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民国第一美女,不愿向日本人屈服,却被疯狂粉丝幽禁了三年!

1933年,美国电影明星玛丽·皮克福前来上海访问。她在摘得第二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女演员奖的桂冠之后,被西人誉为“电影皇后”。聪明的《明星日报》主编决定乘西方影后驾临之风,在中国再发动一次电影皇后选举活动,以利开拓报纸市场。

选举的办法是在《明星日报》上附印选票,使之随报自然流散,然后把回收的选票放到特制的选举箱里,待到指定日期,郑重其事,当众开箱验票。

选举结果揭晓,明星影片公司的红星胡蝶居首,荣登影后宝座;其次是联华影业公司的天才女演员阮玲玉和天一公司老板娘陈玉梅,并列第二。

《明星日报》的这次选举,规模比前两次都大,形式也比前两次正规,选举结果基本上反映了当时的民意,也符合当时中国女电影演员阵容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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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中国的所有电影皇后中,胡蝶的命运要算最好的了,尽管她也经历了许多磨难和坎坷,有过种种伤心和苦恼。

胡蝶本名胡瑞华,祖籍广东鹤山,1908年出生于上海。她的姑父是北洋政府总理唐绍仪的亲弟弟。靠着姑父的提携,她的父亲当上了京奉铁路总稽查。她幼年经常跟随父母在京奉线上奔波。这种飘忽不定的生活给她增添了许多乐趣,使她有机会广泛接触各地的风土人情。

她还在北京上过三年小学,在天津住过一年,会说一口流利的北京话和天津话。稍后她又回到广东老家住了六七年,学会了广东话。这些都对她日后从事电影表演艺术大有裨益。

1924年,16岁的胡瑞华回到上海。不久,她在报上看到了中华电影学校招生的广告,性格开朗的她便产生了报名一试的念头。正是这个偶然闪现的念头,奠定了她一生的银幕生涯。

她以“胡蝶”的名字前去报考,当即便被录取,成为中国最早的电影学校的首届毕业生。

胡蝶是1924年在大中华影片公司拍摄《战功》时初登银幕的。她的处女作是1925年友联公司出品的《秋扇怨》,颇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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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扇怨》由她和林雪怀联袂主演。林雪怀也是广东人。拍片时二人镜前镜后,酝酿情绪,遂由银幕情人变成了现实生活中的情侣。两人爱得死去活来,既而海誓山盟,正式订婚。但因二人生活阅历尚少,考虑也欠周全,订婚不久,便陷入了重重矛盾之中。

胡蝶要摆脱,林雪怀偏不愿意,于是闹得纷纷扬扬。上海滩上的小报也凑热闹,飞短流长,使胡蝶精神上受到很大刺激。这场绯色公案一直延续了两年多。后来,林雪怀同意解除婚约,胡蝶的情感苦闷才渐渐平复下来。

1926年胡蝶转入天一影片公司,两年中为天一公司主演了15部影片,声誉鹊起。天一公司老板邵醉翁为了确保其夫人陈玉梅的首席明星地位,对胡蝶不敢放手使用,胡蝶便想改换门庭。

胡蝶天生雍容华贵,仪态万方,明眸善睐,言笑风生,时称“酒窝美人”。明星公司老板张石川早就相中了她的银幕形象和表演才能,认为她前途无量,特命高梨痕前去说项,不惜月薪两千元的重酬把她挖到了自己的门下,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胡蝶进入明星公司后,得到郑正秋、张石川和洪深等人教导,艺术上进步很快。到抗日战争爆发的十年中,胡蝶为明星公司主演的影片多达50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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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郑正秋编导的《姊妹花》中,她一个人兼饰大宝、二宝两个角色。这两个角色贫富悬殊,身份迥异,性格不同,她的表演却能各得其体,一人一面,恰到好处。

《姊妹花》在上海首映时连映60多天,创造了我国电影放映史上空前的票房纪录。《明星日报》选举电影皇后时,《姊妹花》的轰动效应尚有余音,胡蝶当选为影后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胡蝶摘取“影后”桂冠之后名声更著。1935年她还作为中国电影界第一个出国的代表团成员,随周剑云团长到苏联参加莫斯科国际电影展览会,到德国参加柏林国际电影会议,并赴英、法、意和瑞士考察电影艺术。归国时胡蝶更是身价倍增,当时上海的16家电影院一起放映了由她主演的影片。

对于女明星来说,漂亮既是难得的资本,也是苦恼的渊薮。有人说可能是太漂亮了吧,就在胡蝶事业上连连成功的时候,绯红色的苦恼也没有忘记对她的光顾。其中最著名的便是1931年的所谓“美人误国案”。

这年秋天,“九一八”事变之后,各大小报纷纷刊出了事发当晚张学良同胡蝶在北平六国饭店狂饮乱舞、置国难于不顾的桃色新闻。这桩“红颜祸水”风流案虽然全属捏造,但是人言可畏,曾使胡蝶苦恼了很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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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她从国外归来,名声赫赫,如日中天,桃色新闻同样没有把她忘记。有些小报突然放出空气,说胡蝶已与某富翁打得一片火热;还有的说她被富翁收买,准备嫁人了。

胡蝶只好公开发表声明:“有人说,有个富人愿出一万元利息,并每月给我家补贴五百元,我因这个条件而愿和富人结婚。笑话!我不是一件古董,我不是一个洋囡囡,钱不能买我的心。”

后来胡蝶选中的丈夫叫潘有声,是个品质很好的商人。大概是急于摆脱桃色小报的“青睐”,这年的11月23日,她就和潘有声在上海汉口路大教堂举行了隆重的结婚典礼。百乐门的乐师还合作了一首《胡蝶新婚歌》,由百代公司灌成了唱片,发行全国。

可是没有多久,不幸就降临到胡蝶头上。婚后不到两年,抗战全面爆发,日本鬼子打到了上海,胡蝶与丈夫逃到了香港。香港沦陷之后,日本人想利用她这块“电影皇后”的招牌,宣传所谓“中日亲善”,逼她去拍一部名叫《胡蝶游东京》的电影。

胡蝶和她的丈夫不愿事敌,毅然舍弃自己的艺术前程和丈夫潘有声在香港经营的蝴蝶牌热水瓶厂,冒着生命危险逃出香港,辗转到了四川大后方。

在逃离香港之前,胡蝶把自己的大小39件行李委托给杨惠敏帮助运到四川。杨惠敏当年是上海“八一三”抗日战火中为“八百壮士”献旗的女子“小英雄”,如今是“中国童子军战时服务团”的代表,经常化装进出香港,神出鬼没,进行抗日救国秘密活动。

胡蝶本以为把东西交她转运最放心,谁知当胡蝶逃出虎口到达桂林时,看到自己的银灰色狐皮大衣和其他许多贵重物品已在桂林街头上市拍卖。询问结果,方知杨惠敏帮运的39件行李已经全部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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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闻变,泪如泉涌,因为行李中除贵重衣物外,还有好几箱子是她从影以来的纪念品,这些贵重的家珍都是用金钱买不到的。

胡蝶失物的消息不胫而走,成都各报纷纷为她鸣不平,指责杨惠敏不该乘人之危骗取不义之财。而已经先期回到重庆的杨惠敏,感到名誉攸关,便在报上发表声明:“我于香港沦陷后,曾秘密往来香港八次,营救了二百位要人和青年回国。代胡蝶运送的30多件行李,要过东江时,因兵荒马乱,全部被劫,并非我拐骗私吞。”杨惠敏的声明未必不实。胡蝶气得大病一场。

次年冬天,胡蝶和杨惠敏突然同时下落不明。事后人们才知道,胡蝶是被狂热痴迷她的”粉丝“军统头子戴笠“金屋藏娇”,软囚于神仙洞街新修的军统魔窟之中,做了失去人身自由和供人玩弄的“精神囚犯”;杨惠敏则是戴笠以查处“诈骗罪”为名,下令重庆稽查处将其逮捕,关了好几年的大牢。

这桩轰动一时的无头公案,到头来竟是这样的结局!戴笠这个恶魔于1946年3月呜呼哀哉之后,被幽禁了三年的胡蝶方得逃离魔窟。

抗战胜利后她到了香港,再下银海,为大中华影业公司主演了《某夫人》、《春之梦》和《锦绣天堂》等片。新中国成立后她在香港再度息影。1959年她第三次复出,为邵氏公司主演了《街童》、《两代女性》和《后门》等片。《后门》于1960年荣获亚洲电影节最佳影片金禾奖,52岁的胡蝶也因之荣获最佳女主角奖,再次荣登“影后”宝座。

胡蝶一生演了一百多部影片,两度摘取“影后”桂冠,还被誉为”民国第一美女“,也算不虚此生了。晚年,胡蝶更名潘宝娟,移居加拿大的美丽海滨城市温哥华,于1989年去世,享年8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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