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校外“打人”,该不该算师德问题?

疯疯癫癫大洋葱


这年头,师德成了一些人的“屠师刀”,哪怕是诋毁谩骂殴打教师,也是以此为由,冠冕堂皇。教师一直呼唤能与之争锋的倚天剑,可是倚天就是不出,任由“屠师刀”肆意挥舞,让教师心凉如水!

教师在校外“打人”,你起码要分清教师为何打人吧?在校外的教师,从社会成员上说,只是普通的社会成员,没有必要强调其教师身份,教师只是其职业而已。

一位体育老师,因放学晚归,路过校外一偏僻地,发现一歹徒持刀逼迫一小姑娘,此时,体育老师仗着身手敏捷,空手夺刀,暴打歹徒,救下小姑娘。

事实:这位老师暴打路人。

询问:这位体育老师师德有问题吗?

显然,除了神经病人,没有人认为这位老师打人是师德有问题。是见义勇为,应该受到褒扬。

如果这位歹徒在网上投诉这位老师师德问题,我无法保证留言区不出现谩骂教师师德的,这时代,拿师德为由头,诋毁老师成了一场可悲而无耻的狂欢!

不过,这位老师还是会受到褒扬的,因为正义永远是社会的主流,但是,即使是褒扬奖励,我觉得还是不该强调其教师身份,褒扬的是其见义勇为的行为,不是其教师身份。

同样,我们经常提起的那位拦高铁的女老师,有些人一提到这事,就是义愤填膺,这是对的,爱憎分明,维护社会公德。但不应该关键词落在“女教师”上,而应该落在拦高铁这件事上,此时的女老师,她也就是一普通社会公民。

教师在校外做的任何事情,都必须遵纪守法,跟其他公民没有两样,应该一样对待。更不能把一名教师以普通公民身份做的违法乱纪的事,强加到教师这一群体上,让教师集体背锅。

动不动就把师德的大帽子压下来,挥舞起“屠师刀”,这是对教师的戕害,是对教育事业的戕害,此风只可灭不可长,否则,尊师重教不仅仅只是一句空话,而且是对这个社会的辛辣的讽刺!


教师妹子一枝花


不请自来。最近出现很多关于老师尤其师德的问题,作为一名教师,在校内要遵守教师的行为准则,高尚的道德情操,我们说这是师德的表现,那校外打人,该不该算师德问题?

我认为,应该分开考虑。

看了很多答友的回答,绝大部分答友都认为是有损师德,但这其实是一种道德绑架,因为是不是师德问题,至少应该先有一个前提,教师为什么会打人?

情形一:教师与人发生口角,而教师在争吵中不注重言行,出言不逊甚至出手伤人。毫无疑问这是有损师德的行为,或者说不具有师德,因为师德是教师的行为和道德的标准。

但如果情况相反呢?


情形二:发生摩擦时,教师已做出礼让,对方咄咄逼人甚至先出手伤人。在教师做出礼让且对方先出手伤人,教师做出还击,我觉得并不能说老师没有师德,因为老师并没有打破他的标准,没有做出有损师德的行为,只是正常的防卫,况且师德也不代表忍气吞声、沉默挨打。

情形三:当家人受到伤害。教师是一个特殊的身份,代表教书育人,但同时教师也是凡人,也有妻儿老小,当家人受到伤害的时候,我想无论是谁都会做出还击,即使是人民警察。

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是道德品质高尚的“代名词”,但同时教师也是血肉之躯,也有七情六欲,我们不能用道德对其进行绑架,因为教师只是一个身份、一个职业,在学校他们是老师,但在社会他们也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也是为人子女为人父母,所以不能只用师德来捆绑教师的行为。希望大家对教师多多理解,


掉掉小硕


菩萨也有金刚之怒,何况老师?

大家好,我是秦山之巅,从事英语教育20多年,我认为老师只是普通的人,教书只是一个职业,像许许多多的其他职业一样,用以谋生养家糊口的。不要把老师看的那么伟大,但是同时也不要给老师过多的道德绑架。

老师校外打人,我觉得首先要看因为什么而打人,制恶伏恶也是大善。“用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菩萨或为了调伏顽劣的众生,或为了遏止恶人的恶行,有时也现金刚怒目之相。

没有必要过于强调老师的身份,更不要和师德扯上什么关系,老师就应该让你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记得,老师只是一个普通的人,该出手的时候就应该出手。

上面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个人观点,欢迎关注留言,共同探讨教育教学问题。


秦山之巅


  教师只是个普通人,教师不是说话的把式,也会说错话,办错事,没有大家想像中完美,他们也要过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普通生活,请大家对处于舆论中心的教师多些宽容。当然这不是降低教师的师德,既然成为教师想必一定有自己的道德底线。


  我是梦醉溪楼1,感谢您的点赞与关注。欢迎您留下宝贵意见!


梦醉溪楼1


要弄明白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师德?教师的职业道德简称师德,是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也就意味着师德问题也必须是教育活动过程中的问题,必须是影响教师行业的问题,必须是有悖于教师需要具备的道德问题。


其次我们要明白教师是一种职业,同时教师也是自然公民,不能把这种对某一特定职业的道德要求,绑架给教师的社会生活行为,但教师身为社会人的时候还是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毕竟社会对教师的期望要求太高。

第三打人涉及到了人身伤害,严重扰乱社会治安,有时都涉及到民事案件,触犯法律,所以打人肯定是违法违纪的。


所以教师校外打人,应该是触犯了法律,有悖于道德,再考虑到教师的特殊身份,身正为师,学高为范,应该也违反了职业道德,广义上看自然也应该算师德问题,鉴定的重要依据应该是打人的影响程度。


一介布衣小书生


首先,看到炒作老师的题目,好烦,让老师安心教书吧!哎,农民打人,是不是违反农德?工人打人,是不是违反工德?不要啥事都往师德上凑。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才是教师。之所以教师在社会上受人欺负,是因为受到所谓师德的绑架。人人都可以打教师,教师却不能打任何人!

其次,看看广大网友们有什么看法:

1 社会对教师要求太高了,老师的标准=圣人的标准,工资低要求还是蛮高的!天大的笑话!

2 教师离婚都是德有问题吧?

3 夏洛特烦恼里的老师做得好,扇子一打开上书“为人师表”;

4 老师的紧箍咒这么多,你让人家怎么教?学生被社会舆论,媒体,法律法规保护着,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境地了,这种社会风气怎么能培育出国家有用人才,培养出这类社会主义接班人靠得住吗?国人好好的反思吧!

5 把老师打倒了,社会就太平了,大家一起回到原始社会!

6 有些媒体不知是耳聋了还是眼睛瞎了。教师被杀被打不报道,而教师校外也让人随便欺负?


游戏大咖王


教师,怎么啦,难到他不是人吗!既然他是个"人",他就有人的个性和共性,有七情六欲…他有可被人打,也可能打人。其实,老师是最委屈的一族之一,我敢说,在校把知识给那班熊孩孑讲一百遍,还有人不懂,甚至有不少货色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可惜他在校不能打人,法律不允许!可那些孩孑有的就利用这点---反正你不敢动我,我就这样,你老师又能对我怎样?你说老师委屈不!在校外,大家都一样,打人的可能性就另当别论了。当然,绝大多教师,由于在校忍耐已成习惯,在校外也很少做出"打人"的动作。总而言之,老师在校外"打人"很少见,既使有,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教师总体印象应该是非常正面!


手机用户16382380250


职务行为,才需要以条规约束,如果不是履行职责时发生的行为,应该不属于条规的管辖范围。

师德这玩意儿挺玄,只要你是教师,它就是捆绑你的枷锁,它就是别人手里的尚方宝剑,仿佛有了它立刻将你降为二等公民,违反了它你就是十恶不赦!

其实,挑剔别人的德最安全了,因为没有谁是完美无缺的。但问题是:凭自己满目疮痂的道德底子还去评述别人的道德这本身就已经很不道德了。

教师不履职,这就不是职务行为,打架喝酒骂人撒野,那都是作为普通人、公民的行为,与师德不沾边,乱扣帽子也是缺德的行为。


kidult811


这个问题的关键住于对“打人”的理解,不在于“打人”者是不是教师,不在于是校外,还是校内。


打人,实际上,在任何一种文化中,都不是提倡的,都是违背基本道德底线的,并且,在实践中,还有可能触犯法律。因此,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行业之人,打人都应理解为违背道德行为。这与在学校,还是在校外无关。


但这是我们理解的“打人”的基本涵义。但在实践中,很多人对“打人”有不同理解,且“打人”行为有程度问题,还有很多具体情况。


举个例。一小学校长回家路上,碰到三个初中学生欺负一个女性。地点:校外;人物: 不仅是教师,还是校长;对象: 学生。此时,此境,你说这校长可能打人不?他打学生不?他打了学生,违背师德?


所以,对这一问题,应该具体分析,给老师与否,给校内外与否,给师德并无直接联系。不能总是先给老师一个“套”。


弓长艮19710622


三水三心观点:按照现行师德规范标准,如果排除正当防卫等因素,肯定算是师德问题。

三水三心分析:

一、师德是个筐,什么都可装

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对于任何一个职业来说,职业道德,都应该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底线,是一条不可触摸的红线。

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备的道德品质。它是社会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教师行业特殊的道德要求。教师的职业道德一般简称为“师德”。

那么,现行的师德是什么呢?这里以1997年版的师德规范和2008年版的师德规范为例:

1997年版的师德规范共有8条: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在这八条中,“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是可以作为万金油的——哪一个职业不需要“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但其他的6条,都确实明确地指向教师职业(“严谨治学”稍显牵强)。

再看2008年版的师德规范,该规范共有6条: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在这六条中,“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明确地指向教师职业,另外三条呢?“终身学习”,那一个职业不需要终身学习?“爱岗敬业”,每一个职业都需要爱岗敬业吧?“爱国守法”,任何一个公民都需要吧,而不仅仅是教师!

现行的师德规范,就是2008年版的(2009年有修订,将“爱岗敬业”修订为“敬业奉献”),可以说,该师德规范,包罗万象,教师的一切行为,都可以作为师德问题——师德是红线,大多数地方(我不敢说全部,担心有例外)都实行的是“师德一票否决制”,那么,几乎可以说,没有几个教师没有违反师德标准:

开车有没有被罚款扣分?对不起,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就违法了是的标准的第一条“守法”!

打过麻将斗过地主没有?喝过酒没有?抽过烟没有?说过脏话没有?对不起,没有“为人师表”——你不能教学生打麻将斗地主、喝酒抽烟说脏话啊?

教师在外面打人,如果排除正当防卫,那是否是违法呢?

毫无疑问,一般的打人,触犯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造成轻伤及以上,触犯的就是《刑法》,你看,是不是违反了师德规范的第一条——不守法啊!

我们是不是据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凡是教师有违法行为的,都是违反师德呢?

二、师德是教师职务行为的道德规范,非职务行为,还是交给法律的为好

其实,教师既是教师,还是一个社会人,也是一个家庭人,在扮演不同角色的时候,应该有不同的道德要求和法律要求,在履行教师职务或相关行为时,教师应该受《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约束,一旦触碰,红线就是红线!

比如“有偿补课”,这就是教师的职务行为;再比如体罚、辱骂学生,这也是教师的职务行为;再比如,收受学生家长财物,接受家长吃请,这也是职务行为(学生毕业了,那就例外了);不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学生,那也是职务行为!

今年一月,沸沸扬扬的“扒高铁”事件,当事教师就被批“师德沦丧”——我当时就认为,她不就是一个公民吗?违法了,按照法律处罚就是,造成经济损失了,该赔就赔!这是教师的职务行为吗?为什么非要扯到师德上面去?

教师在校外,他就是以社会公民,打了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就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造成了轻伤以上,就按照《刑法》来审判,一旦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该开除就开除!

三、作为教师,还是应该有更高的道德要求

既然并不是什么行为都受师德规范约束,那教师是不是可以放松对自己的道德要求呢?

也不是这样,要知道,作为教师,还有一个“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更高的道德要求——教师还承担着引领社会文明发展的任务。

请记住,这不是职务行为,也不是职业责任,因为按照“权利和义务均等”的普世原则,职业责任与职业收益应该成正比——

这应该是一种知识分子的良知!

是知识分子的一种情怀!

这是对知识分子更高层次的道德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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