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润长:创建“三个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丨市县论坛

刘润长:创建“三个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丨市县论坛

本文作者系湖北省公安县委书记。

刘润长:创建“三个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丨市县论坛

湖北省公安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人口大县,连续5年获得全省“三农”工作20强。抢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机遇,公安县突出激活土地、人力、资本“三要素”,以村为单位创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劳务合作社、资本合作社,探索重构农村生产关系,改善乡村治理结构,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组织基础、注入市场活力。

刘润长:创建“三个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丨市县论坛

一、实践创新:支部领办、村社合一、多元合作

把改革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一招,充分发挥基层探索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优化资源配置上下功夫,在创新“三个合作社”上求突破,构筑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支撑。

政策引领、试点先行。充分利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GPS定位测绘技术支撑,聚焦激活农业农村生产要素,先后组织专班赴浙江瑞安、贵州塘约等地学习考察,邀请长江大学专家全程参与论证,组织召开多层面的务虚会、座谈会,确定了以合作制推进土地入股、劳力入社、资本入市的创新路径。按照土地股份合作社先行、劳务合作社跟进、资本合作社稳妥推进的节奏,以乡镇为主体、村为单元先行先试,县农业、工商、农经等部门从注册、章程等各个环节参与试点创新。经过一年试点,形成了实施方案、章程模板、政策解答,试点创建土地股份合作社123个、劳务合作社72个。

支部领办、群众参与。深入挖掘村集体经济属性,把村党支部领办创建、村支部书记兼任理事长(不取薪酬)作为创建“三个合作社”的标配,全县123名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合作社理事长,村“两委”副职干部依据特长合理兼任理事(合理取酬),在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中实现基层党组织功能拓展。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合作社自治运行机制,把农户和耕地面积覆盖率均达70%以上作为创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前置条件之一,严格按章程成立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坚守“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的底线,在制度设计上确定了农民土地入股的保底收益和盈余分红权,建立“土地流转保底收益+劳务收入+盈余分红”的利益共享机制。

村社合一、多元合作。充分发挥合作社组织功能,放大规模经营效应,坚持村社合一实现村集体组织双重属性,突出产业兴旺,探索形成了自主经营集体管理、社社协作互助发展、社企合作股份经营三种模式。通过县镇两级大力开展农业招商,一批土地股份合作社与有资金、技术、品牌和市场实力的现代农业企业,实现社企合作、股份经营、利益共享。

项目跟进、系统集成。按照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对接市场主体经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扶持的“三步走”思路,抢抓1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机遇,在全省率先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办法,探索形成“项目+合作社+市场主体”共建模式,连续两年获得省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奖励资金500万元。聚焦产业扶贫,探索建立“产业扶贫项目+合作社+市场主体+贫困户”新模式。如:藕池镇合新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吸纳扶贫对象20户49人,贫困户在海瑞渔业公司务工40天的收入就达6000元。埠河镇代市村利用贫困村的扶持资金和政策,与东进牧业公司村内股份合作,入社的贫困户每年分红1500元~3500元。

坚守底线、严防风险。坚守农村改革底线,严格设定合作社负面清单、底线清单。如:村支部书记必须兼任合作社理事长;合作社组织成员暂时不能跨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口和土地覆盖率必须达到70%以上;土地流转价格随行就市、不得盲目炒作,经营收益在优先支付土地流转保底收益的基础上,允许合作社和村集体分别从股权收入中各提取20%作为公积金、公益金;资本合作社吸股不吸存、对内不对外、分红不付息,积极探索将集体“三资”和农户闲置房屋农机具等折股入社。

二、重要意义:新时代探索新路径,新机制激发新活力

改革开放40年,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红利已经得到充分释放并渐趋弱化,农村发展面临一些瓶颈和难题。公安县围绕农民和土地关系主线,聚焦激活生产要素,突出体制机制创新,以村社合一方式创建“三个合作社”,充分释放了基层党组织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群众勤劳之手的活力、动力,较好地破解了农村土地碎片化、农民组织低效化、农业增效无力化等难题,按下乡村振兴“快进键”,实现了集体经济壮大共赢,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土地适度规模集中,农业大县优势再造。总体而言,“三个合作社”构建了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治理体系,对推进乡村“五个振兴”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从农村体制改革的维度看,“三个合作社”是“三权分置”改革的制度创新。如果把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裂变”,那么实施“三权分置”制度就是一次“聚变”。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合作制的方式推进土地入股、劳力入社、资金入市,让“沉睡”的农业农村生产要素变为活的资产,在适度规模经营中增质提效,加快了农村市场化特别是要素市场化的进程。

从完善生产关系的维度看,“三个合作社”是小农户大农合的组织形态。公安县创建的“三个合作社”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专合组织,更多的是将农民联合成有机整体,与新型农业经营市场主体对接。以村社合一方式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中多元合作、分工分业,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带动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

从农业供给升级的维度看,“三个合作社”是加快农业转型发展的催化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是优化供给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三个合作社”打通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组织难题,一批有技术、有品牌、有资本、有市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引进,带动形成企业家管田、职业农民生产的方式变革,加速了农业内部的转方式、调结构、提品质、创品牌,促进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从创新乡村治理的维度看,“三个合作社”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有效途径。村党组织主导下的“三个合作社”,在本质上兼容引导发展和乡村治理的双重特点和元素,村民和社员叠加,村务与社务重叠,是一种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生产项目为支撑、以服务群众为根本的新型乡村治理模式,能够有效推动农村基层治理向干部职业化、管理社区化、生产专业化创新转型。

从巩固基层政权的纬度看,“三个合作社”是提高基层组织力的有效抓手。支部领办、村社合一的“三个合作社”组织构架,牢牢把握了党对其他经济组织的主动权。通过推行村干部在合作社中交叉任职、合理取酬,组织农民入社合作、股权改造、务工取酬、按股分红等,实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方式再造,党组织“一呼百应”的红色引擎再次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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