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我想去給民警道個歉!

日前,由留壩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涉疫妨礙公務案件依法開庭審理,留壩縣人民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田某某拒不執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強制隔離規定,擅自離開隔離區,在民警出警協助執行疫情防控工作中辱罵、撕咬民警,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民警執法,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二個月。

檢察官,我想去給民警道個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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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院第一時間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依法從快辦理。考慮到田某某認罪態度較好,如實供述自己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家中尚有一歲幼兒,該院對其適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提出有期徒刑八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二個月的精準化量刑建議,田某某表示認可並簽署了具結書,量刑建議被法院依法採納。

田某某在訊問中對承辦檢察官說:“自己從小在農村長大,讀書少,總覺得強勢一點就能解決問題,缺少法律知識,才導致自己情緒激動之下阻礙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公務,事後想起非常後悔,給疫情工作添了亂,希望司法機關對她寬大處理。”承辦檢察官聽後向其釋法說理:不以規矩、不成方圓,疫情面前,遵紀守法維護社會秩序是我們每一個公民應盡之責。希望田某某謹記此次教訓,深刻反思己過,做一個敬畏法律的好公民,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悔意。

檢察官,我想去給民警道個歉!


檢察官,我想去給民警道個歉!


檢察官,我想去給民警道個歉!


田某某聽後後悔不已,“檢察官,我想去給民警道個歉!”,隨後,田某某在承辦檢察官及其值班律師的陪同下,來到留壩縣紫柏街道派出所,向當日執行公務的民警當面表達歉意,表示今後一定會提高法律意識,再也不衝動行事。民警見田某某已悔過自新,表示了原諒,並告誡田某某在日後生活中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工作,做個遵紀守法的公民。

留壩縣檢察院在本次涉疫情案件辦理中,既做到了充分運用檢察職能依法打擊犯罪,又通過釋法說理傳遞法律溫度,讓被告人知錯便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案結事了”從來不是被告人承擔法律責任那樣簡單,更重要的是讓被告人反思悔過並及時改正,從內心深處敬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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