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河池13歲少女殺人肢解同學,不追究刑事責任,會不會引發更多的未成年去效仿?

河海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嚴重犯罪,比如廣西河池13歲少女,就因為嫉妒同學比自己漂亮,就將同學兼領居殺害並分屍。

這羨慕嫉妒恨本來就是最可怕的負面情緒,這種情緒極端起來,後果就是這個案例這樣。而尤其是兒童少年(大概5-17歲)攀比嫉妒心理最強,如果不加以教育引導,就可能釀成慘案。

河池少女殺人分屍案,免於刑事處罰,也沒有進少管所,其父母也幾乎沒有履行民事賠償,這是樹立了一個惡劣的案例,非常有可能引起效仿,還可能被別有用心父母利用。

此案,應當落實此少女強制管教收容,其監護人民事賠償責任,不能因為時過境遷而放過。


董江波


我覺得會,要知道孩子的模仿能力非常強。前幾年有個案子就是,這個孩子8歲,看到電視劇裡將孕婦推下樓梯後會流產,正好現實中他遇到了這樣的情況,於是將孕婦推下來樓梯,所幸那個孕婦孩子大人都安全,等警察來了之後問詢時,這個孩子就說我看電視裡面會流產,想拿她試試。

不滿同班同學比自己長得漂亮

雖然這個少女的生理年齡不滿14週歲,但她的心理年齡絕對超過14週歲,先不說她這個嫉妒心為什麼這麼強烈,就說她的家庭教育方式肯定有些欠缺,不然孩子不可能會有這麼強烈的嫉妒心。僅僅是因為同學比她漂亮就要殺人,那如果是比她有錢會不會去搶劫呢?

將其約至自家殺害,並砍斷頭顱、手臂裝入袋中

根據字義判斷,這個13歲少女肯定是有預謀的,而且我嚴重懷疑她是知道殺人犯法的,同樣也知道未成年殺人可以不負法律責任。要知道她殺人後之後的舉動哪怕是個成年人都不一定有這麼好的心理素質,我覺得這個孩子應該嚴懲。

我覺得會引發更多的未成年去效仿

13歲未成年少女殺人碎屍案,因其未滿14週歲,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被告人父母賠償原告各項費用10.8萬元。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假設我家的孩子不滿14週歲,就可以隨意的殺害別人,最後賠錢了事呢?

先不說我三觀正不正的問題,但是我在13歲的時候是知道殺人犯法的,父母會告訴我,老師會告訴我,就連電視劇裡演的都會告訴我。所以我覺得判定國家的法律應該修訂,判定一個人是否應該付法律責任不應該只看生理年齡。思想決定行為,不然那些10幾歲當博士的人又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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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向伊朗學習。像這種最惡劣的事件。兇慘致極,讓人髮指。13歲的姑娘這麼惡毒。可以關押起來到年滿18歲在槍斃。法律再健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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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女殺人不懲罰,後果十分嚴重,必然會導致少男少女們效仿。在學校,殺人不償命,我們不夠年齡成為一些不良少男少女的口頭禪。未成年人保護法急待修改,要不然,未成年人犯罪會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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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西河池/案件已過去6年久餘,如今出現在各大媒體霸佔幾天頭條,一時令人深思其事態嚴重性。

據某十三歲女生妒忌其同窗同學一女生美貌,將其殺害肢解,令人好奇並於巨大的驚恐當中,成為很多家長與師生們飯後的談話,卻尋不及其殺害人的勇氣從何而來,難道只是妒忌其美貌嗎?畢竟是十三歲的六年級小學生,而殺人後能夠起興從容的發朋友圈索點贊,這一系列足以證明其童心玩劣無拘束。這不僅僅是一件簡單的案件存在,刨根揭底涉及其十三歲女生的管束和基礎教育存在著問題。

近年來國家經濟迅速的發展,崛起了很多新產業,眾所周知互聯網產業是發展是最迅猛的一經濟體,很多信息都可以從互聯網當中獲取,十三歲會使用手機點開各種網頁,獲取信息的方式甚多很容易汲取到不正當的信息,不僅如此,在現今也發現大多的小學生痴迷於玩手機遊戲,不熱愛於課堂學習,各種社會問題逐漸出現,父母工作沒人管束教導孩子,基礎教育科普不到位,導致汲取扭曲的信息,這時段的孩子屬於學習知識和認知事物的階段,稍有不慎就會被好奇心引導入迷途。

可想而知,社會發展快速中存在的問題,基礎教育須與時俱進,才能更好的引導當代青少年學習,認知事物加與自我管束。(版權聲明/未經授權/不可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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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小孩真的不敢想象,感覺學習真的不能放第一位了,學校教育,家庭教育放第一位,才是真理,現在孩子上學感覺都沒安全感了,一個小孩比一個小孩要強,一個比一個厲害,打架不用講了,關鍵還鬧出人命,故意殺人,為了自己的一點點虛榮心, 就把一個活生生的一個漂亮小孩給殺死了,可悲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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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犯了錯就應該受到懲罰,不管是未成年人也好,成年人也罷,殺人者的命是命,難道被殺的那個孩子的命就不是命嗎?只是賠錢了事,如果所有問題都可以用錢來解決的話,那還要法律做什麼?如果不對殺人的未成年人嚴厲處罰,不知又會有多少這樣的惡性事件發生,又會有多少人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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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按正常程序審查判刑,判死刑的送少教所執行無期徒刑,判無期的送少教所執行18年,判十八年以下的所有少年犯先關少教所學習治安法和刑法二年讓其知法,按犯罪時年齡加刑罰年,列如13歲犯事判十八年即三十一歲,三十一歲內如再違法犯法不論是否成年一律按正常法律法規判刑,加之前的沒過去的年罰一起判罰,馬上執行。

現在信息時代,手機,電視,網吧,遊戲,電影題材,多有打殺鏡頭。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萬中有一人去模仿就出事了。

青少年不懂法不知法,少年時期學法會加重孩子負擔,影響孩子心理成長,正常有家教的孩子上學的孩子基本不會做什麼越法的行為,但也一定要適當普法。

因為現在信息時代很多因素會令孩子去模仿,有樣學樣,看超人飛,跳樓的孩子都有幾個,在成年人眼中是跳樓,但在孩子心裡卻是超人,而不知電視電影都是編出來的,也不知犯了法會受到什麼懲罰,所以種種影響孩子的社會環境問題有責任有能力改變的都參與改變,為下一代幸福伸出雙手。

還有現在新聞一出就像給了未成年一個免死金牌,黃馬褂,跟著時代修法是必須的,不然老師校長學生都很危險,特別是武術學院的,一定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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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十三歲雖未成年,但,有認知干預被幹預行為,殺人分解,為必每個成年人會做,可她做了,十三歲未成年,如果對這種超岀成年人所做犯罪行為,:不追究刑事犯罪,一定會造成少年犯罪惡果,讓他們認為,殺人也不過如此,造成讓他們對法律的輕蔑,一人有了認知,應該對自己所犯錯或犯犯罪行為負責,對這種殺人分屍的行為應該屬於刑事犯罪,任何一個人,剝奪了別人生命•那你就要用自己的生命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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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仿的可能性也有,但大人的教唆會大大增加。如和誰有仇,讓孩子去下毒。或者誰和你打仗,你就下死手。人們不會因為老鼠老或老鼠小而去放過它,所以壞人不分老幼,都應該受到嚴懲。即使不判死刑也應有相應的法律去判定他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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