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玲:婚姻里誰主沉浮

和另一半有愛無性,有性無愛,無性無愛有孩子,那個婚姻更痛苦?

熊玲:婚姻裡誰主沉浮

提問者,提到了三種婚姻,重點想問她們的痛苦,誰比誰更大?對此,筆者質疑設問的定義,即,這三種婚姻的前提是一樣:痛苦的,想問哪一個更痛苦。

之所以質疑設問的定義“都很痛苦”,原因一:婚姻是什麼,在每一對婚姻那裡,有不同的答案;婚姻裡有什麼、靠什麼維持和維護,每一對婚姻也都不同。原因二:人們需要婚姻,但婚姻不能滿足人的所有需要,當婚姻已成為人的負累或痛苦,常態下,其痛苦會結束婚姻的;如果雖有痛苦但不願離婚,那痛苦也不算真正意義上的痛苦,最多像是疾病中的傷風感冒。感冒不用當作是病。

所以我的認為:這三種婚姻聽上去,確實都有遺憾、有痛苦。但這樣的感覺和看法,是別人的,比如你或我的,而非三種婚姻的當事者。這三種婚姻既然存在,那一定是其中的好感覺(或幸福元素)佔核心地位。

熊玲:婚姻裡誰主沉浮

於這一觀點的前提下,我則不會談她們哪個更痛苦,但可以談談她們的存在,是以什麼為動力。1)有愛無性婚姻。這樣的婚姻,現實中並不鮮見,大多在婚姻一年以上之後,發生的無性,極少有婚姻一開始就無性。很明顯,這一婚姻的動力,是愛。無性,只說明性在婚姻中是溫和的淡去、退卻。不管是何種原因所致無性,但婚姻在繼續,更說明,主宰他們婚姻以及婚姻感受的不是性,而是愛。有愛無性的婚姻本身,驗證了影視作品的宗旨思想:愛是最大的智慧;愛的力量如大海,能容納一切。在愛的懷抱,無性不是憾,欠缺不是罪。

哪裡有愛,哪裡就有幸福。

2)有性無愛的婚姻。許多婚姻,從一開始就不因愛而結合,或是先有愛,很快的愛就被現實抹去了,連痕跡都不留。這,符合把婚姻和愛情,分為兩回事的價值取向的人。他們能待在沒有愛的婚姻裡,除了兩人不衝突的價值觀,還有婚姻能滿足各自所需的東西,比如關係連接、物質依賴、面子等等,性,只能是婚姻存在的動力之一。

3)無性無愛有孩子的婚姻。這樣的婚姻,在中國更不鮮見。中國父母有濃厚的戀子情結,因此,溺愛孩子已是他們天經地義的情感,一切為了孩子好、為孩子而活,已成為了他們的使命。無論他們的犧牲、付出是否真起到了“為孩子好”,父母全然不知不顧,他們只按他們的情結驅動行事。所以,許多名存實亡的婚姻,為了孩子,兩人才留住婚姻。這樣做,是否真能起到為孩子好,他們仍然不知不顧,在他們以為的世界裡,只要為了孩子,什麼苦都能吃。其實,還得承認一事實,無性無愛有孩子的婚姻,無性,只限在他兩人關係,未必他們缺性滿足。至於婚姻,是因孩子而名存,等於說他們活在孩子的心裡,婚姻沒滋沒味也罷。

熊玲:婚姻裡誰主沉浮

依古老的比喻:婚姻像一雙鞋,是否合腳,是否走得遠,自己的腳知道。所以,還是那句話:以上三種婚姻,都很遺憾、很痛苦,只是看者的感覺,並非三類婚姻當事者的心理。每一對婚姻,他們的三觀、他們對婚姻的所取、目的都不一樣。無論你跟誰配對,決定婚姻質量的、主宰婚姻去留的,總是婚姻中雙方本人的訴求,和他們心智的成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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