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共有产权房拟满十年可上市

广东共有产权房拟满十年可上市

日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共有产权房作为政策性住房,供应对象为城镇无房家庭,面积标准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并规定承购人产权占比不低于50%,满5年可定向转让,满10年才允许上市。(来源:南方都市报)

美联评论:

今年6月,广东省住建厅就提出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及茂名先行探索试点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试点时限为1年。《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推出,将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定位,统一共有产权住房的筹集渠道,同时也规范了进入、流转及退出机制,为共有产权房政策提供管理依据。

共有产权房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为房地产长效机制打下基础。

广东共有产权房拟满十年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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