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养子奶爸竟干上小偷 附条件不起诉后他改过自新

无力养子奶爸竟干上小偷 附条件不起诉后他改过自新

沈江江绘

近日,在扬务工的小伙小震(化名)通过考验期,邗江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很难想象,如今已是工厂好员工、家庭“顶梁柱”的他,去年还是一个为养孩子而流窜作案的“神偷奶爸”。事情要从一桩盗窃案说起。

A

凌晨家中狗叫不停

“不速之客”当场被擒

孙先生家住邗江区。去年9月的一天凌晨,家中的狗叫个不停,孙先生觉得不对劲,出来查看情况,只见一个陌生小伙趴在客厅地上不知道在找什么。孙先生随即呼叫家人,几人合力,把这名小伙当场抓住并报警。

几分钟后,民警赶来。经现场清点,孙先生家中的房间被翻动过,但并无财物损失。随后,民警将被抓小伙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被抓小伙名叫小震,被抓时17岁,暂住在杭集镇。因其系未成年人,民警随即通知小震父母赶来。

B

无力养孩子,17岁小伙盗窃

作案11起,案发后退全部赃款

在派出所,小震交代,尽管他刚满17周岁,但已做了父亲,盗窃是为了养孩子。

原来,小震的老家在外地,父母长期在扬州打工,他自小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因缺少管束,小学毕业后,他便辍学打工,后被父母带至扬州。然而,在共同生活期间,小震与父母沟通甚少,也不听他们管教。

2016年,小震在扬打零工期间,认识了比他大一岁的女友小佳(化名),后两人相恋。去年,两人的孩子出生。小震没有固定工作又无积蓄,无力维持一家三口的生活,只好向父母伸手要钱。因双方沟通等问题,每次要钱都不欢而散,这让他十分不痛快,转而向亲友借钱。

去年6月,小震找朋友借钱时,发现对方不在家,但钱就放在床上,他萌生邪念,将钱偷走。尝到“甜头”后,小震每天琢磨着去哪儿偷钱,后流窜作案,直至被抓。

经查,去年6月至案发,小震在邗江区盗窃作案11起,窃得财物合计2万余元。案发后,小震退出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C

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6个月

“浪子”回头,成家庭“顶梁柱”

今年年初,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邗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邗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就小震的成长、生活及家庭情况等,展开实地走访调查,结果了解到,小震因长期不在父母身边,双方产生感情隔阂,在案发前,他不服父母管教,父母对小震也十分失望,感觉无力管教。小震因本案被刑拘期间,其女友及孩子一度失去生活来源。案发后,小震经法律教育,意识到犯罪的严重后果,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他忏悔称,自己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起贪念,走上犯罪道路,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帮教及父母的管教,重新回归社会和家庭。

邗江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小震的行为涉嫌盗窃罪,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依法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限为6个月。同时,检察官联合心理专家等成立帮教小组,对小震制定帮教方案,不定期对其进行回访。

被附条件不起诉后,小震在邗江区一家工厂找到稳定工作,日薪170元左右,一家三口居住在工厂宿舍内。其领导及工友反映,小震平时工作积极、踏实,很能吃苦,是各方面都表现很好的员工。小震的父母也反映,小震经检察官及心理专家的教育、疏导后,愿意听从父母管教,对家庭也有了责任心。

考验期内,小震定期给检察官写信,报告近期思想情况。信中,他写道,“现在,我成了家里的‘顶梁柱’,给家里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工作挣来的,花着很舒服,不再担惊受怕。工作之余,我和老婆(注:指其女友)、孩子一起玩乐,看着孩子一天天成长,我体会到父母的不易,也有了做父亲的责任感和自豪感。今后,我做任何事,都会遵纪守法,绝不会重蹈覆辙,一定会对得起检察官的挽救、对得起爷爷奶奶和父母的养育之恩……”

近日,小震的6个月考验期满,邗江区检察院在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后,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通讯员 邗未 记者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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