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事」表兄妹的“婚姻”之殇



「法律故事」表兄妹的“婚姻”之殇



「法律故事」表兄妹的“婚姻”之殇


「法律故事」表兄妹的“婚姻”之殇


赵军(男,23岁)与李丽(女,22岁)出生在农村,因双方母亲是亲姐妹,又同嫁在一个村子里,两人一直走得很近。长期的接触,赵军与李丽产生了感情,瞒着双方家长恋爱了。随后,他们一同外出打工并同居了。

知道真相后,双方家长大为吃惊,强烈反对,分别将两人带回家看管起来。但谁料两人还是找机会逃出家门,并隐瞒表兄妹关系,直接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然后租了房子,过起了小日子。

「法律故事」表兄妹的“婚姻”之殇


婚后一年多,由于性格上的差异,两人经常为琐事争吵,最终感情走向破裂,又回到各自的家中。两人也为当初的冲动选择后悔不已,并准备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这天,两人一起来到民政局打算办理离婚手续,并如实告诉工作人员他们的表兄妹关系。工作人员当场严厉批评了他们,并告知像他们现在这种情况,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因为双方协议离婚,须建立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基础之上。而赵军与李丽系表兄妹,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结婚的情形,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婚姻登记条例》仅规定了因胁迫结婚而申请撤销婚姻的行政程序,赵军与李丽登记结婚并非受到胁迫,因此也不属于民政部门受理范围。现在,要确认赵、李俩人的婚姻关系无效,只能由有请求权人即当事人的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故事」表兄妹的“婚姻”之殇


随即,李丽母亲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赵军李丽二人婚姻关系无效。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军与李丽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他们隐瞒表兄妹关系办理了结婚登记,属于无效婚姻,判决赵军与李丽婚姻关系无效。

【点评】我国《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婚配。大量事实证明近亲结婚对后代不利,应当禁止。但仍有个别青年人,表兄妹间从小青梅竹马,建立爱情关系,明知是冒险,却带着侥幸心理硬要结婚。希望这些人要相信科学,崇尚法律,要为家庭的幸福和后代的健康着想,更不要冒违法的风险,否则铸成大错,追悔莫及。

图文:池州市司法局 夏鸣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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