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守护两江”在行动

为充分行使检察公益保护监督职能,守护同江市境内松花江、黑龙江流域生态环境,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结合同江地域特点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实际,以“在行动、再出发、再继续”为主题,积极开展 “守护两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认真履行生态资源保护监督职能。

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守护两江”在行动

一、主题鲜明,“守护两江”行动稳步推进。同江市地处松花江、黑龙江交汇处,流经同江境内黑龙江长166千米,松花江长38.5千米,同江境内另有拉起河流、莲花河、青龙河、鸭绿河、黑鱼泡河五条主要河流。两江渔业资源丰富,其中施氏鲟、达氏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物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黑龙江既是中俄界江,也是中俄两国渔民共同的作业渔场。同江境内有著名的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黑龙江冲击下的自然岛屿,由黑瞎子岛、男女岛等几个岛屿和黑龙江部分水域及三角泡等组成。松花江、黑龙江流域分布着众多的岛屿,是鱼类产卵繁殖和栖息及洄游通道,具有极高的生态价值、科研价值、社会价值以及经济价值。

针对丰富多样的生态资源,同江市院从2018年9月起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守护两江”专项监督活动。一是2018年9月,以“守护两江”“在行动”为主题,集中开展渔业资源和水资源保护检察监督活动;二是2019年,以“守护两江”行动“再出发”为主题,集中开展河道管理检察监督活动;三是2020年,以“守护两江”行动“再继续”为主题,集中开展自然保护区检察监督活动。三年期间,力争通过办理一批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案件,实现“小切口,大作为”的扎实成效。

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守护两江”在行动

二、有的放矢,剑指损害生态环境问题。“守护两江”行动主要针对“两江”“五河”流域的渔业、水质、河道管理、自然保护区等涉及生态资源领域存在的损害问题进行检察监督。其中渔业资源主要针对三江口渔业资源管理站、同江市渔政分别对常年禁渔区、禁渔期捕捞监管行为进行监督;水质主要针对海事部门、环保部门分别对船舶污染、工业和生活废水废弃物排放等监管行为进行监督;河道管理主要针对两江五河沿岸违建、高杆作物、非法采砂等监管行为进行监督;自然保护区主要针对自然保护区内生态保护监管行为进行监督。监督内容具体,方向明确,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2018年6月,同江市院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佳木斯三江口水产资源管理站不依法履职,对同江境内松花江段常年禁渔区非法捕捞行为监管不力,遂向其派出机关佳木斯市农业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渔业资源监管职责。佳木斯市农业委员会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加大了对江面和打鱼滩点的巡查次数,并在三江口常年禁渔区组织开展鱼类增值放流,共放流白鲢夏花50万尾、黑龙江野鲤和鲫鱼成鱼5000尾。

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守护两江”在行动

三、常态监督,保护生态环境持之以恒。建立与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联系协调机制,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实现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常态化,提升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意识和水平,有效改善部分水域和河道问题长期持续的局面,促进绿色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形成,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管双赢、多赢、共赢的最佳效果,让同江的水更清、草更绿、景更美,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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