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成員必備:脫貧攻堅應知應會50條

1+2+2成员必备:脱贫攻坚应知应会50条

精準扶貧工作“六個精準”: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第一書記)精準、脫貧成效精準。

扶貧工作必須做到的“三個實”:“三個實”是指:脫貧工作務實,脫貧過程紮實,脫貧結果真實。

扶貧開發兩個確保、三個格外、四個切實:兩個確保:確保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確保貧困縣全部摘帽;三個格外:對各類困難群眾要格外關注、格外關愛、格外關心。四個切實:切實落實領導責任、切實做到精準扶貧、切實強化社會合力、切實加強基層組織。

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戰略,要解決好四個問題:扶持誰、誰來扶、怎麼扶、如何退。

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我們黨的莊嚴承諾:到2020 年讓貧困人口和貧困地區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中任務目標:到2020 年,鞏固脫貧成果,通過發展生產脫貧一批,易地搬遷脫貧一批,生態補償脫貧一批,發展教育脫貧一批,社會保障兜底一批,因地制宜綜合施策,確保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消除絕對貧困;確保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實現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實現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主要有:貧困地區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貧困村全部實現通動力電,全面解決貧困人口住房和飲水安全問題,貧困村達到人居環境乾淨整潔的基本要求,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學生因貧失學輟學問題,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實現貧困人口全覆蓋,最低生活保障實現應保盡保。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發展環境明顯改善,深度貧困地區如期完成全面脫貧任務。

《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 年)》提出的到2020 年要實現“兩不愁、三保障”總體目標:“兩不愁、三保障”即穩定實現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

“一高於”、“一接近”:貧困縣摘帽時農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

中央脫貧攻堅工作機制:中央統籌,省(自治區、直轄市)負總責,地區監管,縣抓落實,鄉鎮銜接,工作到村,扶貧到戶,脫貧到人。

十九大報告指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到二〇二〇年達到的標準: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做到脫真貧、真脫貧。

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兩個不掉隊”:實現全面小康,不讓一個地區掉隊,不讓一個民族掉隊。

深度貧困地區的“三區三州”:西藏、四省藏區、南疆四地州和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

2017 年9 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哪個文件,對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廳字〔2017〕41 號)。

深度貧困縣、鄉、村的認定標準:2017 年深度貧困縣的認定標準是貧困發生率在18%以上,深度貧困鄉、貧困村的認定標準是貧困發生率在20%以上。

扶貧工作要五級書記一起抓,指的是哪五級:省、市、縣、鄉、村。

精準脫貧攻堅工作基本方略: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扶貧開發“十項重點工作”:村級道路暢通、飲水安全、農村電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產業增收、鄉村旅遊扶貧、教育扶貧、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建設、貧困村信息化工作。

扶貧標準線:2011 年,中央決定,將農民年人均純收入2300 元(2010年不變價)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準。綜合考慮物價水平和其他因素,逐年更新按現價計算的標準,2013 年脫貧標準線為2736 元,2014年脫貧標準線為2800元,2015年脫貧標準線為2850元,2016年脫貧標準線為3026元,2017 年脫貧標準線為3130 元,預計2018年脫線標準3318 元,2020 年達到4000 元。

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指農村人口在一定期限內(通常為一年)獲得的可用於最終消費支出和儲蓄的總和。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項:工資性收入、經營淨收入、財產淨收入和轉移淨收入。

兩線合一”:農村低保標準與扶貧標準統一。

貧困戶屬性:一般貧困戶、低保貧困戶、特困供養貧困戶(原五保貧困戶)。

貧困人口識別和退出的“兩公示一公告”:村核實公示、鄉(鎮)審核公示、縣(市)審定公告。

國家脫貧攻堅“兩率一度”:精準識別率、精準退出率、群眾滿意度。

貧困發生率:一個(縣、鄉、村)建檔立卡未脫貧人口數佔農村戶籍人數的比例。

貧困村漏評率:調查核實的漏評人口數/抽查村未建檔立卡的農業戶籍人口數×100%。

貧困村錯退率:抽樣錯退人口數/抽樣脫貧人口數×100%。

全國“扶貧日”:從2014 年開始,國家將每年的10 月17 日設立為“扶貧日”。

自治區提出的精準脫貧工作的“七個一批”:通過轉移就業扶持一批;通過發展產業扶持一批;通過土地清理再分配扶持一批;通過轉為護邊員扶持一批;通過易地扶貧搬遷扶持一批;通過實施生態補償扶持一批;通過綜合社會保障措施兜底一批。(國家實施的“五個一批”脫貧路徑:發展生產脫貧一批、易地搬遷脫貧一批、生態補償脫貧一批、發展教育脫貧一批、社會保障兜底一批)。

自治區提出脫貧攻堅工作的“三個加大力度”:加大教育扶貧力度、加大健康扶貧力度、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

自治區“四位一體”大扶貧格局:構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援疆扶貧“四位一體”的大扶貧格局。

自治區提出的統籌力量“五個一”:每個貧困村至少有1 個上級部門結對幫扶、1 個援疆省市幫扶共建、1 名縣級領導幹部定點聯繫、1 名第一書記和1 個“訪惠聚”工作隊駐村工作。

貧困人口脫貧要達到的“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農牧民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年度國家扶貧標準。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有保障、基本醫療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

貧困村脫貧要實現的“五通七有”:“五通”,即:通水、通電、通路、通廣播電視、通寬帶或通訊;“七有”,即:有村“兩委”班子且發揮作用、有支撐穩定增收的產業、有村集體經濟收入、有村級黨組織陣地(辦公場所)、有幼兒園(中心幼兒園)、有便民服務中心(文化體育活動場所)、有衛生室。

定點幫扶工作要點:

單位包村,幹部包戶,緊盯貧困村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對定點幫扶的貧困村、貧困戶找原因,理思路,想辦法,出主意,扶智加扶志,量身定製幫扶方案.

貧困縣退出標準:貧困縣摘帽以綜合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準,原則上貧困縣綜合貧困發生率降至3%以下。貧困縣摘帽量化指標包括主要指標1 項,參考指標4 項,概括為:“三率一度一接近”。1、主要指標。“一率”,即:綜合貧困發生率降至3%以下。2、參考指標。“二率”,即:脫貧人口錯退率低於2%,貧困人口漏評率低於2%;“一度”,即:群眾認可度接近90%;“一接近”,即:指全縣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全縣行政村基本安全飲水比例達95%以上;全縣所有貧困村通動力電,貧困戶生活用電全覆蓋;全縣具備條件的行政村通硬化路(水泥、柏油)比例達95%以上,不具備條件的行政村通砂礫路,出行難問題得到解決。全縣學前和義務教育階段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覆蓋率達到95%以上,學前兒童學習普通話;全縣義務教育鞏固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均達到95%以上,貧困人口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實現全覆蓋。

貧困村退出標準:貧困村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準,統籌考慮村內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產業發展、集體經濟收入等綜合因素。原則上貧困村貧困發生率降至3%以下。貧困村退出量化指標包括主要指標1 項,參考指標12 項,概括為:“一降五通七有”。1.主要指標。“一降”,即:貧困發生率降至3%以下。2.參考指標。“五通七有”。“五通”,即:通水、通電、通路、通廣播電視、通寬帶或通訊;“七有”,即:有村“兩委”班子且發揮作用、有支撐穩定增收的產業、有村集體經濟收入、有村級黨組織陣地(辦公場所)、有幼兒園(中心幼兒園)、有便民服務中心(文化體育活動場所)、有衛生室。

貧困縣退出程序:貧困縣退出工作在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按照“提出申請、組織初審、驗收評估、退出公示、批准退出”的程序執行。

貧困村退出程序:縣(市、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貧困村退出工作,按照“提出申請、核查公示、公告標註”的程序進行。

中央提出的“一個目標”:補好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

中央提出的“兩個確保”:確保2020年現行標準下的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消除絕對貧困;確保貧困縣市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切實把真脫貧、脫真貧刻在骨子裡、落實到行動上,切實用群眾口碑來衡量脫貧實績。

脫貧攻堅“四大突出問題”:一是思想認識不聚焦;二是責任落實不達標;三是工作措施不精準;四是工作作風不紮實。

“六類人員”:財政供養人員、村兩委班子成員、富裕戶、大型農機具、小汽車、工商法人代表。

各支村級力量做到“八個一口清”:對本村基本村情一口清;對本村脫貧攻堅文檔資料一口清;對本村建檔立卡扶貧對象家庭情況一口清;對本村脫貧路徑落實情況一口清;對自治區、地縣市到村到戶各類幫扶政策一口清;對各類幫扶措施的申請程序與標準一口清;對本村扶貧項目資金管理情況一口清;對本村的發展需求一口清。

各級幫扶力量要算好貧困戶脫貧“八筆賬”:算好貧困底數賬、算好兜底賬、算好就業賬、算好產業賬、算好項目資金賬、算好路徑賬、算好收入賬、算好返貧鞏固賬。

“1+2+2”扶貧工作機制:建立以村第一書記,兩名“訪惠聚”駐村工作隊隊員,兩名村幹部為扶貧力量的工作機制。

殘疾等級分類:殘疾等級分為四個等級,分別為一級(極重度)、二級(重度)、三級(中度)、四級(輕度),從殘疾證號碼上可以區分出來,殘疾證最後一位數字代表殘疾等級,一級對應數字1,二級對應數字2,三級對應數字3,四級對應數字4。殘疾證倒數第二位數字代表殘疾類別代碼,視力殘疾對應數字1,聽力殘疾對應數字2,言語殘疾對應數字3,肢體殘疾對應數字4,智力殘疾對應數字5,精神殘疾對應數字6,多種殘疾對應數字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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