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教师何时才能按政策,法律办理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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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国家对民办教师设定的身份是农民,是没有退休制度一说的。退休只是对工人和国家干部才有的特殊照顾。

后来随着民办教师制度和政策的不断完善,1988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算是建立了国家的民办教师退养制度。

能够办理退养的条件是男同志60岁,女同志55岁,连续任教15年以上。失去劳动能力,也可以提前五年退养,因公致残也可以提前退养。

至于因各种原因没有到达年龄,被辞退的民办教师是没有相应的生活补助费的。

尤其是1997年国家下发了《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关停民办教师制度的要求。同时对民办教师通过采取转为公办教师或者招录师范学院民办教师班过渡为公办教师的方式,当然也有一部分实施了提前退养,剩余几十万民办教师被辞退了。

1997年的文件中,国家提出要对退养教师,参照公办教师的一定标准来发放退休待遇。要求在不少省份被落实了。山东省离岗退养教师是按照80%到100%的公办教师标准进行发放退休待遇。内蒙古按照80%,云南,河南,贵州等地是执行2/3的标准左右,黑龙江只剩1/2,湖南不到1/3。青海省是按照800元、1200元和1600元进行执行。



2011年,国家在解决代课教师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提出要将以前被辞退的民办教师纳入养老和医疗保障。但是全国各地并没有参照退养教师的标准执行,而是参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关规定,按照每年教龄发放10到20元的养老补助,进行养老补偿。

不过各地在当年的文件中都明确提出要参照经济社会发展,不停的提高标准。这已经过去好多年了,一些地区已经过去5~6年了,希望有关部门切实提升标准。能够参照离岗教师的标准,甚至是公办教师的标准,来发放养老待遇就好了。如果能达到,每年教龄100到200元,大家就没有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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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尊师重教的人士,都会关心原民师的养老问题。广大的网友也是一再为民师呼吁,为民师呜不平。

这是因为原民师也确实为我国的农村基础教育付出了心血。甚至大部分青春年华都倾注在教育事业上。他们在我国困难,师资力量严重短缺的特殊时期,加入到教师队伍的行列,无怨无悔,奋斗在教育第一线,为我国教育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

国务院,国家教委在1992年41号及1997年32号文件中,曾多次要求地方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对民办教师问题予以落实。保证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尚未实行离岗退养制度的地区,尽快建立离岗退养制度。已经建立民办教师离岗退养制度的地区,要参照公办教师退休的有关规定,适当提高现行生活补助标准。

现在的民师们,大多在六十,七十多岁的年纪,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生活很是困难。多么渴望地方政府能按照国家教委的指示精神,尽快解决民办教师的养老待遇和提高补助问题。给他们心灵的安慰,让他们能够幸福的度过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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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给现在大家呼吁的”原民师”定位,其实就是为1985年以前参加教育工作的非公办教师(称之为民办教师)中那些没有陆续转为公办教师的人、一些因个人原因改了行又后悔的人、一些诸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纪引咎辞职或被辞退又回到生产队务农的、还有不是经县级批准省里备案的、经过多次考试又不合格,最后被辞退的那些人。这些人在与同龄农民一样享受着承包地、责任回、粮补,也就是农民应该享受的待遇他都有,但他又比农民多享受到了教龄补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文件精神,对1985年12月31日前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教师实行了退养政策。退养费收入标准不低于当地(以旗县为单位)公办退休教师平均退休费收入的2/3。 近年来,对这些被辞退、离岗的人,按教龄(最多12年)给予了一次性经济补助。在我们这里,这些政策都落实了,其它省份可能在落实上还存在偏差,要不然总有人提“原民师”问题呢。

那么为什么一些“原民师”没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而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其实国家在1997年就把民师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了(我们这里1998年开始的)。由于当时有一些人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认识不够,错过了参保机会。不过后来大部分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见《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教人[2011]8号)。虽然国家发布了政策,由于传达不到位或个人原因,到现在仍然有少部分人没参保。

实际上没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原民师”与当时在国有企业(当时叫国营企业)、县办大集体做临时工的人一样性质,只不过你在三尺讲台,他在工厂务工,都没有社会保险。后来国家对这些原民师给予了教龄补贴,那些临时工的工龄又有谁给他补贴?都是一样的中国公民,都在各自工作岗位为国为己奋斗,只不过是分工不同罢了。你有了教龄补贴嫌少,他可什么都没有啊!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要想把这部分“原民师”的教龄和当时在国有企业(当时叫国营企业)、县办大集体做临时工的人的工龄作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都很难,况且还要与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原民师”一样享受退养待遇更是难。争取吧!



我爱我家214230147


许多原民办都已作古,活着的不多且都是七十左右或以上岁数的人了,在那个特珠年代、这群特殊老师的确作出了贡献;而今社会主义国家进一步发展了、强大了,是应该尽快考虑这个群体的后顾之忧了...


时间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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