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衡水市高校毕业生存档相关情况说明

按规定档案应存于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衡水市籍高校毕业生档案既可以存放到市人才中心,也可以存放到生源地人才(各县市区人才中心)。

「温馨提示」衡水市高校毕业生存档相关情况说明


当前正值2018年高校毕业生存档高峰期,市人才中心为方便高校毕业生存档,特设立两个办事地点,一是红旗大街1588号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毕业生存档窗口;二是胜利西路1896号衡水市人才中心三楼305室。

办理存档手续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派至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报到证、学校密封完好的档案;档案由学校寄回原籍的,到签收档案的地点办理存档手续(档案寄至衡水市人才的,到胜利西路1896号衡水市人才中心三楼305室办理;档案寄至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到红旗大街1588号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毕业生存档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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