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模範檢察官做客召陵檢察院,講述親曆法制故事

全国模范检察官做客召陵检察院,讲述亲历法制故事

“我是一名人民檢察官,我的追求是維護公平正義。”9月28日,全國模範檢察官蔣漢生做客召陵區人民檢察院,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和真實情感,給全院幹警做了一場極具法治正能量的報告宣講活動。

全国模范检察官做客召陵检察院,讲述亲历法制故事
全国模范检察官做客召陵检察院,讲述亲历法制故事

蔣漢生1985年調入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在其20多年檢察生涯中,辦理過200餘起案件,其中僅抗訴案件就有70多起;兩次榮立一等功;先後被授予“全國模範檢察官”、“中國十大法治人物”、“法制新聞人物”、“中國十大傑出檢察官”等榮譽稱號。

全国模范检察官做客召陵检察院,讲述亲历法制故事

蔣漢生心繫群眾,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執法。當追憶起20多年前他辦理過的幾起典型案件時,依然記憶猶新。睢縣長崗鎮孟繼青被該鎮派出所副所長張冠軍非法拘禁、懸空吊打。基層檢察院辦案遇到重重阻力。1992年10月,蔣漢生受理該案。他頂著壓力一辦就是12年,查閱15本卷宗,作了44頁閱卷筆錄,3次赴當地調查。最後,蔣漢生以3份偽證為突破口,在法庭上有力地指控了張冠軍的犯罪行為。2004年6月8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張冠軍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賠償孟繼青精神損失。

1997年11月,蔣漢生在審查一起徇私舞弊案時,發現胥敬祥案有疑點。胥敬祥是河南省鹿邑縣楊湖口鄉農民,已被法院以搶劫罪、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蔣漢生經過審查卷宗,發現指控的8起入室搶劫和兩起盜竊的事實、證據互相矛盾,無作案工具、無犯罪同夥、無人證物證,沒有一起可以認定。蔣漢生從發現這起錯案到糾正錯誤歷時7年零4個月。他曾經在春節期間冒雪到胥敬祥家鄉調查,也曾經在濃霧中冒著生命危險驅車數百公里沿山路到山西取證,克服重重阻力,在河南省檢察院決定向法院作無罪抗訴後,省、市、縣三級法院歷時3年8個月4次審理,最終通過抗訴使這起案件得以糾正。2005年3月15日,已經服刑近13年的胥敬祥終於獲得了人身自由,並獲得了國家賠償,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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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漢生以自己的親身經歷,用質樸的語言、真實的事例和真摯的情感,講述了一樁樁、一件件充滿法制力量的感人事蹟。現場氣氛莊重而熱烈,不時響起陣陣掌聲。

活動結束後,廣大幹警紛紛表示,將以蔣漢生同志的感人事蹟激勵自己,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宗旨,恪盡職守,嚴於律己,為維護法律尊嚴和公平正義做出自己的不懈努力。

文:薛峰 圖:賀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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