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罰中最讓人害怕的是哪一種?爲什麼?

微淺暖


  

  古代有許多刑罰都非常殘忍,在諸多死刑中,砍頭算是最仁慈的一種。

  正如有一句話叫做“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在面對殘忍刑罰之時,許多罪犯最大的願望,就是早早死掉。

  諸多死刑中,最讓人害怕的,自然是凌遲。

  所謂凌遲,最早出現在《荀子》中,又寫作陵遲,本意是山丘中延緩的山坡。

  凌遲之刑並不古老,大約是在五代時期,因天下紛亂,統治者法明瞭凌遲這種酷刑。宋朝號稱寬仁,也延續了五代這種酷刑。

  《宋史·刑法志》中記載:凌遲者,先斷其肢體,乃抉其吭。當時之極法也。

  凌遲為什麼可怕?因為凌遲一下子不會死。按照宋朝刑律記載,受刑者按照情節嚴重,可依次判處八刀以至一百二十刀之刑罰。到了明朝,朱元璋大興刑獄,凌遲一般都超過一千刀,甚至三千六百刀。

  按照刑罰規定,受刑者必須在最後一刀斷喉時才能死掉。因此,被切數百乃至數千刀需要耗時一整天乃至十天,對於受刑者來說,極為痛苦。即便對於劊子手來說,也是一件極為繁重的工作。

  古時有規定,皇帝下令割多少刀,劊子手不能少割一刀,不能多割一刀。還不能讓受刑者在最後一刀前死掉。否則,劊子手都犯下了欺君大罪。

  被割下的所有肉都要擺放在桌案上展示。

因此,明朝就有多割了一刀,結果憤怒的家屬告狀,劊子手也被斬首的事情。

凌遲這種刑罰在具體執行時有很多講究,一般都是先當胸重擊罪犯一掌,讓罪犯心臟緊縮,減緩胸前血脈流動,然後從乳頭、胸肌、生殖器……按照嚴格的次序切割。

劊子手每切割一刀,其徒弟都會大聲報數,以顯示國法森嚴,警示百姓。

歷代以來,被凌遲處死,最有名者莫過於明末大將袁崇煥。袁崇煥一心為國,守衛邊關。可是明朝崇禎皇帝心胸狹隘,被朝中奸黨蠱惑,又恰逢後金大軍饒過山海關進攻北京。崇禎大怒之下不待細查,就下令將袁崇煥凌遲處死。最為悲哀的便是無知的百姓被憤怒衝昏頭腦,竟然將袁崇煥切下來的肉一搶而光。

凌遲處死的名人之中,還有大忠臣方孝孺,大太監劉瑾,一代梟雄石達開以及洪秀全的傻兒子洪天貴福。

在文學作品中,被凌遲處死的數《竇娥冤》中的竇娥最為有名。現在還有一句話常被大家唸叨:“真是比竇娥還冤!”竇娥明明沒有殺人,卻被判處凌遲,在騎木驢後,受一百二十刀活剮。還有像《水滸傳》中攛掇潘金蓮出軌的王婆,也被判處凌遲之刑。

清朝末年,文明之風吹來,迫於朝野呼聲,公元1905年,慈禧太后下令下令廢除凌遲、戮屍、梟首等諸多酷刑,凌遲之刑終於退出了歷史舞臺。


葉之秋


古代刑法中最讓人害怕的,大概就算凌遲吧。中國人既有造福於世界的四大發明,也想出了讓人毛骨悚然的刑法,從甲骨文的字形就可以看出,有鋸斷人腿的刑法,有割掉人鼻子的刑法,有閹割男人生殖器的刑法,有給人臉上刺字的刑法,這些在《周禮》等一些先秦古書上也有記載,互相印證,這些刑法,統稱為肉刑。但還不算最厲害的,最頂級的刑法當然是死刑,只是死刑還分好多種處死法。最仁慈的大概是絞刑,勒住脖子絞死,那時候的絞刑,大概沒有西方現代那種絞刑臺,一抽踏板,人墜下去立刻死亡。估計就是慢慢窒息的絞法,其實比較痛苦。但中國人講究全屍,所以他們覺得最仁慈。要說最不痛苦的,是斬首,一刀下去,立刻昇天。不過先秦兩漢的斬刑,通常不是斬脖子,而是斬腰。從技術上來說,腰斬對施刑人也不方便,比斬脖子困難多了。但統治者搞這麼麻煩,就是為了增加受刑人的痛苦,以懲戒後來者。不過在秦漢,最頂級的刑罰大概是車裂。商鞅被秦王憎惡,所以他的死法就是車裂,也稱五馬分屍。秦末農民起義的領導,被秦軍捉到,也往往是車裂。還有一種是“烹”,把活人扔進沸水裡,活活煮死。其實這兩種,活人都捱不了多久,就會死掉。跟凌遲比起來,算是仁慈了。凌遲這種刑法出現比較晚,有確切記載是在五代,把活人剮到幾百刀才死,如果不割滿一定刀數就死,施刑人有責任。這個刑法到了清末才廢除。


梁惠王


最讓人害怕的應該是株連九族。行刑的過程再殘酷,也比不上家族因自己被滅門,家人、孩子或被斬首,或淪為奴婢,有什麼比這更絕望害怕的?

從始皇帝嬴政開始,以皇室為最高權威的集權專政基本貫穿了中華歷史的絕大部分時間,直到辛亥革命。數千年裡,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力,將一切異己扼殺在搖籃裡,任何針對皇帝和皇室的罪行處置都變得非常嚴厲,於是株連這種形式應運而生。對於那些謀反者,這似乎是能想到的最嚴厲的方式。在隋文帝時,株連被短暫廢除,而隋煬帝時又復行並擴充至九族。


在唐代,密謀或者煽動叛亂,其父和兒子將被處斬,所有女性親屬、14歲以下的兒童以及三代以內所有男性親屬將淪為女婢。甚至,對皇帝開的藥方若服用後有所不適以及損壞御用交通工具都會被當成叛亂而被治罪。之後,株連的範圍似乎更廣,甚至還有過株十族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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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不得不提一下“連坐”。連坐始於西周,秦律大規模使用,漢律依然沿用。一人犯錯,他的鄰居、家人都要受到責罰。連坐並不是中國獨有,英國的十戶聯保(Frankpledge)、溫徹斯特法(Statute of Winchester)都有這樣類似的集體責罰條例。二戰中,德國對猶太人也有類似的戰俘處罰規定。

連坐成了當時的征服用這種大規模的責罰來恐嚇人民的手段,同時也是一種讓人民互相監督的辦法。當時的帝國希望用此方式來解決官吏不多而需要管轄的百姓很多的情況,即治理國家要靠全民之參與。

連坐和株連很類似,但連坐可以適用於較輕的刑法,並且主要是一個團體,比如鄰居也可能受到影響,但株連及滿門抄斬主要針對其家人和親屬,並且一般都是謀反之類的重罪。

株連對於政府執法者或者皇室的好處除了具有強大的威懾力,還在於沒有後患。

大家回想下,不管是小說還是影視劇,我姐們經常能看到被小說家或者劇作家用的一個古裝題材便是復仇。很多主角生存的目的就是復仇,如A 殺了B 的父親,B找到A 的時候已經死亡,便殺掉了A的妻子和孩子,孩子中有一人倖免於難,於是苦練武功很多年,最終找到B,殺掉了他和家人,然而B 的孩子中又有人一人倖免,繼續開始週而復始的復仇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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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覆仇的義務都是建立在親緣紐帶上,但斬草除根,以絕後患,便從理論上杜絕這種有可能的復仇。


經史通義


最厲害的刑罰,當屬精神和肉體上折磨的雙重刑罰,那些一刀咔擦砍掉腦袋的方法在古代簡直是最仁慈的死法了,我們是幾千的古國,上有四大發明,下有對待不法分子的各種死法,記得文學巨匠魯迅先生就曾經說過:中國人是最能研究人體,順其自然而用之於人民。所以殘酷的刑法是數不勝數,但非讓老豬說一個最厲害的刑法,還是非“千刀萬剮”(凌遲)莫屬了。這個刑法可謂是誅人誅心誅四肢了。咱今兒就詳細的講講這個讓人不寒而慄的凌遲之刑。

(這個圖片是投名狀中被禁的鏡頭,就是再現凌遲刑法的妝容)

這凌遲二字的來歷呢,其實在古時候是特指架車上山,由於山勢陡峻,而造成行進的速度非常的慢,在平地10分鐘的路程,上山要走一個小時,所以凌遲的最開始的意思是由山形的延緩引申為時間的延緩。所以在古書《荀子·宥坐》中有記載凌遲的含義:“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

好接下來講講凌遲刑法的具體細節和歷史上的具體案例,請大家屏住呼吸。

據史書記載,這個凌遲最開始於五代時期,在後來的北方地區政權遼代,金代,元代,明代,清代都成為了法律規定的一種刑法,而且對割的刀數還有規定,據說一共要給犯人割3357刀,最重要的是,要劊子手在第3357刀之前保證犯人不能死去,這樣才能算大功告成,否則劊子手也要被懲罰,在宋代的法典《宋史·刑法志一》就有詳細的記載:“凌遲者,先斷其支體,乃抉其吭,當時之極法也。這種零割碎剮的方式可以成為人類史上的最殘酷的刑法了。

下面說說具體人的案例,比如大家耳熟能詳的大明朝的袁崇煥袁督師,被崇禎皇帝認為是勾結皇太極裡通賣國,是極大的叛國行為,最後就被用這種酷刑殺死,當時在北京行刑的時候,據史料記載那是萬人空巷啊,袁督師被割了整整3543刀才死去,而圍觀的群眾竟然爭搶袁崇煥身上割下的肉生吃,以表示對這位“賣國者”的憤怒。結果事後證明袁督師是被冤枉的。再如明朝翰林院庶吉士的鄭曼被誣陷,也是讓崇禎皇帝以“杖母不孝”被“凌遲”了,他更狠,竟然被割了3600刀。


老豬的碎碎念


古代酷刑包括:

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凌遲,縊首,烹煮,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鋸割,斷椎,灌鉛,彈琵琶,抽腸,騎木驢……等等

這些刑法並不一定都是滿清所發明,但卻是滿清所用最為頻繁。

但是若說起來,哪種最為讓人害怕,應該有不少人說是剮刑,也就是凌遲。

這種刑法,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

但是,私自認為,這般刑法卻不是最讓人害怕的(雖然真的很殘酷。)

試想一下,我們平時收到一些外傷,所感受到的恐懼感,其實並不能和傷及內臟的感覺來比。

所以,我認為比起凌遲更加可怕的就是灌鉛!

這種刑法,就是將滾燙的錫或是鉛從嘴或是XX裡面灌注進去,像是灌腸,先不說滾燙的液體就能將人燙死,這種東西一旦進入人體就會迅速冷卻,凝固成硬塊,單是這種墜力,也能讓人生不如死,最終痛苦而亡。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就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

試想一下,能被寫成是地獄刑罰的方式,是不是比起凌遲更加可怕?

好在不論哪種更恐怖,現在我們都已經脫離了那個愚昧的時代,所以做人不要總是抱怨,也要知道感恩,能生在這個和平的年代。


井字頭


中國古代的酷刑千奇百怪,我這裡也不全部為大家詳細介紹(網上相關的文章已經不可勝數)。

只介紹幾種我覺得毛骨悚然,印象頗深的吧。

第一個是女性的宮刑。

大家比較熟悉的是男性的宮刑,也就是太監。其實,在古代女性也有宮刑,而且要比男性更加殘忍。

根據史書記載,女性宮刑往往是為了與太監之間產生“對食”等關係,或者因為忤逆皇帝而遭到刑罰。女性宮刑往往是用錘子敲擊肚子,將子宮敲掉,或者用某種東西將女性的“玄牝之門”縫上,近乎變態。

第二種是騎木驢。這個刑罰很多人都瞭解,就是將女性綁在一個木板上,上面有凸出的一塊,另女性坐在上面(你懂的),然後進行遊街。而且這個凸出的一塊是可以旋轉的,以此來折磨犯人,直到犯人死去。

在《水滸傳》裡面也曾寫過相似的情節,武松殺了西門慶和潘金蓮之後,拉皮條的王婆被羈押,後來,朝廷差役對王婆讀了朝廷詔書,讓王婆畫了伏狀,就讓王婆騎上了木驢,遊街示眾,最後在東平府街道中心,砍了頭。

第三種貫鼻和貫耳。這種刑罰了解的人也比較少,其實就是用鐵鏈和鼻腔穿透鼻子和耳朵,我們知道,五竅都是痛的,所以鐵鏈穿過去之後,直接會通過大腦,那種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覺,簡直不敢想象。

我小的時候曾經做過一次鼻息肉手術,因為鼻中隔稍微有些偏,所以在管子下去的時候,大夫用全力去扳我的鼻中隔,當時真實感覺鼻中隔如同骨折一樣。而且,連著我的大腦,頭皮,牙床,耳朵,面部神經等等一起疼。那種痛感,至今也無法忘懷。


兮兮說事兒


大家都說了不少,我就補充一個,穿刺之刑吧。

所謂穿刺就是

一般的做法是把木樁一頭削尖,插入犯人的肛門,如果是女犯人,也可以插在另一個部位。木樁要插得儘可能深,並使用錘子,然後把木樁的另一頭插在預先打好的洞裡,讓犯人在自身體重的作用下慢慢下沉,木樁逐漸深入,直到從某處穿出。有的木樁削得很尖,犯人死得快些,有的削成圓頭,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刺穿內臟,死得慢些。靈巧的劊子手可以保證讓木樁從嘴巴里伸出來。據說犯人在木樁上一般可以活十二小時以上,圓頭的木樁如果插得得法,犯人要經歷三天的痛苦才死。

這種刑罰羅馬尼亞大公德庫拉伯爵最為喜愛。

因為這種殘忍的刑罰,成千上萬的人被穿刺在大地上,所以德庫拉也被稱為最早的吸血鬼。然而在羅馬尼亞人看來,他是抵禦外侮的英雄。


目西


這個分人,根據對多人的詢問結果一律認為:讓男人最害怕的是“宮刑”。古代刑法很多,並且相對於現目前的文明社會來說是相當相當殘酷!

古代的刑法中可以說是隻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人身上所有的部位都可以作為刑罰的目標,同一個部位又可以分為致死和不致死,對於刑罰的尺度古代分別特別嚴格,凌遲是3357刀,五馬分屍多大的馬在哪一邊以及車壓馬車的木製輪多寬都有規定。刑罰是封建統治者維護政權的重要手段,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社會的治安,但是刑罰使用太多的官員都會被稱為酷吏。凡是政治清明的時代都不會有太過可怕的刑罰。

迴歸正題,我認為最可怕的刑罰前三名是炮烙,凌遲和針刑。

炮烙最著名的是封神演義裡紂王使用的,將一根銅鐵柱燒紅後,將人貼上去,

燒紅的銅柱能把人的皮膚直接燙到發焦,而人卻不會很快暈過去或者死亡,就是一直意識清醒直到死去。

凌遲最昌盛應該是在宋朝,這種刑罰直到清末任然存在,許多革命英傑就是死在清末儈子手的凌遲刀下。凌遲需要兩個人行刑,一個人負責割,另一個人負責給犯人撒上金瘡藥止血。也是讓犯人全程清醒,感受一刀一刀從自己身上割下肉來


針刑,不致死,卻最可怕。針灸人身上的穴位不僅能夠治病,還能讓你生不如死。在針上塗上能放大痛覺的藥水,再刺能讓人最疼的穴位,電影《風聲》裡曾有過針刑的片段,很可怕,但我認為真實的針刑超過了電影,針刑同樣出現興勝於宋代,這種手藝我感覺不能失傳,畢竟像人販子販賣小孩,還是應該扎他很多很多針的。


土家羅妹


中國古代刑法之殘酷與多樣,是任何國家都不能比的。可以毫不誇張的說,古代刑法沒有最讓人害怕的,只有更讓人害怕的。

五馬分屍只是古代酷刑中的一種,此外還有凌遲、腰斬、剝皮、炮烙、剖腹、抽腸、烹煮、大卸八塊等等。

而且古代還有一些專門針對女性的酷刑,每一樣都是殘忍至極,比如騎木驢、幽閉(使用木槌擊婦人腹部,人為地造成子宮脫垂)、拶刑(夾手指)。

這些古代酷刑,每一種都使人承受極大的痛苦後而死,幾乎分不出哪一種最讓人害怕。如果非要選一個的話,我認為是腰斬。因為人體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腰斬過後犯人並不會立刻死亡,腦部仍然會有一段時間供血。在這段時間裡,犯人可以清晰的感受到痛苦,也能親眼目睹下半身的慘狀,可謂殘忍至極。


千古權謀


1.蠆盆——小時候最讓我害怕的一種

蠆盆是我在小時候看封神榜。妲己為了照顧李靜的老媽子和他的小姑子所實行的一種刑法。蠆盆一直在我小時候的印象當中,讓我久久不能想象。他是在一個大坑裡面將一些毒蛇呀,蠍子啊之類的五毒放進去,然後將一些犯法的人洗乾淨,剝光之後,推入當中,然後讓這些蛇將他分食的一種刑法。我們可以想象到這個刑法的殘忍之處。讓犯人承受萬毒噬身之苦,一點一點將你吃掉,你還動不了無法反抗,想一想就會讓人覺得不寒而立,本來蛇,蜈蚣之類的東西就已經讓我感到害怕了。因此蠆盆,是我心目當中比較殘忍的刑法。

2.腰斬——想一想就恐懼

腰斬顧名思義,就是用非常鋒利的大刀將你攔腰斬斷。這些受到刑法的人在被攔腰斬斷的那一刻起,並不會立馬死亡,他的上半身和下半身由於自己的神經肌肉系統還會進行活動,讓你們親眼看見那種腸子流露在外的痛苦。這種刑法可以說是讓人在恐懼的同時,一點一點的去迎接死神的到來。

3.車裂——最煎熬的一種

車裂,這個刑法就是將犯人,平放在一個圓形的,類似於車軲轆的刑具上面。雙手雙腳固定住之後,同時向兩個不同的地方拉去,這種刑罰可以說是最慘慢最疼痛的一種刑罰,堪比千刀萬剮。因為,犯人會在拉扯當中一點一點的感覺自己身體上面的筋肉和骨頭分離,讓犯人在痛不欲生當中慢慢死去。

4.五馬分屍——最血腥的一種

五馬分屍,就是將自己的四肢和頭顱綁在五匹馬上,然後五匹馬同時向五個不同的地方奔馳而去。使犯人在一瞬間將身體分成五個部分。這種想法其實是商鞅自己研究出來的。不過,商鞅作繭自縛,自己死的時候也是死於這種刑法。

5.點天燈——最殘忍的一種

有的人都不知道點天燈到底是什麼意思?其實這是我認為最殘忍的一種刑法。點天燈,就是將犯人埋在地底之上然後露出一個頭來,將頭顱掀開之後,用滾燙的水印順著豁口流入人的四肢當中,因為水銀可以使自己的皮肉分離,然後犯人的整體就會從頭顱的豁口皮肉分離竄出,最後在疼痛之中哀嚎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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