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10月25日前自行拆除非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

近日,记者从张店区政府获悉,张店区发布《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将深入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凡属于清理整治范围的,应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于10月25日前自行拆除非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恢复土地原貌。

据悉,本次整治范围包括张店辖区(不含高新区)内,对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将设施农用地改为非农建设用地的;依托农业生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的;借用设施农用地的名义非法占用土地的;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将建设用地按照设施农用地审核备案的;利用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等,建设租售“大棚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等。

凡属于本次清理整治范围的,应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于10月25日前自行拆除非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恢复土地原貌。逾期未拆除或搬离的非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将依法强制拆除和清理。对拒不服从妨害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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