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新药政策支持及港交所新规 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可期


借力新药政策支持及港交所新规 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可期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刘可

“过去三年,中国生物医药产业推开了两扇大门,第一扇门是新药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使得中国在这一方面基本上与国际接轨;第二扇门就是港交所允许没有收入的新药研制企业可以在港交所上市。”中国药促会投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元明资本合伙人田源在昨日(9月21日)举办的“2018深圳·坪山国际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峰会”上表示。

在该会议上,与会人士就医药新政、新药研发、临床研究、医药流通等领域内的新技术、新发展、新模式及国际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金融激励等进行交流研讨,共同促进生物医药产业“产融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探讨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趋势。

“42号文件”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政策支持

“中国中央与国务院联署的42号文将根本性地改变我国在审评审批上的慢的情况,文件一共有6个部分、36条措施都是国外已经实践并被证明是正确的政策,我们都采纳了。” 国家发改委生物医药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科技部国家新药创制重大专项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原会长、专家委员会主任于明德说道。

去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中对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审评审批、促进药品创新与仿制药发展、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和加强组实施等六个方面做出了安排部署。于明德先生对经济观察报的记者表示,这份文件对于生物医药行业来说,改革的力量是巨大的,对于生物医药企业也有着长效影响。

除了针对生物医药行业改革的《意见》外,已经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也将成为生物医药行业的重要发展助力。

“整个湾区既有金融的配套,又有各种产业的配套,这么大的湾区范围之内,区域的差异化梯度互补性非常强。”高特佳投资创始人蔡达健先生表示。生物医药行业是创新性极为突出的行业,对于创新型人才的需求量更是巨大。而在五个城市、两种制度下,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无疑对于希望来华发展的国际生物医药人才有着不可估量的吸引力。

港交所新规清障

中国药科大学国家药物政策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宋瑞霖表示:“国务院办公厅公布42号文件和港交所上市新规有理由说明医药创新的春天来了。”

从临床一期到临床三期再到得以上市售卖,新药研制所需要的资金支持是十分巨大的,但是在A股市场上市的上市公司需要企业最近三年的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金额应大于三千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累计大于五千万,或者营业收入累计大于三亿元。这样的上市规定无疑将还在新药研发阶段的生物医药企业拒之门外。

而比之A股上市门槛低且没有收入和利润也可满足上市条件的纳斯达克,却也因为许多投资人对中国企业的不熟悉和不能全面了解中国国情,而将中国企业拒之门外。而对于中国生物医药企业来说,较远的距离和时差、不同的语言环境、文化环境等因素都成为了企业去纳斯达克上市的障碍。

“历史上的香港已经是很有吸引力的地方,几个好处。一是有语言文化的便利,距离也很近,它的审批流程又是比较快和可控,比较公开透明,法律风险也是比较小,但是,以前做创新的公司确实是没有办法去的,因为也满足不了营业额和利润的要求,公司个头小于10亿美元,在香港股市也是不太受重视的。” 奥博亚洲基金创始人王健先生如此解析曾经的香港股市。

2018年4月30日,香港交易所新的《上市规则》正式开始执行,允许尚未盈利或者没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规则中要求赴港上市生物医药公司总市值应十五亿港元以上,这对于很多中国的制药公司都是非常容易做到的,因为两年的估值总体来说还是比较高的,超过15亿是比较容易的。至少有一个药是在正规的市场上成功完成临床一期,这对于很多公司来说也很容易做到。”王健先生说。

港交所的这一举措无疑将吸引更多创投资金流向生物科技领域,助推行业进一步发展的同时,也将加速生物医药产业的成果转化进程,进行“产融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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