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現任「踢皮球」,法警將他們「請」到村委會

前任村幹部承認賠償款,現任幹部卻說不知情,申請人無處伸冤。近日,高安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隊的幹警經過不懈的努力工作,化解了一場“踢皮球案”,為一村民挽回4萬餘元的賠償款。


2007年,申請人楊某科與被執行人高安市灶崗村委會楊家村小組簽訂合約承包該村委會所有的田間水庫進行養殖,但兩年後由於汙染問題導致該水庫無法養殖,楊某科與高安市灶崗村委會楊家村小組經協商終止合同,被申請執行人同意退回承包款4萬元,並另行補償2萬元且出具了欠條。由於村小組幹部換屆,現任村小組幹部以不知情為由拖延支付,故申請人訴至高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高安市灶崗村委會楊家村小組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申請人楊某科6萬元。判決生效後,該村小組並未履行法律義務,楊某科遂向高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高安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隊執行幹警收到案件後,首先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摸底:由於被執行人的特殊性,前任村小組幹部承認該欠款,現任幹部卻說不知情,所以執行幹警當即將兩任村小組幹部找到村委會,面對面地做執行和解工作。


前任現任“踢皮球”,法警將他們“請”到村委會


在法警大隊執行幹警的主持下,村小組兩任幹部充分聽取了村民楊某科的訴求,表示願意履行給付義務。

經調解,雙方當場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當場支付楊某科4萬元人民幣,該案圓滿執結,申請人合法權益得以有效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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