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升級:第八章 陽光下的罪惡

犯罪升級:第八章 陽光下的罪惡

第八章

全省打擊殺人犯罪工作研討會在哈爾濱召開,徐廳長號召充實加強刑偵力量。90年代黑省五起系列殺人大案的回顧。

1995年2月6日,黑省公安廳在哈爾濱召開了“全省打擊殺人犯罪工作研討會”,

會前,徐廳長和張廳長交換了幾次意見,取得共識。儘管鶴崗發生大案,這次會還是要開,而且更有召開的必要。事實證明,殺人犯罪案件的增加不是偶然的和暫時的社會現象,這種現象背後隱蔽著深刻的社會原因。應該看到,面對變化了的形勢,刑偵工作在許多方面還顯得不夠適應,必須儘快就目前殺人犯罪的規律、特點、打擊對策及偵查中存在的教訓和問題進行深入探討。

徐衍東廳長在講話中強調指出,人民警察是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保衛人民群眾的生存權。人命關天,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保衛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是公安機關第一位任務,必須從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維護治安大局的穩定、貫徹落實全省經濟發展總體思路的高度出發,清醒認識打擊殺人犯罪的重要性。現在必須抓住主要矛盾,把打擊殺人犯罪活動作為公安機關的突出工作,盯緊大要案件的偵查破案工作,把各有關部門和警種的作用都充分發揮出來,把各種保障措施落實到位。

老實說,在很長一個時期,刑事警察在中國警察隊伍中的地位並不突出,甚至是處於“秘密戰線”上,很少宣傳報道。中國警察的形象主要靠一些“窗口”警種來樹立,如交警、戶政警等,這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交通警天天站在街面上,戶籍警經常下街道,都穿制服,人人看得到,一舉一動影響重大,直接關乎國家信譽。刑警平時穿便衣,混同於普通老百姓,許多情況下不宜暴露,工作的苦和累鮮為人知。甚於工作成績有時也因“保密”原則不能披露,所以常作默默奉獻的“無名英雄”。現在形勢不同了,社會治安變為突出問題,治安的關鍵在刑警,刑警的重要性直接關乎國泰民安,其地位也就凸現出來。徐廳長的講話贏得了刑警幹部們的熱烈掌聲。

犯罪升級:第八章 陽光下的罪惡

張廳長分析了殺人犯罪活動居高不下的原因,除社會原因外,他認為,主要問題是對殺人犯罪活動打擊的力度不夠,偵查破案的水平不高,懲處犯罪的威懾力不強,沒有犯罪分子造成強大的心理壓力,沒有形成使犯罪分子不敢輕易殺人的社會氛圍。出現這種狀況,一是有些公安機關的領導同志對打擊殺人犯罪工作沒有引起高度重視;二是對殺人犯罪活動的新情況、新變化缺乏深入的分析研究,有些地方只靠排查因果關係,偵查工作還侷限在對付一般“毛賊”的層次,不能應付設計型、智能型犯罪;三是偵查破案水平低,破案率有所下降,破案週期長、積案逐年增多,有些殺人案件不能及時偵破演變為系列案件。另外,公安機關各有關部門和警種打擊犯罪的合力不強等也是原因。

他提出,一定要加強領導,強化偵查工作;特別是要加強現場勘察工作,善於綜合運用多種偵查措施和手段,充分發揮整體作戰的優勢,要下力氣追捕逃犯,打擊懲處犯罪,重視信息的蒐集、傳遞、交流和研究。還要加快辦案速度,提高辦案質量,爭取在三年時間內把殺人犯罪活動的囂張氣焰打下去,推動整個社會治安工作。

張昕楓重提了九十年代以來的五起特大案件,並且提到剛剛發生的鶴崗“1.28”特大殺人搶劫案件,他認為,這六起案件集中反映了90年代重大刑事犯罪的發展趨勢,明確地提出:鶴崗“1.28”特大武裝殺人搶劫案件標誌著重大刑事犯罪的升級。與會者反應極為強烈,會場上議論紛紛。顯然,;鶴崗“1.28”大案已向全省、乃至全國公安工作提出了迄今為止最嚴重的挑戰,能否迅速偵破這起案件,也是對整個公安戰線的考驗。

說鶴崗“14.28”大案是重大刑事犯罪的升級,就要先了解90年代以來黑省發生的五起特大殺人案件。瞭解了這五起特大案件驚心動魄的偵破過程,才能瞭解黑省公安力量在偵破大案中所積累的經驗和教訓。觀察鶴崗“1.28”大案的偵破前景。

1990年到1992年8月,哈爾濱市連續發生7起駭人聽聞的殺人碎屍搶劫案件,經過廣大公安民警一年多的艱苦努力,此案於1992年9月16日偵破。91年4月9日的碎屍案發生後,公安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根據現場勘察獲取的情況和線索,立即從查找屍源、發現作案第一現場及查清現場遺留物三方面入手,開展偵查工作。4月26日至5月5日,相繼在南崗、道里、太平、動力四個區的高層居民樓臺的酸菜缸、紙箱裡發現了同一女性被害人的屍塊。5月28日。動力農林二道街東端馬葫蘆內又發現兩具被肢解的女屍。對上述案件,專案組及時認真地分析研究案情,一致認為這三起案件雖無併案偵查的充分根據,但確有相似之處。經研究,市局於8月6日下發了偵破三案的工作方案。10月29日,從體育二道街汽廠宿舍附近馬葫蘆內打撈上兩具高度腐敗的女屍,動力分局又於11月5日下發偵破四案的工作方案。1992年5月14日,動力體育街10號居民潘XX家菜窖內又發現一具女屍。由此可見,作案分子氣焰十分囂張。1992年5月29日,市局下發《關於六起殺人碎屍案的偵破方案》,方案中對案情作出了4點分析,這是比較準確的分析。工作中,專案組認為案犯多在文化娛樂場所獵取作案對象,遂於1992年6月16日召開了全市100多家舞廳、影院等場所經理參加的動員大會,號召提供線索。9月3日上午,曾參加會議的某俱樂部業務員孫X到專案組反映,其朋友孫XX的妻子王X已失蹤一年之久。專案組根據這一線索,深入追查,得知王X失蹤前曾帶一個BP機(126-11379),目前,它仍在一個男人手中使用。最後終於追查出案犯韓利,並於9月15日將韓捕獲。

韓犯曾因強姦婦女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1987年假釋。他抱著“因為女人犯了罪,非殺百八十個女的”的報復心理,連續將賣淫婦女領到預定地點殺害,並逐慚由報復殺人轉向侵財殺人,有目的地選擇戴金銀首飾的賣淫婦女作為殺人搶劫對象。韓利精心設計作案,利用家裡在多處有房的充裕條件,將戶口落在南崗西大直街,自己長期居住在動力區兆新村的母親家,卻在體育街14號其兄韓X的空房處作案。韓X是公安機關的幹部,他的空房對門又是不常住的某政法機關幹部,使韓利有了在“紅帽子”底下作案的安全保險係數。整個偵破過程中,公安機關從案情分析到確定偵查方向、調查範圍到最終捕獲罪犯,都是成功的,而市、區兩級專案組連續堅持工作達一年之久,在以往的偵查破案中也是不多見的。另一宗相似的案件也發生在省城。

1993年10月8日、9日、22,哈市南崗區清濱路、保健路,動力區電工學院附近分別發現被肢解的人體屍塊。市局立即組織開展偵破工作,根據多處拋屍現場的勘察、調查走訪以及屍體解剖情況,結合道里區買賣街碎屍案件的有關情況,市局決定以動力、南崗兩區為重點,刑偵、技術部門積極配合、參與,全市各有關部門全面啟動,開展對碎屍案件的偵查。動力分局根據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精心安排、嚴密組織,制定本區的工作措施,緊緊圍繞以朝陽、建築、和平、安樂四個派出所及鄰近村屯為重點的中心區域,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方式開展工作。11月9日,獲悉重點人侯凱拋扔的“垃圾”中有一隻人手後,在市局的統一指揮下,及時捕獲了殺人兇手侯凱。

犯罪升級:第八章 陽光下的罪惡

侯犯供認:自1992年12月起,先後在兒童電影院勞務市場、斯大林公園、兆麟公園等處,以僱傭或交朋友為名,利用租住田地街、哈達屯房屋的便利條件,殺死外地男子4人。以後膽子越來越大,又陸續將結識的賣Y婦女、僱工李慶傑、自己的妻子何玉蓮、仇人潘奎祿及其妻女、朋友馬春華及其姘婦等殺死,共計殺人作案12起,殺人未遂一起,殺人碎屍12人。侯犯因詐騙兩次被判刑共計16年,提前假釋,繼續作案的動機包括滿足其吃喝玩樂的需要。另一起搶劫殺人案件發生在牡丹江。

1993年6月23日13時30分,牡丹江市郊區公安分局接到牡市制米廠基建科工程師翟延河的家屬及單位職工報案:三道關鄉政府對面南山坡上發現一具被掩埋的屍體。主管刑偵的副局長率隊趕到現場,剝離土層後將屍體起出。經翟的親屬及單位職工確認,該屍確是6月16日失蹤的工程師翟延河(男,37歲)。進一步擴大搜索範圍後,在距翟屍體約20米處又挖出一具女屍,辨認確定為與翟同日失蹤的市制廠供銷員曲愛華(女,30歲)。兩具屍體經初步檢驗認定均為他殺。市公安局領導對此安十分重視,市刑警大隊於6月23日連夜召開全體幹警大會,通報案情,要求市區各級刑偵部門迅速蒐集近日市區失蹤人員情況。

經對被害人家屬和單位職工走訪,瞭解到,翟延河與曲愛華失蹤後雙方家屬認為兩人為私奔出走,動員了親戚朋友和單位同事在牡市多次尋找, 最後在三道頭旅遊點發現屍體。調查走訪中,三道關醉心閣飯店工作人員根據偵查機關提供的翟、曲二人體貌特徵舉出了線索:6月16日16時許,翟、曲二人曾到此飯店吃飯,這期間有兩名30多歲的男子騎一臺黑色無牌照的嘉陵70摩托車在附近一處空房內觀望。當翟、曲二人吃完飯騎一臺紅色摩托車駛向市區方向時,這兩名男子騎車尾隨。在此以後,有人看見過紅色摩托車停放在一處公路邊,黑色嘉陵70摩托車停靠在此車旁,但周圍沒有人。另據三道關村村民王XX反映:騎黑色嘉陵摩托車的男子向他借過鐵鍬。技術部門對屍體進行剖驗,認為翟、曲二人系被鈍器擊傷頭部致死。

市局決定以三道關為重點著手工作,特別注意尋找黑色嘉陵70摩托車。分局長崔春生帶領刑警隊長張健華、副隊長張森、偵察員於佔軍等人於11時30分趕往三道關。途中,張森、於佔軍二人乘車路過豐收村北約2華里地一排廢棄油庫時。發現有臺黑色嘉陵70摩托車停放在廢油庫的磚房旁。兩人停下車走到近前,發現摩托車沒有牌照,便警覺地把槍彈上膛,走進磚房檢查。進屋後,見兩名30多歲的男子正一邊收拾屋子,一邊燒燬一些物品。張森和於佔軍機敏地將兩個男人擋住,實行檢查。當他們認出燒的是摩托車零件時,那兩人突然瘋狂地撲上來用鐵錘猛砸偵察員頭部,在格頭中,兩名男子都被擊斃。

大批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從兩名男子身上搜出翟延河的行車執照,又經目擊者辨別,確認他們即殺害翟、曲的兇手。後查明兩名罪犯一個叫程遠才,38歲,原住大灣村;另一個叫胡殿亭,35歲,原鐵路聯結員,二人都有前科並被判過刑。在二人家中搜出金戒指5枚、金項鍊2條、金耳環2副、手錶9塊、眼鏡7副、機動車行車執照3本、機動車牌照3副、駕駛證1本、摩托車5臺、坤包3個、匕首2把、手錘2把等物證。證明二犯還有其它罪行。25日和26日郊區分局動員全體民警、失蹤人員家屬和現場附近1200多名群眾到豐收、新豐、三道關等地的山上查找,找到7具男屍、6具女屍,以後又陸續找到4具屍體。經過對物證和聯繫受害人家屬、認定程、胡二犯殺人作案9起,殺死17人。犯罪的主要目的是搶劫、但不排除伴有強姦犯罪。被害人中除1人是單獨被害外,其他16人都是成雙被害,他們絕大多數各有家庭,都是在工作時間騎摩托車到荒山僻靜處幽會被罪犯盯住。失蹤後家屬以為發生“私奔”不好報案,只是私下去找,影響了及時破案。

程、胡二人作案方式也是殘忍狡猾的,他們在牡丹江市進入三道關的交通要道口上設定了“觀察點”,凡進入三道關騎摩托車的男女,都不放過,最囂張時一週內連續作案4起。有時還設下煙幕。6月9日牡丹江林業局老幹部處副處長於XX與北山街道辦事處居委會主任劉XX失蹤,有人在6月11日發現他們失蹤前駕駛的轎貨車,車上留有女被害人親筆書寫的紙條,上寫“你們別找我們,我們一起去廣州了。”通過案件分析,得知這紙條是犯罪分子行兇時逼女方留下的,這種作法曾一度迷惑了被害人家屬和警方。第四案件破獲於1993年警方發動的“百日攻堅戰”中,偵查過程長達2年多。

1991年5月29日,在牡丹江市鐵嶺河鐵路南側一圍牆處發現一具女屍,經法醫檢驗,系被他人勒頸致死。牡丹東安分局成立了以分局長顧德福、副局長龐巖峰等10人參加的破案班子,發佈了認屍廣告。5月30日,牡市襯衣廠廠長段XX來分局辨認,這具女屍系技術室技術員施桂興(女,38歲,已婚),之後公安人員立即對施的接觸關係、知情人進行廣泛調查。據該廠職工反映,施在4月份曾到瀋陽、丹東等地公出,特別在死的前天,有一名34-35歲、身高1.75米左右、大眼睛、雙眼皮、皮膚較白的男子來廠找施,兩人在門口交談過。專案組在施的辦公室抽屜裡發現了她與這名男人在瀋陽市北陵公園的合影照片。施的嫂子也反映,在施家見過這個男人。

根據施報銷宿費收據上的地址,專案組前往瀋陽市公共汽車公司招待所進行調查,通過旅客登記得知一名住營

口市西市區的旅客秦東明曾與施同時離開招待所,都前往牡丹江市。專案組抓住這一線索找到營口市,在當地公安部門協助下,瞭解到期秦東明曾作案和被判刑多次。1988年他帶著另外9人搶劫客車乘客,獲現金等物品總價值人民幣4萬餘元,然後潛逃。秦的血型為AB型,與死者血型相符,遂基本認定秦犯是殺害施桂興的兇手。東安分局報告省公安廳後,省公安廳發出[1991]33號通緝令,要求緝拿秦犯歸案。秦東明已於1990年流竄到雞西市雞冠區,化名王剛,當年4月與市民政局工人尹XX相識並同居,租住一間房子中,兩人在1991年5月生下一子。

1991年7月22日,雞西市刑警大隊偵察員楊國良接到如XX報案,訴其妻張XX(女,23歲)被一個叫王剛的QJ了。楊國良經請示帶人將王剛抓獲審查。對被害人張XX提供的背心褲衩進行檢驗,證明上面的混合精斑,屬AB血型,對王剛唾液進行檢驗,結論也是AB型。據此,刑警大隊對王剛作了多次審訊,但王剛拒不承認。由於證據不充分,無法起訴,於1991年12月決定對王剛解除收審,偵查工作並未停止。

王剛經常離開雞西,獨來獨來,行蹤詭秘,無人知道其真實身份和活動情況。在群眾工作中,售票員瞭解到王剛常打罵同居的尹XX,威脅要殺死她,雙方關係緊張。於是偵察員開始正面接觸尹XX,請她配合工作。尹透露,自同居後,王從不先知父母在何處,生孩子後要給孩子起秦姓。過了段時間,尹向刑警大隊報告,說看到王剛有個身份證,姓名為秦東明,住址為營口市西市區和寧裡8-5號。還反映王剛前幾天動向不明,回來時腳有傷,帶了一個金項鍊。雞西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局指揮中心報告情況,請指揮中心轉營口市公安機關對秦予以協查。指揮中心後通報說,秦東明於1991年在牡丹江殺死一名婦女施桂興,屬通緝對象。1993年10月17日晚,雞西居民李XX報告,一個叫王剛的人將她劫持到北大HEQJ。分析判斷後,刑警大隊派出偵查員在李XX住處擒獲。將秦轉回牡市審理。牡丹江市公安局周密設計審訊方案,迫使秦東明在鐵的證據面前繳械投降。

秦犯交代,1991年4月,他在火車上與牡丹江襯衣廠技術員施桂興相識後,同在瀋陽下車,住汽車公司招待所,並在北陵公園合影,4月29日同時離開瀋陽返回牡市。從此,兩人來往密切,發生了關係。5月份,秦從寧安縣要回欠款21000元的支票,請施桂興幫助提取現金,施向秦索要5000元的好處費,秦便產生敢向男人勒錢的女人一定要殺掉的念頭。5月29日秦將施騙出,用繩子將施捆上,用樹枝抽打施的臉部,然後用繩子將施勒死,投入江中。

秦犯被繳械後,專案組認為這個無職業的逃犯自1988年被通緝一定還做過不少大案,遂晝夜突審,迫使秦犯交待了了從1991年5月至1993年11月在全國4省16市、縣作案33起,殺死32人,殺傷2人,搶劫大量財物的事實。

秦東明獵取的對象多數是青年婦女,在他殺死的的33人和殺傷的2人中,有32人是賣Y婦女,因求錢心切被害。

他還以職業作為掩護,在牡丹江做業務員時,每次負責催要欠款,都用自己偷來的贓款頂帳,取得領導的信任,還被提拔為業務主任。又以“大款”面目逃避警方注意,每到一地,都住高檔賓館,吃高檔飯店、。他還注意研究公安機關抓逃的規律,曾有五個春節在火車上度過。秦東明的犯罪手法顯然高過上述其他罪犯。而更加複雜的是自1991年至1994年連續發生在柴河、牡丹江、海林市的系列殺人搶劫案,6起案件均為兩人結夥所為。

1991年4月22日,海林市柴河林業地區刑偵科發現內勤趙偉石(男,29歲)一整天沒上班,即派人查找,見到他與女兒趙宇被人殺死在家中。案發後省公安廳、省林業公安局及牡丹江林業地區公安局都派人趕到現場,勘察中提取了兇器2件(菸灰缸及繩索2條)和趙家地面磚上殘缺穿襪足跡1枚等。同時發現趙佩帶的“六四式”手槍一支、彈夾一個被搶。經調查,瞭解到趙偉石夫妻不合,兩人都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專案組懷疑犯罪分子是因姦情臨時動意殺人,搶槍則是為了轉移公安視線。經大量工作,收審了重大嫌疑人王衛光,王交待了作案過程,但不交待槍支下落,後推翻證詞,案件未能進入訴訟程序。

1994年1月17日,海林市刑警大隊接到一起報案,趕到市公安局交警隊車管股股長王建才家中,見到王和他的3個孩子分別被殺死在3個房間內。王建才中4槍,3個孩子各中1槍,從衛生間的門把手上提取到血指紋一枚,從3個房間提取了“五四式”手槍子彈頭5枚、彈殼7枚,在客廳沙發和地面上提取了足跡。

王建才的女兒王威是倖存者,據她描述,當日下午約4時10分,她在廚房裡做飯,父親回到家中。隨後不久,門外進來2個陌生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年齡都在40歲左右。兩人直接進入客廳與王建才談話。以後,客廳裡發出2聲槍響,王威側頭探視,見父親坐在客廳的沙發上,頭部出血,胖子正用槍逼住他頭部。王威驚叫一聲,瘦子就奔過來用手槍朝王威頭部開了一槍,但槍沒響,王威轉身跑入衛生間,隨手推上門,插上插銷,又推開風窗跳入後院跑到鄰居家求救。市局當即部署警力在交通要道堵卡,同時檢驗彈殼,發現現場使用的兩支槍分別是1991年4月19日在柴河殺死民警趙偉石時搶走的手槍和1993年10月6日在海林鎮殺死石河派出所所長丁國春夫婦搶走的手槍。對現場周圍目擊者和出租車司機的查訪,查明2名犯罪分子從海林乘出租車輾轉逃往牡丹江市樺林鎮。

根據槍支來源和罪犯逃跑方向都是柴河,被害對象都是柴河人,由省、地、市及牡市林業分局領導同志參加的破案總指揮部以及柴河、樺林兩個分指揮部制定了偵破方案,決定以柴河為主戰場、海林、樺林為分戰場,確認“五種對象”、“四個條件”,又以指紋為依據,開展大規模大聲勢的摸查。指揮部根據作案特點將柴河和牡丹江另外3起特大搶劫殺人案件聯繫起來一併考慮,擴大了摸排對象,對現有黨政幹部、公安政法民警也逐人進行調查,捺取指紋。罪犯終於被驚動了,柴河林業局貯木廠工人王成巖於1月25日攜帶2支手槍畏罪潛逃,1月30日中午在遼寧開源市郊殺死一名司機後被民警擊斃,手槍使其暴露身份。

在未拿到口供的情況下,指揮部採取果斷措施對王成巖家屬進行隔離審查。王犯的妻子、兒子和一個8歲的女兒除說明王是1月24日離家出走以外,別的一概不談。最後,指揮部選準王的女兒作為突破口,王的女兒談出,她爸爸有一個朋友,姓張,是公安局的,發案前後常來找她爸爸,還證實1月17日晚,她爸爸很晚才回家,穿了一件警察大衣。

這個“張叔叔”即柴河林業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張四維,他的暴露令人吃驚,但立即被隔離審查。張副主任承認與王成巖是好朋友;在一起做過倒賣虎鞭的生意,別的一概避而不談。他是有多年工作經驗的公安幹部,任派出所民警時因工作出色立過三等功,還當過預審員,對審訊工作策略十分了解。

當時公安方面雖然獲取了許多線索和情況,但還沒有拿到直接證據,若張一口咬定搜查出來的物品是王成巖送給他的,審訊便會陷入僵局。為此,指揮部組成了由省、地、市三級領導參加的強有力的審訊班子,由省廳刑偵處副處長閆自忠主審,將“王成巖尚在遼寧醫院搶救已脫離危險”的說法傳達給張四維,對其進行干擾和迷惑,審訊中適時使用張的姘頭李秋豔提供的“炮彈”,造成張四維的精神防線完全崩潰,最後他交待了與王成巖合夥殺害趙偉石等17人、作案6起、搶劫現金及財物1萬餘元的犯罪事實。

張四維和王成巖是小學同學,1989年10月王成巖任柴河林業局貯木場北車間副主任時,與女工李X有不正當的兩性關係,後被李X控告Q奸。林業地區公安局受案調查後,確認案件不成立,建議貯木場作行政處理。李的丈夫郭XX遂對王成巖進行報復,用刀將王刺成重傷,林業區公安局對郭XX以傷害罪報請檢察院批捕,並移送起訴,後被檢察院免訴。此時,張四維在林業公安局預審科任預審員、辦案中對王成巖有過諸多關照,王對此十分感激,以後兩人關係密切。張四維一直感到經濟窘迫,曾因兜內僅剩10元錢無法支撐到警校畢業,不得已向別人借了10元錢,深受刺激。他覺得錢對他太重要,而王成巖也急於弄錢,兩人便合夥預謀和實施了系列殺人搶槍、搶劫的罪惡行徑。

他們每作一案都經過詳細的研究、考查和策劃,除非意見一致才動手。作案工具從不留在現場,用槍而不開槍,他們採取跨區域作案手法、轉移偵察視線,得以長期隱藏。“1.17”案件中,由於被害人王建才奮力反抗,兩人才不得已開槍。暴露線索以後,王成巖提出兩人一起外逃,張四維狡猾地讓王成巖自己帶兩支槍走,想辦法在外面留下痕跡,引開公安機關對柴河的注意,同時告誡王,暴露後不可被抓住。王表示,就是打死也不會被抓住。這是最後一招,一切都按預謀的進行,但還是沒有逃出法網。張四維、王成巖的作案已構成典型的現代高智能犯罪,這一案件的發生對黑龍江省乃至全國公安機關來說都是個震動。縱觀黑龍江省近年來出現的五起系列大案,不難看出當前刑事犯罪不斷向惡性化發展的趨勢。而鶴崗大案某種程度上正是在這一起基礎上達到新的犯罪高峰。

與社會犯罪的發展規模和速度相對應,公安機關正力圖迅速改變傳統的思維方式和刑偵格局,以適應新的形勢。但形勢的變化來得太快、太猛,案子破了一批又出現一批,超乎公安機關的想象。坐在會場上,聽著各地代表的發言,張昕楓副廳長右手扶著下顎,寬闊的前額上泛著一層浮光,他的思路一度轉向另一個方面:是否有辦法從根本上削弱產生社會犯罪的現實基礎呢?這是許多警察首腦都曾經閃過的念頭。但是這個問題已超出了他們常規的思考範圍。

他明白,作為刑偵領導人,他的職責是不管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都能夠有效地動用他的力量遏制犯罪。他剛才在發言中談到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包括髮達國家和地區,總體破案率也比較低,但是對殺人案件非常重視,破案率是很高的,犯罪分子都感受到不能輕易殺人,殺了人,警察就不饒。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在這方面應該比他們做得更好,而不是相反。這是他的真實思想,也是他要達到的目標。過去,公安上使用“重大案件”、“特大案件”這類概念時是有規定的,如殺死一個人被列為重大案件,搶劫一千元、盜竊兩萬元列為特大案件,他認為很可笑。從現在起,要根據黑省的實際情況做一點必要的調查,把偵破重大殺人案件與偵破特大刑事案件同等對待,要按照偵破特大刑事案件的要求偵破重大殺人案件。人才是一切,人的生命高於一切,這是基本的人權。

犯罪升級:第八章 陽光下的罪惡

他想得最多的還是尚未偵破的鶴崗大案,偵破五起大案的經驗和教訓,是否能夠給偵破第六起大案帶來什麼啟發?鶴崗創造了一次殺人最多的紀錄,與五起大案相比,此案完全是公開的、對抗性的、戰爭式地發起攻擊。此案不破,他感到無顏面對死者。

正在此時,秘書送來了他急於看到的電話記錄。鶴崗剛剛來電:無名屍左眼部發現重複彈道。

本文來自於(九十年代大案要案偵破紀實之黑龍江省鶴崗市搶劫大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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