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誠協議」靠譜嗎?

浙江錦豐律師事務所律師 汪百川VS浙江錦豐律師事務所律師 馬文濤


“忠誠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馬文濤律師:類似 “忠誠協議”無效

首先,人身本身是不允許被限制的,因為不能通過協議去限制一個人身,限制一個人的情感,這是違反民法總則裡面相關規定的。還有前幾年說的一種包養協議,從法律上也是不被認可的,也是違背公序良俗,屬於無效的。

用協議來保障婚姻 值得思考

馬文濤律師:婚姻出發點目的不純導致婚姻破滅

我覺得如果有夫妻倆對自己的婚姻,持一種不信任的態度,認為總得籤一個協議才落袋為安這種觀點,其實是婚姻的目的不純。這是不是這段婚姻存在的一開始就是有問題的,那麼結果一定也是不好的。

汪百川律師:約定婚前財產是契約精神

如果單純只是夫妻雙方婚前財產進行一定的明確,或者說是可能對於後續的財產進行某種分配,從現代人的觀點來說,我覺得這倒沒什麼大不了。可是如果是帶著一個,以後馬上要離的心態。來從事這樣的上述行為的話,那這婚乾脆就別結了,免得兩人遭罪。

哪些常見的婚前財產公證?

汪百川律師:夫妻雙方身價差距大

比方說兩夫妻的父母可能會覺得,男方的房子畢竟是婚前財產,是不是要公證一下。也是保障自己的利益的方式,這也是情理之中。同時,有些是有一定身家的企業家,可能對自己的利益進行保障,也是有他自己的理由的。

馬文濤律師:由父母出資的房產,屬於個人財產

現在很多尤其是年輕夫妻結婚的話,更多的是父母出錢去買房。包括婚姻法解釋出來之後關於這塊也有規定,比如說是父母掏錢買房子的,哪怕是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情況下也可以歸還到你。是不是購買出錢這一方父母子女名下去,這裡法律都有規定。因為本身現在房價特別高,現在這麼高價值情況下法院對這個還是要考慮的。

離婚時候房產怎麼分?

馬文濤律師:以保護婦女和未成年人為大原則

在我們的離婚案子裡面,有個大原則,就是說保護婦女跟保護未成年人,這是法官在審這類案子時的首要原則。所以說法官在判這個案子的時候,在財產分配上面會考慮很多原因,比如說女方的經濟能力。如果這女方長期是在家帶孩子,是沒有收入來源的情況下,那法官會考慮更多給女方一些財富,這時候就有一個很大的自由裁量權。

籤不籤忠誠協議 意義不大

馬文濤律師:法院有自由裁量權,但協議無效

如果說某一方確實證明了另外一方有違反忠誠的行為,比如說有包養小三,或者是其他行為比如家暴行為的情況下,法院可以酌情地讓受害者一方可以拿到更多的錢。這是法院有這種自由裁量權的,但是你的協議本身還是被否定的。

汪百川律師:忠誠協議對婚姻本身意義不大

其實通過法律的層面上,已經對於夫妻之間相互忠實這個問題予以了較為明確的一個規定。如果說違背了夫妻忠誠的義務之後,那其中違反義務的一方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因此籤不籤“忠誠協議”,本身對於婚姻來講沒有任何實際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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