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林業產業發展規劃(2018—2025年)》出台

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體,規劃區面積超過51萬平方公里,是我國和亞洲重要的江河源,是維繫我國和東南亞氣候系統的“調節器”和“穩定器”,是我國的水資源安全戰略基地和水能資源接續基地,是我國“兩屏三帶”生態安全戰略格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維護東亞地區乃至全球生態安全具有重要意義。而林業是生態建設之基,林業產業是林業可持續發展之本,對推進林業產業發展意義重大。

《西藏自治區林業產業發展規劃(2018—2025年)》出臺

提出全域全時旅遊發展理念

數據顯示,西藏林業管理著1798.19萬公頃林地、652.90萬公頃溼地、2158.36萬公頃沙化土地和4325.62萬公頃荒漠化土地資源,佔西藏國土面積的72.62%,是林業產業發展的重要依託。我區以其獨特的生態資源和景觀資源,開展了大量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溼地公園、沙漠公園等一系列保護地建設,為林業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堅實基礎。面對此現狀,我區提出了全域全時旅遊的發展理念。此外,傳統的林卡活動帶動的林卡經濟已成為我區生態文化傳承和驅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

“但是由於整體經濟發展水平滯後,受特殊地質地貌、氣候條件和交通較為不便等因素影響,我區林業產業與其自有的天然稟賦等方面及國內水平之間還存在較大差距。”自治區林業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如林業保障支撐不足、林業市場產業發育水平不高、林業產業發展空間受限、產業發展成本上升過快、林業科技支撐短板明顯等。”

為此,我區出臺了《西藏自治區林業產業發展規劃(2018—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指出要以發展綠色生態產業、繁榮生態文化為主線,以富民興藏為要務,以提升林業產業在扶貧、提供生態服務、促進經濟發展、創造就業和財富、應對氣候變化、傳承文化等方面功能為目標,持續推進林業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加強林業產業發展質量,健全林業產業體系,促進“美麗西藏”建設。

《規劃》指出,根據我區林業產業現有條件分析及有林地和宜林地調查資料,並結合我區氣候、環境適宜性、土地可用性等因素,確定規劃區為拉薩、昌都、日喀則、山南及林芝等5市56縣(區),面積為51.95萬平方公里。“規劃區主要包括藏南谷地和藏東南高山峽谷區。”自治區林業廳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地形及坡度分析看,規劃區的主要特點是有長而寬廣的河谷地和幽深狹窄的峽谷。”

促進特色林業產業佈局優化

“此次規劃的總體目標是通過林業產業建設,促進我區特色林業產業佈局優化,強化區域特色產業發展,大力推進林業產業龍頭企業建設,實現企業與農戶有機結合,提升區域林業產業規模化、集約化、產業化水平,強化林業產業對農牧民增收、林業有效的貢獻,推進農牧民生產、生活方式轉變和林業產業多功能有效發揮,最終實現鞏固西藏生態屏障功能,保障民眾安居樂業。”自治區林業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規劃期為2018—2025年,其中,近期為2018—2020年,遠期為2021—2025年。”

近期目標將充分依託我區各類林業產業現有基礎,整合資源,優化發展模式,提升產業整體發展水平,為進一步培育完善的林業產業現代化市場體系奠定基礎。通過對現有重點林業企業和綜合條件較好的苗圃等進行重點扶持,增強其市場供應能力和競爭力,為我區生態建設提供支撐保障;通過本土企業培育和苗圃建設,促進企業與區內外科研單位合作,實現已有實用技術的轉化,強化本土化適宜品種的培育和研發支撐力度,提升林業科研貢獻率;對現有經濟林進行提質增效建設,以促進林業產業健康發展。同時要發揮森林公園、溼地公園等在生態旅遊服務中的作用,強化生態旅遊產品供給能力提升;推進林業產業扶貧能力提升,併力爭實現我區林業產業2020年達35億元年產值的發展目標。

在遠期目標中提出要培育完善且具有品牌優勢的西藏特色林業產業體系,實現本土苗圃供應生態建設苗木率達85%以上,構建較為完善的林業產業科技支撐體系,經濟林果、林菌、林藥等種植、採集基地實現現代化管理,各有5個以上特色品牌,林業生態旅遊服務水平全面提升,林業產業科技保障體系基本完善,全區林業年產值達6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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