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黑案件,涉案被告人43名

10月16日至17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張某欽、婁某男等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


汝州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黑案件,涉案被告人43名


該案是新陪審員法頒佈後汝州市法院首次採用七人合議庭審理的刑事案件,由三名審判員和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並由汝州市法院院長楊長坡親自擔任審判長對案件進行審理。汝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劉新義等5名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汝州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1000餘人旁聽了庭審。


汝州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黑案件,涉案被告人43名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以來,被告人張某欽、婁某男糾集師某北、師某南、樊某傑、王某鵬、陳某克、李某傑、尹某洋、陸某傑等數十人,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插手民間糾紛、經濟糾紛,受僱於人,公然聚眾、持械替他人擺平事端、報復行兇、為非作惡,逐步形成了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威脅、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手段,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其他非法手段獲取非法經濟利益。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搶劫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應對涉案被告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展開法庭調查,公訴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舉證,被告人及辯護人進行質證,控辯雙方對案件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等方面充分發表辯護意見。由於此案涉及被告人較多、社會影響較大,合議庭決定案件擇期宣判。

(於俊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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