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加快河(湖)长制制度体系建设

玉溪加快河(湖)长制制度体系建设

10月10日,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试验区管委会)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有关办法,审查抚仙湖开发建设项目有关规划及方案,进一步强化试验区管理,加快河(湖)长制制度体系建设,将中央和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玉溪加快河(湖)长制制度体系建设

玉溪日报记者 曾永洪 摄

市委书记、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组长(试验区管委会主任)罗应光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好河(湖)长责任制、推进湖泊保护治理开发工作提出六方面要求。

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化对推行河(湖)长制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把省委书记陈豪提出的“保护第一、治理为要、科学规划、绿色发展”思路贯穿于湖泊保护治理全过程,用铁一般的使命担当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奋力将我市河(湖)长制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要压实工作责任,履职尽责。尽快完成市抚仙湖管理局内设机构和派出执法机构以及澄江、江川、通海三县区湖泊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在履职尽责上,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观念,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切实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长抓长管、严抓严管。

要强化系统治理,统筹上下游、兼顾左右岸,从源头上治理、从根本上保护河湖健康生命。要进一步加大“三湖”保护治理力度,确保抚仙湖水质稳定保持Ⅰ类、星云湖水质脱劣、杞麓湖水质稳定好转。要推进各条河流、各个湖库的“污染源”排查梳理,大力推进城镇水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长效巩固。

在制度体制上要再创新。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推进河湖管理。要建立水资源功能管控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纳污限制的刚性约束。要健全岸线管理保护制度,完善河湖水环境监管等相关制度。要加快湖长制法治化建设,完善重要湖泊、水库保护条例,深入实施“水十条”,推进依法管理、依法保护。

要提速示范创建。以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推广钉钉河长通为依托,推行河湖库渠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提速示范河道创建工作,将河(湖)长制高标准落到实处。要认真总结特点亮点和经验成效,树立一批河(湖)长制先进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河(湖),以点带面推动河(湖)长制不断深入实施。

要加大督查力度。紧紧围绕既定目标强化全面督查、重点督查。要完善河(湖)长逐级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担责。要细化年度督查方案和考核方案,分类分项开展督查考核工作,通过暗访、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形式,对履职不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督查考核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玉溪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玉溪市河(湖)长制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玉溪市市级河(湖)长和县(区)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述职实施方案(试行)》及《抚仙湖星空国际旅游度假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项目规划。

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试验区管委会)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玉溪日报记者:李晓兰

审核:杨雪

终审:李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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