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假陳醋」談起

剛剛過去的十一長假,有記者對平遙古城部分售賣老陳醋的商戶專門針對遊客出售假陳醋的現象進行了實地調查,並在新京報官微發表了一篇題為《平遙假陳醋調查|2元醋“十年”標賣百元,有醋廠醋缸漂著死蒼蠅》的文章,文章中對調查發現的各種以次充好的情況以及當地陳醋經營行業的現狀進行了詳細地報道。

從“假陳醋”談起

從文章中可以看到,當地有關部門對於醋行業的這些亂象並非沒有作為,比如文章裡提到的當地成立了平遙古城醋行業協會,食藥監部門也開展了陳醋行業專項整治行動。但是從記者十一長假實地調查的情況來看,這些措施的收效並不是太理想。

從“假陳醋”談起

當地雖然成立了醋行業協會,但是在記者調查過程中,有受訪的醋商表示“近二百家的醋商,加入到協會自律的只有五十家左右”,一方面說明行業協會還沒有有效地發揮預期作用,需要進一步加強行業協會的建設,完善行業協會相關體制機制;另一方面,行業協會只是一個由行業從業者組成的自我管理組織,並不具有行政監督管理職權,不能代替行政監管部門行使監督管理的職能,要對行業內某些商家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治理,仍然需要相關行政部門充分發揮其職能及作用。

從“假陳醋”談起

經營銷售陳醋雖然只是一個很小的行業,但是其中的亂象還真不是某一個行政部門就能治理得了的,報道中提到的記者在調查時發現的陳醋以次充好、價格畸高、食品衛生以及專門針對遊客出售偽劣陳醋的現象,涉及到了諸如市場監管、食品衛生、旅遊市場管理等多個職能部門。一方面,對於涉及多部門監管的問題,需要著眼於全局,統一謀劃聯合行動,才能有效打擊並根治存在的亂象;另一方面,需要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不能搞運動式監管,松一陣緊一陣,給違法違規醋商反覆的時間。同時,在旅遊高峰期的重點時段,也要加大對行業的監管力度。

由於銷售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的陳醋有巨大利潤,必然會有人在這上面動歪腦筋,僅靠商家自律,難以杜絕這種現象的發生,還需要行政部門長期不懈的監管,才能有效的根除此類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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