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機構改革方案》已獲黨中央、國務院正式批准

省級機構改革再添一例,《遼寧省機構改革方案》已於日前獲批。

據10月14日出版的《遼寧日報》報道,10月13日,遼寧省省級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在瀋陽召開,主要任務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正式批准的《遼寧省機構改革方案》,動員省直各部門各單位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責任,服從大局,嚴守紀律,高標準高質量完成省級機構改革任務。

報道稱,遼寧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陳求發強調,黨中央、國務院正式批准《遼寧省機構改革方案》,標誌著遼寧省機構改革工作由制定方案階段轉入組織實施階段。

陳求發提到《遼寧省機構改革方案》具有三個主要特點,分別是:

與中央基本對應設置省級黨政機構。建立健全和優化省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更好發揮省委領導作用,強化組織協調能力。加強省委職能部門的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新組建一批省政府工作部門和部門管理機構,同時撤併一些機構;

因地制宜調整優化機構設置。突出抓重點,優化營商環境機構設置,加快提升營商環境建設水平。突出補短板,加強扶貧部門機構設置,進一步強化職能。突出省情特色,發揮遼寧省軍工大省優勢,探索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新路子;

統籌推進其他各領域改革。深化省人大機構改革,重點加強人大對預算決算、國有資產管理等監督職能,更好發揮職責作用。深化省政協機構改革,重點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充分發揮專門協商機構職能。深化群團組織改革,重點是創新群團組織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將力量配備、服務資源向基層傾斜。深入落實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探索實行更大範圍的綜合執法。

此外,遼寧省委常委、秘書長劉煥鑫宣佈省委、省政府關於做好省級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陸治原宣佈省委關於新組建單位籌備組的決定。

10月13日,遼寧省政府黨組也召開會議,傳達了全省省級機構改革動員大會精神,研究部署政府系統機構改革工作。

此前,遼寧省已從去年開始,先行啟動了省直事業單位改革,對經營性事業單位應轉盡轉,對公益性事業單位嚴格管控。

據人民網報道,遼寧省編制辦副主任陳相元今年6月11日介紹稱,遼寧省直機構公益性659家事業單位,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原則,將相關單位職能相近的該合併合併,整合為65家大型事業單位。該報道稱,遼寧要求今年7月底前省直事業單位改革到位。根據安排,改革後,省政府直屬部門原則上一家不超過一個事業單位。

除遼寧省外,此次省級機構改革,已有海南、福建、山東、江蘇、廣東、湖南等6個省份的改革方案獲批准並由當地官方媒體正式披露。

根據中共中央今年3月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報黨中央審批,在2018年年底前機構調整基本到位。省以下黨政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在2018年年底前報黨中央備案。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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