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力求“十个突破”

「聚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力求“十个突破”

前九个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做到“八个坚持” 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

10月16日、17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在湖北武汉召开。会议指出,今年1月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对黑恶势力掀起强大攻势。经过9个月的不懈努力,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势头良好,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高压态势不断巩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各类违法犯罪发案率再创新低,治安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信心满满,社会风气不断好转,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会议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并总结了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八个坚持”的经验做法。

——坚持高位推动,动员部署迅速有力。各地各有关部门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亲自调研谋划、动员部署、督促落实,带动形成全党齐动员、上下齐动手的良好局面。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

——坚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持续深入。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问题,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强大震慑。

——坚持除恶务尽,深挖彻查取得突破。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两个结合”要求,健全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协作机制,严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坚持延伸打击,治安整治成效明显。各地各有关部门以专项斗争为契机,着力整治黄赌毒、传销、拐卖、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问题。

——坚持综合治理,行业监管稳步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加强重点行业日常监管、相关人群动态管控,排查移送了一批涉黑涉恶线索,调整完善了一批监管制度措施。

——坚持党建引领,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农村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组织功能,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严格规范村“两委”选举,着力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推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督导考核扎实有效。中央第一轮10个督导组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帮助地方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解决问题、提升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普遍组织督导组,深入一线督导检查。

——坚持依靠群众,宣传发动有声有色。通过专题宣传展、融媒体宣传、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曝光等办法,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创新群众动员方法,全面拓展线索举报渠道,健全举报奖励、举报保密等机制,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针对扫黑除恶新形势制定新任务

力求“十个突破” 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这也是承前启后、对专项斗争整个走势具有决定意义的关键阶段。10月16日、17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指出,经过前一阶段工作,浮在面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需要触及隐藏更深的黑恶势力。

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十个突破”对下一阶段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部署。

进一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指出,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推进专项斗争。要充分认识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切体会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既恨又怕、盼望彻底铲除的迫切心情,以一往无前、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拿出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实际行动,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

会议要求,要借鉴五级书记带头抓、建立“无黑恶势力问题”承诺制度等做法,层层压实地方和部门特别是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发挥好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带头研究具体工作,加强重点问题督查督办,切实形成深入开展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

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不断深化同黑恶势力斗争规律的认识,创新和改进专项斗争思路、策略、举措,从更高层次和水平上推进专项斗争。

会议要求,要优化部署,目前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仅开展了9个月,要坚决克服松劲懈怠情绪,自觉根据专项斗争形势发展,研究制定好阶段性的“施工图”,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主攻方向、重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掀起一波又一波攻势,开展一轮又一轮治理。要深化打击,不间断持续发力,着力攻克一批新的黑恶势力,要借鉴一些地方“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的经验,着眼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打深打透,务必铲除黑恶势力关系网络、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固化机制,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系统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

进一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在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指出,要通过深入剖析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密切掌握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做到以变应变、以新应新。

会议要求,要增强发现问题的功力,对当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呈现的新特点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敏锐感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搜集研判线索,深入发现、准确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具体表现。要提高分类施策能力,分类别制定新战法、作出新部署,提出符合实际、切合犯罪特点的管用招数,确保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努力构建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政法机关要将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通报相关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行业监管、行政执法政策措施,预防和减少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滋生蔓延。

进一步完善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机制,在除恶务尽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深挖彻查“保护伞”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下一步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落实“两个一律”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确保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

会议要求,要完善线索核查机制,加强对涉及“保护伞”线索核查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统一受理、分类核查、相关成员单位共同负责的线索核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要完善联点包案机制,做到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要完善政法机关内部清理机制,各级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一旦发现政法干警参与或充当“保护伞”的,要立即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

进一步运用组织化政策措施,在排除干扰阻力、攻克重大复杂案件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要求,要健全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但专项斗争进展不大的地方,要加大政法领导干部交流力度。要创新重大案件提级办理机制,健全鼓励干警担当作为的政策导向,激励干警更加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斗争,同时坚决维护扫黑除恶干警的正当权益。

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要求,要强化办案力量整合,组建起诉、审判专业团队。要强化重大案件办理机制,推动侦查与起诉、审判有效衔接,组建扫黑除恶法律政策专家人才库,加大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办案指导和案件评查工作。

此外,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引领精准打击。全国扫黑办要依托信息化技术,打造全国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管理平台,与各地扫黑办实现线索信息联通共享、案件办理动态跟踪、群众反映实时掌握,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在提高法治化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指出,各级政法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思想,明确执法办案标准,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

会议要求,要加强法律政策研究,中央政法单位要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问题出台更加明确细化、操作性强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各地也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就打击“套路贷”“软暴力”等问题因地制宜出台地方性指导意见。要加强案例指导工作,由全国扫黑办牵头编印执法办案指导手册,分批推出指导性案例,各地扫黑办有针对性建立案件指导制度。要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推动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要求,既要立足当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又要着眼长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要深化行业日常监管,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等日常性工作机制。要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在打掉黑恶势力的同时派出工作组加强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要配合组织部门,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

进一步加强督导,在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要求,要建立督导工作机制。目前中央第一轮10个督导组已完成督导任务,接下来将开展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力争明年上半年实现中央督导工作全覆盖。各地要组织好各层级督导组,加强常态化督导。要建立督导问题整改机制,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建立督导专员制度,进一步提升督导实效。

进一步创新宣传发动社会参与机制,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指出,要把宣传发动贯穿专项斗争始终,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参与,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会议要求,要大力表彰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要大力宣传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进展,集中公布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例,集中报道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果。要进一步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回音”,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确保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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