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保興稱,北京房屋空置率或達20%,並建議徵收房產空置稅,你怎麼看?

勿忘幸福的味道


對空置徵稅,是屬於行為稅,還是物業稅?

如果是空置行為稅,那麼又如何判定,一年到頭我住一天是不是空置?又或者說,我一戶人家按照規定只能有一套房子,不能有第二套?在世界各國,空置稅有先例,但是最難執行的依然是界定,有些國家的大地主就有輪流居住名下房產來規避空置稅。

國外空置稅分兩個執行模式,主要針對“不租不售不住”的三不房產,兩種模式一種是將長期控制的房子強制給無房者使用,比如荷蘭和瑞典。另一種方式是德法等國實施的罰金制度,比如法國人口稠密的城市,房子被閒置一年,就要繳納10%房款的罰金。所以有些國外的朋友回國的時候,大多數的時候他們要將國外的房產提供給別人免費居住,條件僅僅是打理一下設施。

所以,空置稅能夠讓資源充分利用,是事實,然而實際實施的時候,仍然是基於房產登記和物業信息的對稱性,如今難點就在於,如今我們的空置率數據都是欠缺的,有時候還要去數晚上的亮燈來粗略估計空置率,這依然是不妥當和粗放的。所以空置稅並不是物業稅的過渡稅種,物業稅和空置稅的核心其實都是房產信息的連通和透明。

另外,對於房價方面,空置稅一般是有效的,我們在這裡要強調“一般”,這在於一個執法標準。也必須要有一個雙向的爭訟過程,並不是說你要交罰款就一定要交罰款。原因就在於其性質上和稅收的區別。比如交通罰款往往是無法迴避的,因為你被探頭記錄下了違規過程。但是房產空置你如何才能做到讓交罰款的人心服口服,沒有怨言。老實說,徵收成本很高。

最後總結:首先要定性,是稅收,還是一種空置處罰。其次,個人認為應該是處罰性質的,這樣必須要降低執法彈性,必須通過取證和訴訟。不然糾紛會很多。最後,簡單點的還是房產稅,也就是物業稅,但是房產稅的問題也在於如何做到公平公正。

暫時,都不成熟,先做好房產信息登記,既可以打好基礎,也可以多抓幾個貪官。挺好。


凱恩斯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我非常贊同仇參事的意見。

北京這麼高的空置房率,證明了原來一些專家學者預測的北京100萬套空置房這個數據不僅是真實的,而且可能比100萬套還要多。這麼高的房產空置率,既浪費了房地產資源,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住房供需矛盾,使一些需要購房的民眾購買不到房子,要買房還需搖號,而一些空置房卻趟在那兒睡大覺,實在對緩解北京市住房總體供需矛盾不利。到了該對空置房開徵空置稅不可的時候了。

開徵空置稅,可將大量的空置房擠下二手房銷售市場,增加北京市的房源,既可緩解住房供需矛盾,也可在很大程度降低北京市的房價,進一步緩解北京市房價高企局勢。同時,可極大地提高空置房持有者的持有成本,倒逼一些投資投機者將空置房子向二手房市場拋售,這樣可有效遏制樓市炒作、哄抬房價等樓市混亂行為,淨化北京市樓市環境,為全國樹立整治樓市亂象的典範,以便在全國推廣。

顯然,開徵房產空置稅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之事,願中央政府對仇參事的建議引起足夠重視,早日將房產空置稅付諸實施,以便對調控房價、穩定樓市起到重要作用。



財經深思


這個是有數據支撐的,我之前也寫過關於香港徵收空置稅的回答。

今年6月底,香港已經通過了空置稅的相關法律,對空置半年的一手房或出租的一手房徵收相當於200%年租金的空置稅。

政策對香港樓市影響顯現。

9月21日,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出,第三季度,樓市有放緩跡象出現。

我想,既然香港可以,國外也可以(國外很多國家都有對房屋徵收空置稅),中國應該也可以借鑑下。

看看大城市空置率情況,都很嚇人啊。這還沒計算一手房出租的情況,如果算上一手房出租,這個比例,可能真的很嚇人啊……

上海的拆遷戶,分的房子大部分都是用來出租的,算上這部分,我覺得空置+出租比例,超過3成是妥妥的。

隨著房產信息全國聯網,我覺得對每個人的 房產信息已經可以很清楚了,就說一句,想抑制投機炒房,只需規定每個人持有超過2套就徵高額稅收,而且是持有稅,相當於房產稅,就這一招我看就行,就能把泡沫給擠壓下去。

現在很多有錢人,還有很多媒體,比如說知名自媒體人吳曉波,一直聲稱自己的一個任務就是每年買一套房。這個影響力不小,這會導致社會資源分配畸形,導致資金加速流向地產。


希望加大力度擠泡沫。


趙冰峰


我的觀點是,房地產稅已經呼之欲出,空置稅則不太適宜在現階段就推出。

1、空置稅是什麼?——房產空置稅分為兩種,針對房主的存量空置稅和針對開發商的增量空置稅,指等到兩者的空置達到一定時間段後,根據空置年限採用累進稅率所徵收的懲罰性稅賦。但我們在這裡只討論前者。

2、空置稅有什麼用?——以前房主們寧願把房子空著也不出租或出售,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房價上漲預期甚至高過空置的機會成本。但徵稅能增加這個成本,鼓勵了住房出租以提高住房利用效率,降低了炒房囤房的獲利機會。

3、徵收空置稅有什麼困難?——如何認定房屋是否空置,空置多久才要徵稅,水電煤氣表數、住戶抽樣調查、物業公司收費等渠道都很難得出一個確切數據,而房主也有多種方法來規避認定。還有諸如個人房產權屬與信用數據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未建立、城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監測體系未完善等原因。

4、為什麼現階段不適宜開徵空置稅?——

第一,房產稅已經箭在弦上,而且徵收工作相對容易。

第二,在近一年內的密集調控下,房地產市場已經逐漸迴歸理性,投機者受到打壓。比如持有多套房子的業主對市場預期下降,這在某種程度上倒逼他們將空置房產拋向市場(出租、出售)。

第三,房屋空置並非全部出於投機原因。比如前幾年的樓市火熱期,很多城市在郊區建了太多空有概念的房子,周邊配套設施跟不上,沒有租客需求,房子自然也空置了,對這樣的情況徵收空置稅,不會對提高房屋利用率有多大幫助。

第四,如果真如仇寶興所說,房屋空置率達到20%甚至更多,那麼一開徵,影響的面會很廣,因此要建立房地產長效機制,還是應該穩步上調控,一點點釋放信號,改變市場預期,等時機成熟,選幾個城市做空置稅試點也未嘗不可,但不是現在。


財經無忌


我同意收空置稅的觀點,但我不看好空置稅的可行性。

很顯然,如果收取空置稅,對於炒房行為是一個沉重的打擊,確實可以起到抑制房價的作用。

但是,如何收取空置稅,對哪些房屋收取空置稅呢?造成房屋空置的原因有很多,有主動空置的,也有被動空置的。

主動空置的,除了炒房,還有一些原因,例如:1、因工作原因,從一個城市搬到另一個城市的;2、提前為小孩購置學區房或者婚房的。3、為了改善住房條件,把小平方換成大平方的。……

被動空置的原因則更多了,例如:1、城市拆遷,分到幾套房的;2、房產公司銷售不掉,被迫做到自己名下的。3、老人去世留下房屋的。4、業主移民或者出國工作的。……

以上這些,如果被列入收空置稅的範疇,相信有很多人都不願意。因此我覺得空置稅的推出,也要有一個調查的過程。對“空置房屋”的認定,更要有一個論證和研究。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空谷寒潭


徵收房屋空置稅的好處至少有兩個:一是增加了可租賃的房源;二是可能有助於平抑房價。

仇保興稱北京房屋空置率達10%至20%,應當是較為可信的。這個空置率預則區間,可以說是步入房屋空置率的危險區間。也有一個國際慣例有關房屋空置率:空置率達5%至10%是合理區間。超過這個區間就相當不合理,房屋使用的浪費率就大了。

如果北京能把20%左右的空置房源釋放出一半,那麼租房市場的供應就會更加充足。帶來的直接效應便是,不是拉低租金價格,便是拉住租金上漲的衝動。這二者都給租房者帶來利好。

再說下收房屋空置稅對房價的影響。收房屋空置稅對炒房者阻嚇作用是最為直接,投機炒作的成本再一次提升,相當於給市場又一次降溫。

增加住房持有成本,提高住房利用效率,這也是世界上一些國家,比如美國、英國、法國、加拿大等國,徵收房屋空置稅的初衷。

收房屋空置稅並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比如空置也有主動與被動之分。一二線熱點城市空置的房子因收稅而放入市場,很容易租出去;三四線、五六線的城市,需求不是那麼旺盛,有的空置是被動的,想出租也租不出去。

像法國推行房屋空置稅就比較早,時間是1999年,針對的是巴黎、里昂等大城市,這樣的“因城施策”頗具人性化及合理性。現在樓市調控都講求“因城施策”,而推行、推動房屋空置稅或也可照此運用。

中國的房屋空置率較為神秘,應當還沒有官方的權威數據披露。最近徵收房屋空置稅的呼聲漸多,想來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也是必要的。


波士財經


如果出臺房產空置稅政策,毫無疑問,會對遏制房產投機,特別是炒房起到積極作用。能夠有利於引導居民進行合理的房產投資,並對房價上漲形成有效制約。

但是,由於目前並沒有一個相對完整和準確的界定空置房的標準,無法科學界定空置房,比如居民購買的子女結婚用房,由於子女短期內沒有結婚,是否可以作為空置房?又如人在外地工作,在家鄉所在地買了住房,長期沒人居住,是否也能算作空置房。如果界定不好,是會對剛需階層產生傷害的。

因此,要出臺空置稅,關鍵是要弄清楚空置房的現狀,明確空置房的標準,合理界定空置房,才能夠出臺空置稅。基本的建議是,空置房的認定,應當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看房主手中有幾套房,只要超過兩套房,且長期空置的,就可以認定為空置房;二是看房主進行過多少次房產交易,如果兩年內有過多次房產交易的,手中仍然有閒置住房的,可以認定為空置房;三是住房閒置兩年以上,且不是剛需住房的,可認定為空置房。

如此一來,就需要有關方面具有完整的住房信息,有良好的基礎數據。如果基礎工作沒做好了,就不宜開證空置稅。


譚浩俊


徵收房地產空置稅,我舉雙手雙腳贊同,就是不知道為什麼這樣的政策一直沒有落地執行。如果說四五線城市,特別是縣城比較難劃定房屋的一些屬性,一線城市是比較好劃定的。

這次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原副部長仇保興有類似徵收空置稅的建議,說明相關部門早有考慮,估計是具體執行中遇到問題,是先有試點,還是統一規劃?還是一邊促進謹防泡沫,一遍保增長的兩難。總之,像北京這類城市,房價賊高,地塊稀少,空置房又很多,為實現房子是用來住的宗旨,完全應該出臺空置稅。

真正有錢的人,交得起那點空置費,把房子看成增值保值的產品,一家擁有個3套、5套的,這空置稅一出爐,就會改變買房人的預期了,如果不是為了住,就別買房了。或者如果搬離了這個地方,就趕緊把房子賣出去,給需要的人住吧。

當然,良好願望要變成現實實在是太難了,一邊是越來越多人買不起房,所謂大好青年看不到將來的方向了,一邊是眾多資源浪費,空著爛在那裡,也享受著房產的增值,不流通起來,不為人使用,再美好的事務都是空中樓閣,中看不中用。

我想,北京之類的城市進一步的調控,也只有在這所謂的房產稅上下功夫了,該限購,能出臺的一些金融措施,一些行政措施也都出完了,改變人們對房產價值觀上的認識,注重使用權,注重資源有效利用,將是未來的重中之重,希望北京越來越好,我們都充滿著希望。


財經作家邱恆明


住建部原副部長仇保興在任時低調,也很少公開表達立場,而退休後,其不斷表達其對房地產行業發展的觀點,部分觀點合乎實際,理性,也具有可指導性,確實,遏制房地產投資、房產泡沫是一個長期而艱鉅的任務,並且還面臨著一個動態的過程,市場是不斷變化的,而制度設計往往具有挑戰性。

實際上,在房地產調控的當中,房產稅和空置稅往往會被重點提及,在筆者看來,房屋的空置率值得更加重點研究,因為,居者有其屋,也需要實現房屋供給量,平衡市場,空置則是房屋資源的浪費。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由於每個人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積累的財富不同,而導致經濟實力不同,富有人擁有的房屋往往更多些,並且在經濟實力基礎上,購房的房屋相對容易,房屋多就容易過剩,從而空置,因此,筆者認為,徵收空置稅既是平衡市場,也是通過稅收實現社會財富的再平衡。


財經觀察徐叔


可以說是非常爆笑了。


商業的事情不交給市場,而一定要利用行政手段,其結果一定是事倍功半甚至起到反效果。


房價的高低,根本原因在於供需關係。過多的人口流入,過少的房產,以及國人心中對於房子價值打心眼裡的認可,就決定了一二線城市的房產價值基礎。


要降房價,就需要增加供給。那麼空置稅能增加供給嗎?


顯然不能。買賣和租賃根本是兩個市場。


另外,空置稅如何落地?收稅的難度有多大?收稅的成本有多高?這些,鍵盤俠是不會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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