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李建國被雙開,並移送審查起訴

據德州市紀委監委網站,2018年6月19日,經中共德州市委批准,中共德州市紀委、德州市監委對夏津縣委常委、副縣長李建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6月20日,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李建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公款並據為已有,涉嫌貪汙犯罪;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李建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職務違法犯罪,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近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德州市紀委常委會、德州市監委委務會研究,報中共德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建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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