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蒙離婚:都什麼年代了,婚姻還是衡量一個女人的唯一標準?

咪蒙離婚:都什麼年代了,婚姻還是衡量一個女人的唯一標準?

咪蒙昨晚剛剛宣佈將要離婚的事實,做實了前天眾人對其微博的猜測。很多網友已經開啟了狂歡模式。

在我印象中,好像沒有哪一次名人的離婚能引起那麼多公眾的群嘲,各式各樣的諷刺、謾罵、攻擊齊聚一堂。每次看到咪蒙在公眾號秀恩愛,我們都是羨慕妒忌恨,以為這樣的感情真的是世間少有,可是現在,這份美好的感情沒了,卻引得很多人大聲叫好,說要喝酒慶祝。

咪蒙的成功,早已不需要用婚姻來定義,雙方感情沒法再繼續下去,好聚好散就是了,結果炸出一堆看熱鬧不嫌事大的。有多少人喜歡咪蒙,就有更多的人討厭咪蒙。

我不知道這個社會是怎麼了,一個女人,不管是名人還是普通百姓,只要她感情失敗,就會成為眾人眼裡的loser。

咪蒙離婚:都什麼年代了,婚姻還是衡量一個女人的唯一標準?

天后王菲,離過兩次婚,和小鮮肉戀愛,沒有婚內出軌,卻有很多人跳出來,指責她不守婦道,不走尋常路,丟女人的臉,帶了壞榜樣,看不到她在每一次戀愛婚姻中的全情投入,後來只是不愛了,轉身離開而已。我們反而鮮少聽見公眾指責某個男人離婚或出軌,好像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

前年,俞飛鴻參加過一期《鏘鏘三人行》,竇文濤、馮唐圍繞她的單身現狀對她進行輪番轟炸,為她的單身問題堪憂,好像沒有步入婚姻是犯了什麼大錯,一個人就該結婚生子,否則就是反社會,結婚就是男人對女人的恩賜。去年,許知遠也在《十三邀》裡有意刁難俞飛鴻。拜託,大清都滅亡一百多年了,你們的辮子還沒剪掉嗎?

伍爾夫說,“但凡一個問題牽扯到性別,便很難指望有誰能道出些真理來。我們能做的只是把自己的某種觀點,且不管這種觀點是什麼,如實地說出來。

一百年前,女人沒有提出離婚的權利,沒有上班的權利,我們現在很多基本的權利,都是19世紀末開始女性前輩浴血奮戰來的。而今天,天天喊著男女平等的社會,遠達不到真正的平等。

咪蒙離婚:都什麼年代了,婚姻還是衡量一個女人的唯一標準?

女性單身,周圍的人竊竊私語,是不是有什麼隱疾,是不是個人有什麼汙點。而換做男人單身,就叫鑽石王老五。丈夫出軌了,很少人去指責他,而是對女方指指點點,是不是變黃臉婆了,是不是太強勢了,是不是脾氣太壞了。女性位居高位,又有人說,她是靠哪個甚至是多少個男人爬上去的。這個社會對女性的惡意太多。只有女性符合傳統道德標準,遵守三從四德,別人才不會對你說三道四。一旦你有出頭的跡象,就有不知道哪裡冒出來的人群嗚嗚地把你死命往下摁。

我很讚賞俞飛鴻、徐靜蕾對婚姻的態度,她們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為輿論所左右。徐靜蕾說,“我覺得現在挺好的,可以說一百分,一切都挺好。也不會因為結婚就一百二十分”。她的話印證一位心理諮詢師所說,“心理特別健康、人格特別獨立的人,可能根本不太需要婚姻”。既然結婚不能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好,那為什麼非得結婚呢?

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想過的生活,既不拿自己的標準評價別人,也不拿別人的標準衡量自己。活出自我,是很艱難的,你會面對這個社會很多的惡意,那些惡意撲面而來,消磨你的意志,沒有足夠強大的內心,是很難抵禦的。

所幸的是,願意發出聲音的女性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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