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提供8,000万元最高额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2018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其中公司2018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额度为185,0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22)。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余额为139,960万元,本次担保后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余额为147,960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37,04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187号

4. 法定代表人:马剑

5. 注册资本:25,196万元整

6. 主营业务:石油地质勘查服务、煤炭地质勘查服务、天然气地质勘查服务;对房地产开发投资;沥青油零售,百货、服装、文化体育用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木材、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家具、金属材料、焦炭批发兼零售;物流策划;货物进出口;汽油、煤油、柴油批发;苯、粗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氢氧化钠、均三甲苯、均四甲苯、溶剂油[闭杯闪点≤60℃]、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石脑油、戊烷、石油醚、正辛烷、异辛烷、壬烷及其异构体、正癸烷、甲醇、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铝粉、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无储存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天津市恒丰伟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7年度数据经审计,2018年8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浙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泰达能源与浙商银行签订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项下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三)担保金额:8,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五)担保期限:期限一年。

(六)本次担保由泰达能源其他股东方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邹凌为公司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8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见公司2018年3月15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99.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64.08%。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债务、诉讼涉及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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