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四大结构”实施“三大工程”强化“四项支撑” 我市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战

优化“四大结构”实施“三大工程”强化“四项支撑” 我市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战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近期,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桂林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作战目标确定为,到2020年,桂林市城市建成区(不含临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5%及以上。

优化“四大结构”防治大气污染

《方案》确定,到2020年,桂林市城市建成区(不含临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5%及以上,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43微克/立方米及以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减少11.0%和14.5%。

构建集约高效的产业结构,是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的治本之策。《方案》提出,打赢蓝天保卫战,主要任务是优化“四大结构”,即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方面,我市将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鼓励现有工业企业按行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加快淘汰水泥、造纸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方面,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市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40%以下。推进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到2020年,各县城区通达天然气,居民用气户达80%以上。

在调整运输结构方面,优化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车。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同时,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优化城市公共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方面,将强化国土绿化,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同时,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加大露天焚烧管控力度。

实施“三大工程”力保天蓝水清

《方案》提出,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大工程”,即实施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

实施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将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今年底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各类园区循环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

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农村沼气能源等开发利用。

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今年12月底之前,划定市区客、货运柴油车禁(限)行区域,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调整。2018—2020年淘汰不少于2万辆国四以下(不含本数)老旧车。

强化“四项支撑”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方案》提出,强化四项支撑,即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环境执法督察、科技创新和宣传引导,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在区域联防联控方面,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2019年12月底前,实现环境空气质量7天预报。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落实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错峰运输、建设施工工地停工等措施。

在严格环境执法督察方面,我市将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2019年年底前市区建成至少3套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10套“黑烟车”抓拍设备,2020年年底前市区建成至少6套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20套“黑烟车”抓拍设备。加强扬尘管控、工业窑炉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

大气污染防治需进一步利用科技创新。《方案》提出,汇聚跨部门科研资源,开展区域大气重污染成因、重点行业与污染物排放管控技术等科技攻坚。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案》提出,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公布各县区空气质量排名,定期发布排名“红黑榜”。实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公布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群防群治,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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