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立法、无资金、无保险:民间救援队权益谁来保障?

核心提示:纵观民间救援10年来的发展,主要问题往往出在运转资金和保险理赔上,在尚未明确相关立法的现状下,民间救援队的权益究竟该由谁来保障?

无立法、无资金、无保险:民间救援队权益谁来保障?

绿舟救援队前往泰国开展救援行动。 受访者 / 供图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李晓磊 见习记者 赵沫涵 报道

不久前,来自河南洛阳的神鹰救援队刷爆了朋友圈。事情起因是,这支赴广东对抗“山竹”的民间力量,归来途经湖南常德城头山收费站时,被要求缴纳过路费。

队长张超伟说,他们拿出广东阳春市政府部门开具的证明请求免费通行,对方则以没接到通知为由进行了拒绝。

依据张超伟的描述,交涉期间,收费站人员称:“(救灾)是广东的事情,跟我们无关。”更让队员不解的是,有个别队员走错路,选择岳阳道仁收费站离开湖南,被免费放行。

最终,双方僵持五六个小时后,神鹰救援队只好缴费。张超伟表示,他们并不是在乎这些钱,而是“伤心”。收费站则回应说,对他们的行为致以崇高敬意,可无权免费放行。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民间救援的权益到底由谁保障?

缺资金,保险难

上一次引发民间救援行内对权益保障的大讨论,是在去年年底。

2017年末,陕西秦岭救援队队长黄忠文在搜救途中,因山脊上存在暗冰,从50多米高悬崖摔下遇难,年仅49岁。

多年来,黄忠文在户外救援圈内积攒了不小的名气。葬礼当天,有400多人到殡仪馆为其送行。很多人在痛苦的同时也暗暗反问,这件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会怎样?

其实,纵观民间救援这10年的发展,围绕的权益问题主要是运转资金和保险理赔。

据行内人士透露,民间户外救援活动费用往往由队员均摊。黄忠文生前建立的秦岭救援队就是如此。而且,有的队员经济状况并不好,随着救援次数增多,也给他们的家庭生活带来压力。

这种资金不足的困境,不仅影响到他们的个人利益,还会影响他们在保险上的投入。不少民间救援队,是在这种后顾之忧情况下参与救援的。

面对这种情况,他们能做的只是做足前期培训,因为一旦出现伤害,后续治疗的费用也没有人为其承担。记者采访发现,救援队即便有能力为队员购买保险,但鲜有保险公司推出专业的救援险。

所以在业界,条件稍好的救援队,大多会选择两种替代产品,即意外伤害险和户外专业领域保险,但这些保险中都有一条“明知存在危险还前往,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的条款。也就是说,一旦出现状况,救援队在申请理赔时仍可能遇到麻烦。

不过,随着发展,有关民间救援权益的问题,在逐步得到解决。

北京绿舟救援队队长王林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作为一个机构、组织,要有自己的造血功能,不能总牺牲队员的个人利益来维持。”

“任何一个机构,如果需要发起人、成员不断投钱才能维持,说明这个机构得不到良好发展。”王林认为。

以王林带领的队伍为例,他们的经费现在就不让队员分摊了,队里有时会接一些政府服务项目,如,在社区或学校进行安全培训,普及灾难应对知识。“这可以为队里赚取些微利,然后用到救援上。”王林说。活动多时,还可以增加些装备,但他们不会以此谋利。

据悉,北京绿舟救援队队员全部为志愿者,均用业余时间从事救援活动,出队时不仅没补助,也不收取任何一方费用。

对于他们的保险问题,王林表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救援,他们每次出队皆有保险,“赔付最高能达到200万元。”

北京某民间救援队队员李强告诉记者,北京市通过志愿平台给实名注册的志愿者都上有保险。截至目前,北京地区救援队未出现过伤亡案例。

包括王林在内,不少业内人士的共识是,完备的保险制度固然重要,更重要的还是救援队队员自身技术要达标,“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队员安全。”

“假队”“野队”的困扰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大多民间救援队都有保护队员权益的方法,但有个号称以洞穴救援为主的救援队却很“独特”。

该救援队首先表示不存在资金问题,因为不产生花费。同时他们也未给队员上保险,队长说“不需要”。当记者问及对方今年参与了哪些救援活动时,队长犹豫地说:“我们不是你想的那种救援队。”

记者后经采访证实,该团体虽然名字里有救援队三个字,但从来没参与过任何救援行动。队长表示,他们的专业是为一些机构、企业做应急安全培训。至于是否收费,对方的答复是:“愿意给就给,不愿给,我们也不要。”

前述救援队员李强说:“这种情况就是行业里的假队,只是顶了个名头,实际上并不参加行动,很多是借此谋利的。”

据李强透露,北京行内还有个名气不小的假救援队,是由一家公司控制,每次有活动,他们就派出一两个人,在事发地拍照后,回去做成应急培训的宣传图片。

此外,据李强等人介绍,有的假队还接受捐款,这直接损坏了正规救援队的名誉,也侵害了正规救援队的权益。

李强还告诉记者,除假队外,圈子里还有大量未正规注册的“野队”。通常是几个人聚在一起就开工:“这种救援队在技术水平和保险等问题上都得不到保证。”

“但是‘野队’现在越来越少了,现在有了新的管理部门,监管也严格起来了,只有正规注册的才有参与救援的资格,没报备登记的队伍,车都开不进事发地。”李强还提醒志愿者们,一定要参加正规队伍。

除“野队”、假队给正规救援队带来的困扰,注册名称的雷同也引发过争议。

此前,因蓝天救援队知名度高,全国纷纷涌现隶属各地的同名救援队。其中一些队伍与蓝天总部有联系,另一些则是完全独立注册、发展的,并引发过一些误会和纠纷。

对于这个问题,王林说:“标识存在知识产权,具有唯一性,但名称各地都可以注册,从法律角度讲,这是没问题的,虽然有误会可能,可不存在侵权。”

呼吁制度保护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资金、保险等虽然是保障民间救援权益的重要基础,但他们更期待官方通过立法规范来保障民间救援。

“民间救援志愿者组织有其自身优势,危机发生时能快速作出反应,已成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新生力量和有效补充。但总体上看,志愿者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有诸多发展瓶颈。”全国人大代表陈乃科曾表示。

为此,他还向有关部门递交过《关于发展民间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议》。陈乃科说,这些问题的存在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必经的,但不能让它以问题的形式长期存在。

在陈乃科看来,要解决这些问题并不难。首先是通过完善政策法规来建立救援志愿者服务法律保障机制,出台相应的法规和指导意见,使救援志愿者工作有法可依,明确救援志愿者队伍的经费来源、人员保障、权利义务以及救援的合法性问题等,扶持志愿者队伍发展。

其次是建设网络信息平台和志愿者队伍数据库,按照专业、特长分类,完善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根据灾害风险分布及灾害救援不同阶段,针对性布局、建设与调度使用应急志愿者力量。

同时,陈乃科还觉得,应该对志愿者队伍开展救援培训和演练,定期对队员进行技能培训。组织救援队伍参加各地开展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提高政府部门与民间组织的配合协调性。提高志愿者应急救援中心准入门槛,应急救援队的组建或申请必须将队伍人员中的救援技能人员纳入核定。

对于救援志愿者本身的利益,陈乃科建议,要有法律保障,如明确人身保险购买、抚恤金支付等主体,完善志愿者权利救济制度。

记者了解到,国内有些地方,在保障民间救援权益上,已经做得非常不错。如,山东泰安市民政局自2016年开始,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就有了“蓝盔进社区”“蓝盔进校园”项目,每年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几项民间救援活动的开展。但救援队其他支出还是自己负责。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在表彰2017年度水上搜救先进时,共奖励给4家水上搜救先进集体、船舶和个人4.5万元。黄山市海事局表示,对在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无偿参与水上搜救、不图回报的先进集体、船舶、个人的义行善举表示肯定,希望能继续深化多方联系、形成工作合力,为全市水上搜救工作多作贡献。

事实上,今年3月份国家新设立的应急管理部,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民间救援保障。

另外,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也建议,各级政府也应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项资金”中给予救援队一定比例的合理补偿,否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救援队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积极性,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文中李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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