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了一个天大的错,
一个无法挽回的错,
如果可以,
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换我女儿回来。"
被告席上,王晓燕回忆起被自己殴打致死的 7 岁女儿,再想到家中的小儿子,充满了悔恨。
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王晓燕因故意伤害罪被江苏常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4 年,剥夺政治权利 2 年。后被告人提起上诉,近日,苏州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7 岁女孩突殒命
2017 年 7 月 14 日凌晨 5 点半,一对夫妇将一名 7 岁女孩送往常熟市梅李医院急救,同行的还有一个小男孩,但女孩送来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经抢救无效死亡。医务人员发现,小女孩身上有青紫,肚子鼓胀,像非正常死亡,问过女孩的爸爸后得知是被家长踢了一脚,遂马上报警。 当地派出所接警后立刻到医院开展调查,令人震惊的是,殴打女孩致死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亲生母亲王晓燕。
经法医鉴定,女孩瑶瑶符合因腹部外伤引起横结肠穿孔,进而导致弥漫性腹膜炎,最终因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重男轻女种祸根
是什么让一个母亲对亲生孩子下这样的狠手?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因父母外出打工,瑶瑶自 2009 年出生后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2016 年才来到父母身边生活,但此时父母给她生了一个弟弟。周围邻居、老乡都说,王晓燕平时重男轻女,对两个孩子的态度截然不同,明显疼爱儿子,给两个孩子的吃穿也有很大区别,还经常因为琐事打骂瑶瑶,逼迫瑶瑶洗锅碗、洗衣服、倒马桶。瑶瑶身上常常青一块紫一块,还曾在烈日下被罚跪。
因长期遭受家暴,瑶瑶非常害怕王晓燕,平时很少和她说话,王晓燕因此更为恼火,变本加厉的虐待女儿。
为阻止王晓燕对女儿的家暴,丈夫李斌多次与她吵架,甚至提出过离婚,但被家中老人劝和。
悲剧发生为时已晚
2017 年 7 月 13 日上午,在自家经营小超市里,王晓燕与往常一样,因为一点小事对瑶瑶采用手打嘴巴、脚踢腹部等方式进行殴打,孩子不敢吭声。晚上李斌回到家中,发现女儿有点发烧,就给她吃了点退烧药和消炎药,直到第二天凌晨,夫妻俩发现女儿已经没有办法翻身、起床了,也无法说话,才意识到不对劲,连忙将孩子送医抢救,却为时已晚。
经司法鉴定,被告人王晓燕作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今年 1 月 15 日,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晓燕犯故意伤害罪,向常熟法院提起公诉。
常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晓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 1 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常熟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晓燕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 14 年,剥夺政治权利 2 年。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近日,苏州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孩子太可怜了!
想不通,都是自己亲生的,怎么舍得对其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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