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镇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金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培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间接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事宜进展情况说明

因哈药集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2017年12月25日,有关各方签署《关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中信资本医药对哈药集团实施增资并认购哈药集团新增注册资本15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由哈尔滨市国资委变更为中信资本控股,2017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6号)、《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7号)。2018年6月20日,哈尔滨市国资委下发《关于终止本次哈药集团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通知》(哈国资发〔2018〕 35号),终止本次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6月 22日披露的《关于哈尔滨市国资委终止本次哈药集团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5号)。2018年6月23日披露《关于中信资本股权投资(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7号)。 上述事项终止后,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展情况说明

2017年10月19日,公司因筹划认购GNC股权事宜,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2018年2月12日,哈药集团决定将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由人民同泰变更为哈药股份。因本次交易实施主体变更,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提交、2018年2月22日披露了《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司对交易主体发生变化的原因及交易情况进行了披露。

(3)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1)2018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428,300股质押给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4.39%,质押期限为2018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15日。

2)2018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海南赛乐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18年9月12日、2018年9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0,8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本次减持后,海南赛乐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994,345股,持股比例由原5.05%降至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详见《关于持股5%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1)。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