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黄金周被“邀请”到拘留所“度假”

男子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黄金周被“邀请”到拘留所“度假”

国庆长假已过近一周,10月12日上午,台山男子冯某来到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汶村中队,取回被依法暂扣的机动车。此前,冯某在拘留所的加长版“免费国庆游”刚刚结束。

男子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黄金周被“邀请”到拘留所“度假”

9月23日,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冯某(男,23岁,北陡镇人)驾驶新购买的小汽车在路上行驶,当行驶至北陡中学路段调头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尾部撞上停放在路边的同款小汽车。被碰撞小汽车右侧车身凹陷,冯某自知闯祸,为逃避法律责任,他在事故发生后直接驾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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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小汽车同样是新车,发现爱车受损后,车主立即报警。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走访调查,同时利用“智慧新交管”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对肇事车辆和司机进行研判搜查,成功将嫌疑人冯某锁定。

男子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黄金周被“邀请”到拘留所“度假”

① 被撞小汽车

男子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黄金周被“邀请”到拘留所“度假”

② 肇事车辆

9月24日,民警依法将冯某传唤至汶村交警中队。面对民警的询问,冯某如实交代其无证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事实。9月25日,台山警方对冯某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男子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黄金周被“邀请”到拘留所“度假”男子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黄金周被“邀请”到拘留所“度假”

9月25日至10月9日,15天的行政拘留处罚,冯某因其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整个国庆假期,冯某在拘留所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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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驾车出行,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人员受伤或者有无牌、无证、无保险等违法行为的,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警,等待民警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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