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男持刀行兇反被殺,到底是否「防衛過當」?

8月28日,網絡流傳一段視頻,江蘇崑山一名寶馬司機,越線非機動車道與騎電動車男子在路口因為輕微擦碰發生爭執,雙方在震川路、順帆路路口就此問題引發口角導致衝突,寶馬司機在與電動車男子爭論不下後,從車中拿出一把刀砍向騎車男子,在打鬥過程中寶馬司機長刀不慎掉落在地,被騎車男子搶先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將“寶馬司機”砍傷,衝突中雙方受傷,寶馬司機經搶救無效死亡,汽車男子沒有生命危險,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寶馬男持刀行兇反被殺,到底是否“防衛過當”?

現在網絡就此事,是否騎車男防衛過當導致對方死亡爭論不休,寶馬男子因為這點小事就‘’大動干戈‘’!同時還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在車上私藏管制刀具的情況下還貿然拿出長刀對騎車男子進行追砍,此行為無疑是讓每一個守法懂法的公民都十分氣憤的,但是冷靜下來就此視頻確實不讓人深思,究竟騎車男子是否為防衛過當呢?其實看完視頻很多網友心裡都有一本賬,尤其是騎車男子持刀追砍寶馬男子的那一段,讓人看了確實是振奮人心,“壞人該死”的表態是絕大網友發表的評論!到底是不是正當防衛呢?

寶馬男持刀行兇反被殺,到底是否“防衛過當”?

但是有的網友就說了,“寶馬男子已經在逃離了騎車男子還拿刀在追砍寶馬男,這樣應該是屬於防衛過當了吧‘’!

還有的網友說:“騎車男子在寶馬男子逃離的情況下,騎車男自己並不知道寶馬男是真正的逃離,還是去車上或者其他地方拿兇器想繼續傷害他自己,這個應該是正當防衛吧”!

又有網友說:“寶馬男拿刀砍電動車主時,已經嚴重危及了電動男的人身安全,電動男在躲避過程中撿起掉落的刀進行反擊,並將不法侵害者擊退,屬於正當防衛,不屬於防衛過當。但在寶馬男已經被擊退並開始逃離,此時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情形已經結束,電動男繼續追趕寶馬男進行“防衛”導致寶馬男死亡,屬於防衛過當,應負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但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寶馬男持刀行兇反被殺,到底是否“防衛過當”?

其實我國法律對正當防衛和特殊正當防衛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到底是不是防衛過當不是光憑這段視頻就能定性的,公安機關還會進行現場勘查取證,走訪目擊證人,和當事人的供述等才可以移交法院進行定罪的,而且被告還有申訴的權利!廣大網友堅決反對 一切違法亂紀的高漲熱情確實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我們還是要,一切聽從法律的公平審批!

寶馬男持刀行兇反被殺,到底是否“防衛過當”?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行為。防衛過當在一般情況下是過失犯罪,且絕大多數都是疏忽大意的過失犯罪,少數情況下也可能是間接故意犯罪。一般來說,防衛人在實施防衛行為時,其主觀上是出於防衛的目的,損害的產生,是他在緊張搏鬥中的疏忽或者判斷失誤的結果,故把防衛過當定為過失犯罪是適當的,但也不能排除防衛人間接故意犯罪的情形。

正確區分防衛人的罪過,是對防衛過當行為定罪、量刑的關鍵之所在。必須從主客觀方面和因果關係統一起來研究防衛過當的犯罪構成:

第一主觀方面;間接故意犯罪防衛人是已預見而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過失犯罪防衛人是疏忽大意、過於自信沒有預見危害結果的發生。

第二客觀方面;間接故意犯罪防衛人是積極主動防衛,過失犯罪防衛人是消極、被動防衛。

第三因果關係;過失犯罪防衛人的行為一般是間接導致危害結果的發生。

在我國刑法中,正當防衛一般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一般正當防衛,另一類特殊正當防衛,還可以稱為無限防衛。對於一般正當防衛,如果超過必要限度,則構成防衛過當,需要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希望大家明白這點。

寶馬男持刀行兇反被殺,到底是否“防衛過當”?

我們相信法律會對此次事件作出一個公平公正,合理的判決,同時就此事件也讓我們廣大人民對法律有了深刻認識和學習,‘’知法懂法‘’才是保護自己最有利的武器,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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