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之路:大資管時代下的信託變革

信託是最有希望成為實業領域大舞臺上的“善舞者”,“實業投行”應該成為信託公司重點關注的轉型領域。


信託之路:大資管時代下的信託變革


一方面,信託公司作為中國最大的非標準資產證券化服務提供商,其募集信託資金的運用範圍可以橫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實業領域,投資方式涵蓋債權、股權,和二者之間的“夾層”,以及各類資產的收益權;

另一方面,因信託產品設計的靈活性,信託公司是中國所有金融機構中最具創新潛力的金融機構。

本文通過分析“大資管時代”以來頒佈的監管政策對三類典型的傳統信託業務的影響,提出了對於傳統信託業務轉型發展的建議;

同時,本報告站在信託行業長遠發展的角度,認為信託行業將在資產證券化、財富管理及資產管理領域大有作為,由單純撮合業務的角色迴歸“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資管本源。

一、傳統信託業務轉型發展建議

通過加強全方位的金融監管,以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中國經濟平穩有序發展的高層思想,在近幾年的會議、報告中已有明確體現。

而在金融領域,規模已逾百萬億的資管行業更是受到了金融監管的高度重視——將資管業務的監管原則由“機構監管”向“功能監管”轉換,統一資管業務的准入門檻與監管標準等嚴監管舉措,無不昭示著“大資管時代”的來臨。

2017年2月,六部委計劃聯合發佈的資管新規草稿在金融行業引發了巨大震盪。可以說,資管新規正式開啟了“混業經營,混業監管”的路徑。

因金融監管政策對傳統信託業務的影響,傳統信託業務過往的利潤路徑在很大程度上被堵住了。

但是,一直以來,傳統業務是信託行業的深耕領域及主要資金投向,而金融監管政策對於傳統業務限制的目的是為了引導傳統業務走更為規範化的發展道路,不是徹底禁止傳統信託業務的發展。

因此,傳統信託業務應順應監管引導,在短期內儘快改正當前違規行為,並在中期內為傳統信託業務謀求可行且可觀的轉型方向。

(一)房地產信託

作為房地產企業的重要融資渠道,今年,房地產信託將繼續是信託的重要業務方向。

在強監管趨勢下,從投資方式來看,本報告認為,房地產信託的轉型方向主要有兩個:

首先,開展真實的房地產股權投資。信託公司開展真實的房地產股權投資,一般聯合一定區域市場的主流開發商,重視項目所在區位和合作夥伴的操盤能力,深度介入項目開發,獲取固定收益和項目分紅。

在風險控制上,信託公司控制項目公司或者擁有重大事項的一票否決權,對項目開發進行現場資金監管;

同時,也可通過制定項目公司章程,嚴格管理項目公司證照、印鑑,加強項目預算管理,設計利益分配機制,增加股東對賭條款等方式加強風險管理;

其次,探索標準化融資。針對傳統房地產信託融資成本較高、期限較短的劣勢,信託公司開發標準化融資產品,包括物業收費權、購房尾款資產證券化業務、發行ABS或者ABN,對接資本市場,提高融資期限,降低融資成本,為房企提供延伸服務,拓展信託公司與大型房地產企業合作的空間。

其中,應重點關注租賃住房類REITs市場。近半年來,國家開始重點強調並引導房企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自2017年10月以來,新派公寓、保利地產、旭輝領寓和碧桂園四款類REITs的髮型,成功開創了國內租賃住房類REITs的先河。

租賃住房類REITS對促進國家房地產政策目標有著積極的作用——一方面,多渠道增加住房租賃房源供應,促進住房租賃行業發展;另一方面,引導和利用社會資本進入住房租賃市場,擴大了租賃住房企業的融資渠道,預留了租賃住房企業的退出渠道,構建了完整的租賃住房商業模式鏈條。

基於此,未來房地產行業的REITs將會有非常廣闊的發展空間,是信託行業的房地產項目新的發展方向。

(二)基礎建設信託

1、政信業務

地方政府債務置換從2015年啟動以來,經過三年的過渡期,將於2018年全部完成;

同時,受利率全面上行和債券市場大幅波動影響,2017年融資平臺發債淨融資額降至冰點,基建投資的資金缺口將進一步擴大。

未來,不論是目前納入預算的存量項目,還是沒有納入預算的項目,都需要尋找新的融資出口。

因此,2018年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仍將是穩增長的重要手段,基礎產業仍將是信託公司重要的資產配置領域。

不過,信託公司不能停留在原有的產品運作上,應持續轉型升級業務模式,適應地方政府融資規範。

比如對於融資型項目,信託公司應當從融資主體和項目現金流(若有)的角度出發,關注項目本身質量和效益,提高風險判斷能力,改變過去依賴政府出函、財政擔保的風險控制模式。

同時,政信合作方式的轉變需要信託公司轉變角色,由債權投資思維轉變為資產管理思維。

2、PPP業務

未來信託公司開展PPP業務,要重點關注有運營內容,建立按效付費機制,採用可行性缺口補助或者使用者付費的回報模式的相關項目。

PPP項目順利開展的突破口在於增強雙方互信,而信託公司在增強互信方面有天然優勢。

一方面,通過主動管理,信託公司可以為社會資本提供相關投融資結構安排;另一方面,通過集合投資方式,可以有效分散風險。

未來信託公司介入PPP模式主要有三條路徑:

一是PPP產業投資基金(或城市發展基金)模式,即信託公司通過募集資金與地方政府、實業資本、其他金融機構共同成立產業投資基金,再由基金參股於地方政府納入到PPP框架下的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負責具體基建項目的設計、建造、運營,政府授予項目公司一定期限的特許權經營期,信託公司通過項目清算、股權回購轉讓、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實現退出;

二是債券投資模式,通過信託貸款為PPP項目提供流動性支持;三是參與PPP項目資產證券化,為實現項目收益債權提供受託服務,並儘可能主導業務鏈條。

(三)同業信託

隨著同業信託監管逐漸嚴格,降槓桿、去通道仍在繼續,傳統通道功能的發展會相對沉寂,信託搭建SPV、MOM、FOF等功能型業務將會進一步強化,同業平臺運作正成為信託同業合作的新主流。

首先,信託公司要持續提高對同業的專業服務能力。如,針對金融同業業務設立MOM資產管理平臺,提供投資指令對接、交易對手協調、賬務管理、核算分配、投資運行情況監控、交易調整、風險監測以及投資運營情況多維度分析等基礎業務。

同時也建立自己的投顧綜合評價體系,提供投顧篩選、閒置資金管理等輔助業務;

其次,信託公司要逐步增強同業資產管理能力。

金融市場進入跨行業、跨領域協同發展的大資管時代,金融同業機構之間的合作深度與廣度不斷擴大,信託公司應重新審視自身定位,擺脫被動的通道角色,信託公司要開始為金融同業機構提供個性化、定製化的資產管理服務,實現信託公司由SPV向“SPV+同業資產管理”的轉變。

二、信託業務長遠發展建議

然而,從當前的監管趨勢判斷,傳統信託業務很難支撐信託業務的長遠發展。

作為資產管理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信託應著手培育自身的競爭優勢:與其他資產管理子行業相比,信託具有獨特的制度優勢——信託財產的獨立性及跨越三大市場的全牌照投資資格。

在此基礎上,若信託逐步加強主動管理意識及能力,本報告認為,信託可在資產證券化、財富管理及資產管理領域大有作為。

以下將對每項業務領域(資產證券化、財富管理、資產管理)按順序做出可行性分析,並提出可能的發展建議。

(一)資產證券化

目前來看,信託在資產證券化業務中,基本是通道角色,業務利潤較低。

實際上,信託公司參與資產證券化業務有天然的優勢,信託計劃破產隔離,信託財產與委託人財產具有獨立性,與資產證券化業務要求SPV完成資產的風險隔離與資產獨立相一致。

另外,由於資產證券化業務不適用《資管新規》,在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收縮的壓力下,預計資產證券化市場將會擴張。

信託參與資產證券化主要有三種模式——交易所ABS、信貸資產證券化及資產支持票據(ABN)。其中,信託是信貸資產證券化與資產支持票據的唯一合格主體,具有壟斷性優勢。

首先,交易所ABS即信託公司通過引入券商資管或基金子公司,以其作為在交易所上市的平臺,形成“信託計劃+專項支持計劃”的雙SPV模式。

其中存量模式下的利用公募ABS非標轉標——即資管機構在交易所市場上直接認購由存量非標形成的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份額,可引入信託設立財產權信託,以信託受/收益權為基礎資產進行證券化,資管機構認購相應份額。

其次,信貸資產證券化則是由銀行作為發起機構,將信貸資產委託給信託機構,由受託機構設立SPT(特定目的信託),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形式向投資機構發行收益證券,投資者進行認購。

在當前資管新規、銀監55號文等監管文件的壓力下,銀行表外資產回表壓力較大,或可提高信託費率的議價能力。

信託公司應牢牢抓住法律賦予的獨特製度優勢——銀行信貸ABS業務的指定SPV與發行人,做好通道受託角色,提高業務效率,並繼續擴大信貸ABS業務規模,實現收入增加。

最後,資產支持票據(ABN)是交易商協會主導的資產證券化模式,基礎資產等各方面都類似於交易所ABS,信託可直接參與,相當於給了信託直接做企業資產證券化的渠道。

信託ABN與傳統ABN相比,具有公募發行、真實實現破產隔離、資產出表與增信等優勢。信託公司應積極引導有資產變現融資需求的非金融企業到銀行間市場發行ABN,擴大參與ABS業務範圍,儘可能主導業務鏈條。

(二)財富管理

隨著我國居民財富快速積累、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加劇,高端人群在資產增值、財富傳承、家族治理、稅務規劃等方面需求增強。

信託公司的家族信託與私人銀行及其他資管產品相比,有著天然的優勢——信託具有破產隔離、財產獨立的優勢,能夠將富人的私有財產與公司財產進行分割,也可預防諸如婚姻變動等因素對家族財富造成侵蝕的風險;

信託具有他益性的特徵,適合做財富的代際傳承。

信託公司開展財富管理業務主要有以下幾種業務模式:

一是與銀行合作,設立定製式、可撤銷或可變更、委託人與受託人共同管理的家族信託。在此模式下,銀行作為財務顧問,業務客戶來自銀行的私人銀行部直銷客戶;

信託資金根據風險預期進行結構化配比,實現信託小賬戶管理,最大限度地實現客戶資產保值增值。

二是信託公司主導模式,即以直銷客戶為主的家族信託或家族辦公室——即直接設立家族信託,將受益人設定為家人或自己,以達到財富管理目的;

或是採用家族辦公室的設計,即委託人將資金委託與信託公司,同時由客戶家族發起設立有限合夥企業,管理人由客戶家族成員擔任,信託公司按照客戶意願,作為有限合夥人的出資人/有限合夥人。

三是類家族信託,與保險公司、養老服務機構合作推出的保險金信託或養老健康信託等,實現將保險服務、養老服務、醫療保障與信託服務相結合;

利用槓桿效應,放大保障額度或服務權益,降低專屬私人高端財富管理門檻;提供私人保單管家或者養老管家,享受多重增值服務。

(三)資產管理

信託的資產管理,通過組合投資,分散項目風險,主要可分為兩類——一是投資於非標債權、股權等資產的信託型基金。

這種產品對規模要求較高,在當前一系列嚴監管的背景下(如去期限錯配、去名股實債、不能做擔保),中小信託存在較大的開展困難;

二是投資於股票、債券、貨幣市場等標準化資產的信託型基金,這可能是未來的發展趨勢。如要開展這類業務,須做好三項準備:

做好渠道建設——在第三方代銷被規範後,未來在渠道定位上有兩條路,即進一步提高機構化佔比與集中度,或同時發展零售與對公;

另一方面選定重點銷售區域,承受前期建設營銷中心與隊伍帶來的大額成本開支,做直銷。但這樣可以增強客戶黏性,對未來轉向一站式的財富管理與高端資產管理大有益處;

投資管理專業化——非標受到限制後,標準化資產的競爭將會十分激烈。信託想要做好,就必須要有強大的專業團隊,也可引入諸如券商資管等機構擔當產品的投顧,協助管理;

產品設計特色化——例如做現金類管理產品,一方面期限靈活、流動性好,收益率相對偏低,可以降低信託公司的成本;

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客戶的粘性,引導客戶在資金閒置期間存放於此,擴大管理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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