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空置率或达20%,“空置税”真的要来了?

作者于平,系资深媒体人,除非特别注明,本号文章皆本人原创

《经济日报》10月15日报道,近日,国务院参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仇保兴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房屋空置率比较高,其中北京空置率在百分之十几到二十。他建议应该征收空置税。

按照仇保兴的披露,北京房屋空置率可能高达20%。这个数字实在高得离谱,因为美国次贷危机时的房屋空置率才2.9%。欧洲国家,空置率最高的法国和德国,空置率只有6%和8%,最低的瑞士只有1.47%。北京这些空置的房源如果能投入租赁市场,能迅速把房租水平降下来,缓解房租上涨的压力。

居民住房长期闲置,是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使用来居住的房屋,变成少数人赚取超额利润的工具。如果能够征收空置税,将能精确打击囤积房屋的行为,避免空置浪费,挤出房地产的泡沫。

北京房屋空置率或达20%,“空置税”真的要来了?

许多人担心征收空置税,将加重民众负担。但征收空置税的同时,如果能同步进行房产税制改革,那么这个问题无需担心

我国房地产税收的弊端在于,不同环节税负设置不合理,开发、流转环节税负较重,而保有环节较轻。所以应在整体税负下降的前提下,降低开发、流转环节的税负,同时适当提升保有环节的税负。相较于涉及面较广的房产税,征收空置税会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空置税这一税种,在许多国家都存在。例如,在加拿大温哥华,房主须申报是否空置房,空置6个月须缴房产价值的1%,谎报业主将面临每天罚款10,000加元的严厉处罚。在法国空置逾1年须缴交楼价10%、第2年12.5%、第3年15%。在澳洲维多利亚省,空置房每年须缴付房价1%的税收,若费用无法如期缴清,有机会被当局收缴有关单位,待售出后从所得金额中扣除相关费用。

不过所谓空置,标准怎么定,该怎样对房屋空置进行核查界定?这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如果按照水电等使用情况来作为依据,那么可能会导致空置房主浪费水电以躲避调查。如果以租赁合同来作为依据,那么可能会产生一批虚假合同。

其实,对于空置税的申报,税务部门完全没有必要一个一个核查,而是由房主自主申报,事后抽查的方式。有人若敢弄虚作假,比如,采取编造虚假租赁合同等方式,那么事后抽查若发现,可以进行重罚。这样的执法震慑下,将能有效杜绝申报造假。

北京房屋空置率或达20%,“空置税”真的要来了?

北京的房租水平已经很高了,一套房子一年七八万甚至十几万的房租,为何许多囤房者都看不上眼,宁可将房屋长期闲置?显然,囤房者们要么是不差钱的主儿,要么害怕自己的个人信息,在房屋出租过程中泄露。这些囤房者会是些什么人?开征“空置税”的阻力,来自于何方?

仇保兴的官方身份,似乎意味着他的发言,并不只是代表他个人,而是透露出决策层的想法,这是否意味着,“空置税”真的要来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