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官融心結 學前送來撫養費

  2月26上午,閻良法院執行員將一萬餘元的撫養費送到了孩子媽媽黃娟(化名)的手裡,馬上就要開學了,孩子小聰又可以高高興興的上學了。

  2016年2月,黃娟與張榮這對一同走過16年的夫妻,在閻良法院民事審判庭的主持下解除了婚姻關係,雙方協議,孩子小聰由母親黃娟撫養,父親張榮每月支付小聰撫養費,直至小聰獨立生活為止。

  大人離婚,對小孩往往是巨大的傷害,小聰就是這樣,在父母離婚後,每次父親想見她時,總是以各種理由避而不見,父女矛盾漸生。張榮一時氣憤就斷了小聰的撫養費。因此,孩子母親黃娟向閻良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撫養費。2017年底,閻良法院執行一庭受理該案後,立馬傳喚其父親張榮履行案款,當了解案情後,執行法官耐心撮合,讓雙方通過微信進行溝通。血濃於水,父女之間沒有化不開的堅冰,經過執行法官的努力,其父親張榮爽快地向小聰支付了全部撫養費。

  法官提醒:父母離異對孩子造成的傷害是巨大的,作為離異家庭的任何一方,都應當對孩子付出最大限度的關愛,孩子是無辜的,不管婚姻關係是否存在,孩子永遠是你們的骨肉!(文/阮建鋒 趙生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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