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持照黑社會誣陷的
依我之見:被中級法院裁定發回重審,而無新證據的情況下仍判被告人有罪,符合法律規定‘’很正常‘’。
一,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審刑事案件時應當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一一開庭前十日收到起訴書的權利丶三日前收到出庭傳票的權利丶開庭時申請法庭組成人員公訴人等迴避的權利丶質證權、示證權丶辨護權丶最後陳述權丶庭審筆錄閱讀權……等法律規定被告人享有的程序性的訴訟權。如果一審法院在審理該案件中只要上述法律規定的訴訟權利沒有按規定予以保障,被告人上訴時只要有其中某一項沒有得到一審法院保障都有權上訴。
二,二審法院審理被告人提起上訴的刑事案件,在審理該案件時既要審查實體內容,比如證據是否確實充分丶事實是否清楚丶法律關係是清楚丶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更要‘’一一審查一審法院在審判程序上是否嚴格依法保障了被告人上述法律規定的‘’各項訴訟權利‘’。如果一審法院審理中缺乏丶遺漏某一項程序,中級法院認為可能影響案件事實的認定、影響公正審判都應依法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三,一審法院根據中級法院的二審裁定,又必須依法按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重新審理此案,審查時要特別注意保障被告人的各項庭審訴訟權利,不然,一審法院再次作出的一審判決被告人如果以‘’程序不合法‘’為由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又可能裁定撤銷原判丶再一次發回重審。
至於,提問者敘述‘’沒有新證據就判有罪‘’,因本案中級法院審理後裁定的撤銷原判丶發回重審是該案在訴訟程序上有問題,而不是證據不確實不充分,增不增加新證據被告人的行為都已確鑿無疑的構成了犯罪。
唐先明75443043
刑案一審判決無罪。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書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提起抗訴。二審經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書確有錯誤而決定發回一審重審。一審經對案卷材料認真審查後,糾正了原審的事實認定錯誤,於是按照對犯罪事實的重新認定,認定被告人有罪。
整個故事應該就是這樣的。被告人一審被判無罪,肯定不會上訴。那就只有檢察院依法提起抗訴才能啟動二審程序,才會有發回重審,才會有一審重審判決被告人有罪這一連串的故事。
不糊塗時塗糊不
一審判決被中院發回重審,是一種法律法規的定義,是正常程序。
沒有提供新證據而被判有罪,是法官的問題,法官所做的是證據鏈的完善和有效性的審查,包括被遺漏細節的補充和依據證據所做的推理,並將自己的所做工作內容在法定程序上進行一個與法律法規對接的操作步驟。
希望我的解釋你幫到你。因為你的問題的描述並不十分清晰。
祝你能夠打贏官司
玫瑰花露582
答主提供內容不祥細,不能做出準確的回答,只能依照你提供的這少量信息進行判斷。
案子一審時應該是判的有罪,然後上訴至中院,中院覺得審理過程有瑕疵,判決有罪不嚴謹才發回區法院進行重新審理,一審法院再次判有罪?不知道我這樣理解正確嗎?按你所說,如果沒有新的證據,以一審第一次判決再次為準的話,你可以在上一級法院進行投訴。由於信息不全,只能回答這麼多了,希望能夠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