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88531131
业委会可以不用招标直接指定小区物业?为什么?
1、业委会可以不用公开招标,但需具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不用公开招投标的条件。
2、一般地方政府住宅物业规定中约定,小于多少面积以下可以协议招标。比如有的地方规定3万平方米以下的,可以协议招标。
3、业委会直接指定小区物业公司,肯定是不妥的,首先也必须证得全体业主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合法合规。或者业主大会直接委托业委会协议招标无需征询条款。
4、选聘物业公司有多种措施,有政府公开招投标平台;有能力的业委会组织招投标小组向社会公开招投标;业主大会协议招标(就是认为直接指定小区物业公司)但也是公开选聘物业行为;无人看管小区或物业公司撤离,请求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托管物业公司等,无论是哪一种方式,都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地方政府、社区组织、业主,唯一的目的只有一个,符合小区现状的管理质价相符原则,社区安定团结。
和谐社会智慧社区
完全可以,选聘物业有三种方式,协议选聘,招投标(不少于三家),公开招投标,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需要经过业主大会双过半表决通过,确定选聘模式后,对协议选聘的物业再进行业主大会双过半表决通过,可以分两次大会进行,也可以一次大会分两个投票选项进行,是否可以合并一项投票建议征询具体地区行政管理部门。。。但是要体现选聘方式这个投票过程,部分地区还要强制大会对物业是否续聘或者选聘做出投票,只有投出选聘结果,后续才生效,续聘或选聘是必投选项。。。但是如果直接对新的物业或者新的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大会投票,具体看法院判决,个人认为结果无效,直接物业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投标的除外。
一杀猪者一
重庆XX地区
后期物业阶段,业主委员会征求1/2以上业主意见同意,可以续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 后期物业服务企业。
但如果要更换物业公司,3万方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投标。
3万方以下的,可以协议选聘物业公司,但是要合法备案并进驻,前提也要经过1/2以上业主同意并签字确认。
说白了,前期物业阶段,必须按政策执行。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必须老百姓的事情,至少1/2以上业主同意才可以,尊重民意。
大宝78374112
业委会的权利均来自业主大会,包括解聘和选聘物业公司以及是否需要招标等小区的重大事项均由业主大会决定!小区业主均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
业委会不经业主大会而擅自作出的重大决定均不合法!
社会共同体
可以不可以都是在一定条件下的
先说不可以,《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管理行为,且在房管局备案也需提供相关招投标文件。
只有一种情况允许指定企业,“在通过完整的招投标程序过后仍对投标企业不满意的,可通过业主大会选定物业企业”
物业管理圈
物业条例说得很清楚,但物业管理条例就是物业公司的护身符,本身能不合理,小区想成立业委会很难,再加上人心不齐,物业破坏选举……关于业委会选聘物业要不要招标这个问题没有讨论价值!先取消物业再说!
zj9968970
不可以,业委会不招投标请物业公司,肯定是管辖地区的街道办房管所的乱作为,指使业委会做的。现在的广州,有很多小区表面成立了业委会,实际是街道办要业委会聘请物业公司。街道办的人向业主误导,业委会是监督物业公司的,业委会不能自管的。能自管的业委会都是不听街道办的。
手机用户6900608668
1、新开发的物业项目必须要求走房地局的招投标平台!
2、老旧小区可以议标!
大致程序——就是由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大会,对准备接管的侯选物业公司进行产权业主全员投票,得票数第一且票数过半的公司即为中标!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与中标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哈尔大盒
我不是领导,业委员不招标,违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宪法第十五条规定,违反《反垄断法》,指定某个物业公司进入小区,业委员是否受贿,只有鬼知道。
解德麟
可以啊,但中小型小区更适合,大型小区还是要招标的。
但是,既使不招标,对物业公司的相关情况以及物业合同的主要事项,还是要向业主公布,让大家知晓。
对于合同到期,大家又不想换物业公司的,也不用再招标,业委会直接签订延期合同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