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分享到: 閱讀更多 重慶稅務 的文章 關鍵字: 污水处理 水费 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