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個首次|首創「行賄人黑名單」制度

事件名稱:探索建立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

地點:浙江寧波北侖

時間:2002年

事件概況:

為從源頭上阻斷行賄行為,2002年,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檢察院在全國首創建立“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該院將1998年以來辦理的建築領域的賄賂案件納入到行賄資料庫當中。

2002年7月該院在此“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基礎上建立了“黑名單”制度,在資料庫中選取一部分情節比較嚴重、性質比較惡劣的行賄人,將其劃入“黑名單”,通過向招標單位提供“誠信諮詢”服務,使具有行賄汙點的建築商在工程投標中承擔必要的違法成本,付出適當的代價,以遏制、減少建築工程領域賄賂犯罪的發生。

2003年底,最高檢邀請專家就此制度進行了專題論證。2004年4月到8月,由最高檢牽頭,在建設部、交通部、水利部三個部門以及蘇、浙、川、渝、桂五個省份開展了工程建設領域行賄犯罪檔案查詢試點工作。試點範圍內的建築商,一旦被法院認定行賄犯罪成立,將被列入“黑名單”,限制或禁止其承攬工程項目。2006年,最高檢出臺《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暫行規定》,在全國全面推廣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至此,北侖區檢察院首創的“行賄黑名單”制度正式走向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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