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光伏通知不是「急剎車」

国家能源局:光伏通知不是“急刹车”

6月1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的一份《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行業內引發熱議。

6月11日,能源局相關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提到,《通知》本身不是“急剎車”,在政策研究制定過程中,借鑑了德國、西班牙、捷克等國家經驗,通過徵求意見會(2月)、新聞發佈會(4月)等多種方式充分徵求意見、吹風提示,還專門召開會議聽取了地方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有關電網企業意見並作了政策宣介。經多次修改完善、反覆論證後,於5月31日正式印發了《通知》。

我國光伏發電新增裝機連續5年全球第一,累計裝機規模連續3年位居全球第一。截至2017年底,全國光伏發電累計併網裝機容量達到1.3億千瓦。截至2018年4月底,裝機已超過1.4億千瓦。

能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光伏發展在取得顯著成績的同時,也遇到了一些困難和問題。截至2017年底,累計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缺口總計達到1127億元,其中光伏補貼缺口455億元(佔比約40%),且呈逐年擴大趨勢。隨著光伏發電的迅猛增張,一些地方也出現了較為嚴重的棄光限電問題。在國內光伏發電市場高速增長的刺激下,光伏製造企業紛紛擴大產能,光伏製造產能過剩問題、產品和電站建設質量問題也有顯現。

出臺《通知》既是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緩解光伏行業當前面臨的補貼缺口和棄光限電等突出矛盾和突出問題的重要舉措。這是光伏產業發展進入新階段的必然要求,出臺《通知》是十分必要的。對實現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和提高我國光伏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具有重要作用。

一是有利於緩解財政補貼壓力。財政補貼缺口持續擴大是當前制約光伏發展的突出問題。國務院《關於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明確規定,光電發展規模與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模相協調。適當調低需要補貼的新增建設規模,將避免形成系統性風險,從長遠講是有利於產業發展的。

二是有利於解決消納問題。去年以來,通過各方努力、採取一系列措施,棄光問題得到有效改善,但還沒有徹底解決,不僅西部地區光伏消納問題尚未根本解決,而且隨著分佈式光伏裝機快速增加,也給東部一些地區配網安全運行帶來了新問題。通過調整發展節奏,有助於解決光伏消納問題,減少棄光。

三是有利於激發企業發展內生動力。隨著光伏發電補貼強度下降,將倒逼企業練內功、強體質,從依靠國家政策向到更多的依靠市場轉變,減少補貼依賴,促使企業通過降本增效提高企業發展質量,實現光伏行業優勝劣汰,加速淘汰落後產能,倒逼產業技術進步,遏制企業非理性擴張,促進行業資源向優質企業集中,進一步鞏固光伏產業在全球的領先地位,培育一批世界級光伏製造領軍企業。

四是有利於促進地方降低非技術成本,改善營商環境。補貼下調之後,為保證光伏發電項目經濟性,一方面企業通過技術進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也利於促進地方政府落實國家和地方支持光伏產業發展的各項政策,降低非技術成本。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繼續支持光伏產業健康持續發展。”能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光伏發電是綠色清潔的能源,符合能源轉型發展方向,在能源革命中具有重要作用。培育壯大清潔能源產業、支持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發展是能源生產革命、消費革命的重要內容。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有序發展、高質量發展是行業的共同責任和目標,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繼續與業內單位一起,加強研究相關政策措施。(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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