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长春长生公司因问题疫苗事件被处罚没款91亿元?

成雪涛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91亿!哪怕是910亿!和失去的健康相比,又能如何?在经历高层问责数月之后,长生疫苗之痛的板子终于拍在了始作俑者的头上,处罚结果让人畅快,没有给长生生物这个作恶者一线生机。

虽然说不管罚多少钱,都无法换来疫苗接种者的健康,但在已经无法挽回的健康面前,也唯有重罚这一条路来告慰受伤者的心灵了。

91亿元的罚款,以及吊销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加之后期对14名涉事高管的刑事处罚,基本上算是给长生生物判了死刑。对于这种企业,我认为这个判罚是正确的,我们就是要掐断它们的任何幻想,让它难以获得重生,不管它胸膛拍的有多响,承诺制定的多走心,我们都不应该再给它们机会了。

对于长生生物的判罚,既是对它们恶行的处罚,同样也是对其它公司的一种警示,要让那些从事食品和药品生产的制造商们看到,任何时候都不能造假,造假必被抓,抓了要被判,判了就是死刑,企业永无再生之日。

对于长生生物的处罚,更重要的是让我们看到了一种态度,一种严苛的制度和问责。希望长生生物事件,能够成为食药领域内的标志性事件,它记录的是耻辱,同时也是一个良好秩序的开端。


元芳有看法


今天看到这个新闻了,内心意外的很平静。

长春长生事件,从7月21日爆发,到7月23日瞬间被压制和平息,我全程跟进了这个事件,并且在事件发酵前各单位发出公告的7月15日时,已经找到记者朋友们沟通这件事情了,并且匿名写了文章发过去,希望认识的媒体朋友不要借机炒作。



在这之后,我又在自己常用的X浪Y博上,发表了很多相关内容,希望将群众的恐慌降到最低,而在这个时候,风平浪静。

之后,本以为这个事件就会就此过去,因为出现问题的疫苗根本就没有出现在市面上。但是事与愿违,不久后的一篇《疫苗之王》将事件推向了高潮。

不仅如此,当我依旧在努力平息网络媒体上边的愤怒时,却遭到了连续删帖,原因就是遭到了大规模投诉。

其实很多人那时候骂我,也有一些人很不理解,为什么我要反对舆论对长春长生这个犯了重大错误的企业开脱。

事实上,如果还能找到我之前被删以及删掉的内容,大家就会发现其实在《疫苗之王》出现之前,我就已经预判到了会有一篇类似于《疫苗之殇》的文章出现。

可惜的是,我提前准备好的一切方案,在莫须有的投诉面前,全部都不堪一击。

在这之后,我清空了所有相关内容,不想再参与此事。但是后来看到身边很多临床的朋友都在参与讨论此事,并且借助热点开始从各个不靠谱渠道科普那些错误的排苗程序、夸张的不良反应信息、造假的冒充疫苗的制品,甚至用一年的发病率分析出的流行病学结论。

于是我发现,隔行如隔山真的很可怕,在面对热点的时候,即便都是学医的,也不会理性的思考问题,更何况是临床一直看不上的预防医学。

有人劝我,你也像别人一样大声的谩骂、替社会鸣不平、痛斥国家管理不利,甚至告诉大家疫苗造假有多么的惨无人道,这样不好吗?

真抱歉,曾经我是一个很想红的人,但是现在,我只想帮人们解决一些疫苗相关的问题罢了,同时也不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疫苗事件导致不去或者不让别人去接种疫苗。

因为,我想大家都已经忘了一个故事,叫做《流感下的北京中年》。

人只有面临死亡的时候,可能才会追悔莫及。

现在事件已经过去了很久,我还在持续着我的科普,每天进行50~100人次的答疑。

非常累,但是愿意相信我的人越来越多。

疫苗事件在多放的干预之下,迅速平息。

有一项统计显示,全国受影响最大的省区就是我国的首都——北京。

那一段时间,预防接种单位门可罗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健科的电话从来没有断过。

然而,谁有会相信,北京根本就从来没有用过长春长生的狂犬疫苗呢?

再往后的时间里,我每天看着长生的股票在跌停,心中虽然存在着对长春长生市值蒸发的喜悦,但是对于曾经也玩过一段时间股票的我,似乎被对他们坑死的股民还有着一丝同情。

说到坑死,真正在这次事件中,死亡的就只有山东省疾病预防中心免疫科的宋主任了吧。

所有人都在对他的死拍手叫好,甚至可能一些人为他的死可以背锅内心狂喜,但是在我咨询过一位参与多次一类疫苗招投标的专家后才发现,死的最冤的就是他。

从被媒体怀疑为畏罪自杀进入ICU,到后来死了以后还被媒体在医院围追堵截,谁也不知道他和家人经历过什么。

但是对于一类疫苗,我问过企业,不挣钱也不愿意生产,而对于招标的一类百白破疫苗来说,全国主要的生产厂家就两家,一家叫做长春长生,另外一家叫做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

没得挑,因为,这两家都出问题了,只不过前者因为狂犬疫苗问题严厉处罚,后者调查后定性为“偶发事件”。

如果山东省用了武汉所的疫苗,那么这位宋主任还会被怀疑吗?

而且,招标都是2年前的事情了,这个批号出现问题,难道免疫所能未卜先知,故意接收不成?

事件过去一段时间了,吉林省本地的相关责任人已经被处理,山东省疾控从一把手到多位领导都被调查甚至处分。

长春长生的责任人们估计现在也不好受,不过既然出现了这种事情,单纯的停产和回收GMP认证是远远不够的。

今天看到处罚,长春长生被罚了91亿元,算是倾家荡产了。而长春长生现在的市值也不过是31亿元,很显然,没钱了。

那么接下来,如果我猜的没错,会有其他单位进行接盘,毕竟长生的生产线听说还是很先进的,并且四价流感、带状疱疹疫苗的研发已经进入到下半时段。

说真的,如果全部都处理掉,非常浪费。

如果有靠谱的企业或者机构接盘,严格把控生产环节,或许依旧能生产出高质量的疫苗,预防疾病,保护很多人。

而长春长生,成为历史,背上骂名,就会被健忘的我们所淡忘。

而我们,虽然没有在健康层面损失什么,但是或许,当很多人对疫苗失去信任的时候,那些致死性的传染病就会接踵而至,传染给没有接种疫苗的人们,再传染给接种过疫苗但是抗体不够的人们。

那时候,我们才会损失健康,甚至损失生命。

也许,这个时候我不应该写上述那些东西,而是应该和普通人一样拍手叫好。

不过,我觉得还是冷静一下,好好想想未来怎么才能避免因为这次对疫苗的信任危机导致的疫情出现吧。

毕竟现在,每年要造成数十万人死亡的流感就要来了。

那么流感疫苗你会去打吗?


卤煮疫苗


顶格处罚彰显违法成本高昂

撤销药品批准文件、撤销生物制品合格证、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处三倍罚款共计91亿元,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系列处罚决定既能在药品安全领域产生警示作用,同时也彰显了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健康的决心,这才是今天真正的“官宣”。

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三倍处罚的确已是“从重处罚”,对这种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弄虚作假逃避监管,就应该依法从严顶格处罚,参照这家公司的市值和固定资产等,应该是倾家荡产也赔不上了。

长生狂犬病问题疫苗赔偿方案:致死赔偿65万

长春长生狂犬病问题疫苗赔偿实施方案公布:造成一般残疾的,一次性赔偿20万元/人;造成重度残疾或瘫痪的,一次性赔偿50万元/人;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65万元/人。对于这个补偿方案,不敢评论,你们自己感觉吧。。。

食品药品领域弄虚作假不把人命关天的事像对待自己的生命一样如履薄冰,诚惶诚恐,社会早晚会拿你企业的命运来祭旗。中国人的食药安全或许必须踩着一些无良企业的尸体,才能走出来。


刘辉律师


刚刚专门去看了眼St长生的股价,现在3.26,市值还有31亿左右。这次彻底凉凉了。基本上做到了一罚到底。

长生案已经有两个多月了,除了高俊芳的刑事判决没出外,对长生生物的死刑判决基本上是下来了。吉林药监局吊销它的药品生产许可证,那么这个公司就可以关门大吉了。


对长生生物的91亿罚款也可以使得长生生物倾家荡产,市值为零了。我比较关心的是长生生物的剩余资产在支付完公司员工工资以及税款后,其厂房和机器设备还能剩下多少钱。要是毛都不剩,那去哪里追这笔罚款呢?

这次对长生的处罚真要拍手叫好。对药品食品领域的造假者,就需要一罚到底,一巴掌拍死。绝对不再给他任何翻身的机会。


律师独角兽


勿庸置疑,这张史无前例的91亿“天量罚单”,已足以让那个曾经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的,个人身家达51亿的超级富婆、长春长生董事长高俊芳倾家荡产了。

不过,它也从一个侧面充分体现了——国家打击非法药品生产、重新筑牢药品健康安全底线的空前决心。



相信这则食药监部门对长春长生因“问题疫苗事件”被处以91亿大罚单的超级震撼新闻,不仅令广大吃瓜群众拍手称快,纷纷叫好,而且更令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挑战公众药品健康安全底线的不法之徒,无不为之闻风丧胆、止步于法律的威严。

而对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主管和责任人员,作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等于将其纳入了禁止从事相关领域一切经营活动的“黑名单”,堪称是是名誉扫地、声名狼藉,为此付出了惨重不菲的相应代价。


对药品领域的违法生产经营者,施以空前罕见的严厉重罚,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还释放出了以下几个明确信号。
之一,随着公众对健康安全的越来越重视,国家对类似疫苗造假等药品领域的违法事件,不仅监管手段会更加严格,而且惩处手段也会越来越严厉。此次对长春长生的处罚就堪称是杀一敬百,惩前毖后的非常严厉制裁。

之二,它还启示人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经营企业概莫能外,必须守法合规经营,方能长盛不衰。那种唯利是图,一门心思钻进钱眼儿里,为了攫取暴利,而将公众的生命安全、健康底线弃置于一旁而不顾的非法造假行为,必将付出令人懊悔终生的高昂代价,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之三,通过对长春长生“问题疫苗事件”的重拳出击、严厉处罚,人们欣喜的看到,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底线的药品监管制度在不断完善,惩处手段的威慑力不断提升,从而有效地维护和增强了广大公众对药品安全的信心。


霍小姐的八卦炉


要问我如何看待长春长生这支罪恶的疫苗生产商被处罚91亿,只想借用一句话来看:眼看他盖高楼,眼看他楼垮了。

91个亿,对长春长生的掌门原富婆,可以说是罚了个底儿掉,同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禁止再从事该行业,釜底抽薪,毫不留情。

这是对的,对于对社会对民生毫无底线的人,就应该给他这样一个待遇。而且,这待遇给晚了。

希望这个处罚能够震动一下某些仍在做着发不义财白日梦的李俊芳,张俊芳们,你践踏底线,对你,就没有底线。

等待高俊芳们的,还有牢狱之灾,我的看法是应当对高俊芳们以危害公共安全而不是生产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高俊芳这辈子,是赚还是赔,她自己应该有答案了。

她儿子和媳妇把豪车码成一溜来炫富的时候,被狗咬了一口的你,正在注射她生产的假疫苗。

他们明知道自己生产的疫苗不合格,却还要继续生产,因为暴利。完全不管别人死活,把所有求助于疫苗的人,置于高度的危险之中。

此心之恶,世所无有。


潘卫霞律师


老罗说法:行政处罚还只是开始,高俊芳等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长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自从七月份被曝光以来,引发了广大民众的愤怒,人们恨不得将高俊芳等人大卸八块而后快,然而法律的惩罚是需要遵从相关的规定,哪怕是对待最穷凶极恶的人也需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之上再对他的相关罪行进行审判,长春长生即目前即是处于查明事实这一阶段。

长春长生因为事件的影响非常严重,且牵连广泛,相关部门的调查时间也相应很长。此事件自从被曝光以来已经三个月,药监部门终于完成了对于此事件的行政调查,最终对长生生物处以91亿的行政罚款,并将高俊芳等十四人列为禁止进行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人群,可谓是大快人心。

但是,老罗认为对长春长生的行政罚款并不足以安抚民心,毕竟这些钱财都是长春长生这么多年以来制造销售假疫苗所得,根本不是高俊芳等人的钱财,高俊芳等人这么多年以来又从多少无辜的孩童身上赚取了多少的利润呢?如果不对高俊芳等人施以最严厉的刑事处罚的话,那民众肯定是不会答应的。

老罗想说的是,高俊芳等人当然逃不了刑事责任。

高俊芳等人作为长生生物的实际控制人,为了钱财而利益熏心的制造销售假疫苗,造成严重的后果,前段时间已经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予以逮捕,等到犯罪事实查明之后,将根据现行法律对其进行惩罚,届时高俊芳等人不止将被判处相应的徒刑,并且还将可能被判处高额的罚款。

综上,笔者认为长生生物的假疫苗事件这才只是一个开始,更加严厉的制裁还在等着高俊芳等人呢,我们拭目以待!


罗召均律师


大快人心,罚的好!对于这样的企业就应该重罚,直到倾家荡产!

这也对那些企图造假的企业敲了个警钟,不要挑战道德底线,不要为了利润而把人的健康,甚至生命当儿戏,人在做,天在看,迟早会让他把赚的昧心钱吐出来。

曾经不断在网上炫富的高俊芳的儿子儿媳也终于消停了,据说偷偷躲在国外去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倍受大家关注的长春长生问题狂犬疫苗事件做出处罚,共计罚没91亿元,

而目前长春长生的股票3块多,市值仅有31亿元。这个生产问题疫苗的问题企业终于受到了严厉惩罚!



长春市政府责令长春长生设立了狂犬病疫苗专项赔偿金,因接种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狂犬疫苗造成残疾的一次性赔偿20万元,造成重疾或瘫痪的一次性赔偿50万元,造成死亡的一次性赔偿65万元。



对于高俊芳等事件责任人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希望赔偿工作尽快落实,也是对受害者的一个补偿,虽然大家对赔偿金额都有各自的看法!

我们更期待高俊芳等人尽快受到法律的严惩!!必须严惩,她不仅伤害了注射长生疫苗的人,也伤害了医药行业的信誉,更伤害了人们对药品的信任!

同时,高俊芳的儿子在一次媒体采访中表示,自己并不知道长生生物公司生产假疫苗这一事件。并且表示自己在公司的副总裁也只是一个摆设,没有实权,将自己与这件事情撇的干干净净。我们认为,事情没那么简单。


三开其口


91亿元的重罚并不是问题疫苗事件的结尾,等待高俊芳等人的还有严厉的法律制裁。

只有打的疼才能记得住,才能起到警示后人的效果。长春长生受到重罚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只是目前长春长生的股价总值才31亿,不知道这笔巨额罚款该怎样落实。

当然,我们要明白,处罚不是目的,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才是根本。

此外,我们更应该关心那些问题疫苗的受害者是否能够拿到相应的赔偿。

据公布的《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赔偿实施方案》显示:

造成一般残疾的,一次性赔偿20万元/人;造成重度残疾或瘫痪的,一次性赔偿50万元/人;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65万元/人。

其实更多人关注的是责任认定,毕竟有些受害者已经死亡,而有些受害者虽然造成了残疾,该怎样鉴定才能证明和之前注射的问题疫苗有关系呢?如果当事人没有保存好当时的注射证据,又该怎样认定呢?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最后我想说,疫苗是用来保护人类免遭病毒侵害的,来不得半点马虎,希望在这个问题上,不会再有第二个长春长生出现。


夜雨如书


长春长生公司因疫苗问题被罚款91亿元,罚的好,倾家荡产。这样的公司不倒没有天理,不过,不希望伤害到无辜的人。特别是这个公司的普通职工。据说公司市值仅31亿,已经资不抵债。好在企业倒闭是先要解决职工工资及社保交纳的。但能够有别的企业接盘进行重祖最好,这样无辜的职工就有出路了。公司一定是有限公司,那些董事长之类的造孳者还会保住巧取豪夺的私产,儿媳妇还会晒很多很多的包,这样有点不公平。

感到高兴的是该公司的高管们失去了再从事疫苗生产的资格,为今后的疫苗生产扫除了隐患。这是很重要的,有警示作用。对做坏事的人来讲,再不用存在侥幸心理,作恶受罚断不可能东山再起。这虽然是一个个案,但它的产生应该说是有一定的基础的,国家这次毫不留情的处置这种危害人们健康的行为,说明了国家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切身利益上是毫不含糊的。从这里我们完全可以感觉到国家的维护药品等重大民生项目的决心。

这件事很快就会过去了,但它留给我们的思考却是长期的。为什么一个做疫苗的企业敢造假,敢生产不合格产品,是谁给他们这么大的底气?当遇到问题时,类似高俊芳这样的人,对正义根本没有一点敬畏之心。总以为他们可以一手遮天或用几个钱就能买通一切,横行无忌。因此,后续的事是,一定要好好追究一下他们的过去,“拔出萝卜带出泥”,看看他们的保护伞是些什么人?除恶务尽,这样,才是大家的心愿。才会让清平世界,朗朗乾坤更加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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