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食品摊贩疏导点 从“小”抓起

近期,张店区食药监执法人员着手针对“食品摊贩疏导点”,从“小摊点”抓起,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食品摊贩疏导点”的“小摊点”能够健康规范、科学发展,提升张店城市食安形象。

一是规范亮证经营。经营业户需办理“山东省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 进驻疏导点,“信息公示卡”内明确公示经营者姓名、经营品种、经营地点、经营时段等信息,要求小摊点经营负责人签订《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承诺书》并进行张贴公示,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登记凭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确保整齐经营、统一经营、“持证上岗”。

二是严查单据留存。要求小摊点从业人员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留存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并做到单单留存。同时,公示所使用的米、面、油、肉、鱼等主要加工原料、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目前,张店区共设立钱裕路与人民路路西的“林家村美食园”、 “淄博商厦流动商贩临时疏导点”等20余个疏导点。分批组织疏导点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管理,逐户对小摊点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经营食品符合安全标准,不使用有毒、有害食品原料进行加工制售,卫生环境及加工条件符合要求。

下一步,张店区食药监局将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食品摊点达到“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卫生清洁”等要求,为争创食品安全先进区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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