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高校|湘潭大學|招聘專任教師:182名

公辦高校|湘潭大學|招聘專任教師:182名

湘潭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182名專任教師方案(第三批)

湘潭大學創辦於1958年,是黨和國家及人民軍隊的主要締造者、一代偉人毛澤東同志親自倡導創辦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是湖南省唯一的教育部共建大學、湖南省唯一沒有經過大規模合併的老牌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學校綜合辦學實力穩定在全國高校80位左右,研究生教育競爭力位列全國80強。學科覆蓋10大門類,化學、材料科學、工程學、數學等4個學科的ESI排名進入全球大學和科研機構前1%,共建有3個國家重點學科,11個國家特色專業,15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

為了實現全面建成有鮮明特色的高水平現代大學的目標,推進學校"雙一流"建設,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結合改革發展需要,我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下,湘潭大學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湘潭大學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湘潭大學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學科目錄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專業技術崗位37個,招聘計劃182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詳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佈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湘潭大學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日-2018年10月15日。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網上報名請應聘人員進入湘潭大學人事處網站,點擊"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http://zp.xtu.edu.cn/)找到對應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並將學歷、學位證明材料、身份證、科研成果及獲獎等材料的電子文檔上傳,文件大小不超過2M。現場報名請應聘人員攜帶學歷、學位證明材料、身份證、科研成果及獲獎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到湘潭大學人事處(辦公樓411室)報名。

3.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於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則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在湘潭大學人事處網站公佈,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

1.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1。對少數專業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後,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核方式

採取教學能力考核和學術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教學能力考核和學術評議各佔綜合成績的50%。教學能力考核採取授課或學術報告的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教學態度、教學能力及方法等基本素質進行考核,總分100分。學術評議主要對應聘人員的科研能力、發展潛力等方面進行評議,總分100分。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後,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及是否違反政策法規等情況。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考核結果,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湘潭大學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被聘用的新入職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福利及績效工資等待遇。同時根據應聘人員的科研成果,學校為其提供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等人才引進待遇,標準面議。

七、聯繫及監督方式

聯繫人:陳老師、張老師

聯繫電話:0731-58292074(湘潭大學人事處)

監督電話:0731-58292133(湘潭大學監察處)

湘潭大學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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