房瑞丽始终坚持“干一行,爱一行”,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仅2017年就接待律师查询、群众咨询服务200多人次,接待律师登记及上传材料45次;单独和辅助受理案件700多件,纠正公安机关案卷材料不规范情形100多次;单独输入案件625件,单独接收外来文书300多次,扫描上传判决书、执行回执等外来文书121件;网上执行送案审核1145次,其中提出补充意见102件次,较好地履行了案件管理办公室的“窗口”职能。她的敬业精神,道德品质,无不体现出一个优秀检察官的良好素质,得到全院上下的一致好评。

坚守职业良知 捍卫法律神圣

—首届“新时代鹿邑向上向善好青年”荣誉称号获得者袁华伟

不负青春 建功立业——“五四青年节”我院干警丁卫、房瑞丽、袁华伟获得殊荣

袁华伟,男,汉族, 1982年10月13日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2012年3月通过国家统一招录进入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员额检察官。

不负青春 建功立业——“五四青年节”我院干警丁卫、房瑞丽、袁华伟获得殊荣

袁华伟同志在我院组织的“争先创优”演讲活动中获得一等奖

2012年3月参加工作以来,他一直在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具体从事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自2012年参加工作,他先后获得个人三等功、嘉奖、优秀奖、优秀学员等荣誉。

他认真钻研业务,练就过硬本领;他兢兢业业、勇挑重担;他严格执法,为鹿邑县的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他立足本职,兢兢业业的工作精神,不仅得到了领导的认可,也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好评,更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高度称赞,他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公诉原则,努力增强公诉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作到作到执法为民、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牢固树立检察机关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鹿邑县的良好社会风气及社会稳定和谐贡献了一份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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