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市房山区面临拆迁,李瑞林(化名)有一处面积800多平方米的宅院,经评估与协商,拆迁方只答应给约87万的补偿款。老李不答应,对方却采取了以裁决出搬迁的逼迁手段。
拿到《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后,李瑞林一家乱作一团,不知所措,这拿到的分明就是强拆通知书啊!哪里还有什么拆迁梦?
第一辑:析产诉讼,未雨绸缪
在久经房屋拆迁维权业务沙场的段福惠律师的眼中,拆迁人对拆不动的拆迁户采取以裁决促搬迁的不轨行径几成定律。在段福惠律师的指导下,老李向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分家析产诉讼,确认了被诉住房的所有权由李瑞林及子女各自所有的份额。
第二辑:自行评估,扭转乾坤
正如经验丰富的段福惠律师所料,拆迁人申请裁决后,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如期作出了《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就在这危急关头,处变不惊的段律师帮助老李一纸诉状将裁决主体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告至法院,要求撤销这份荒诞的裁决书,正是这一招,直捣了拆迁人的要害……
拆迁维权中至关重要的是裁决程序,这一程序是拆迁人进入项目后针对各个被拆迁人作出的独立的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被拆迁人万万不可小觑这一拆迁程序。这一法律文书的作出表示被拆迁人行政复议权利和行政诉讼权利的产生,作为被拆迁人,要积极地通过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尽量避免房屋被强拆的情况发生。阻止裁决、防止强拆才是拆迁维权中的重中之重。能否成功阻止裁决程序是关系到被拆迁人“生死攸关”的大问题,阻止裁决的方法有很多,笔者认为,无论如何,越早采取措施效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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