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個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 業委會不作爲?今後有「管委會」來約談它

過去,社區物業管理工作總是缺乏抓手,誰來組織發動業主主動參與小區自治工作,長久以來都是個老大難問題。現在,這個問題或許找到解決的藥方了。

為深入貫徹中央、市委關於城市建設發展和城鄉社區治理的相關文件精神,在市委社治委、市房管局的指導下,今日(22日)上午,成都首家社區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在蘇坡街道清江社區掛牌成立。據瞭解,這也是全國首個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試點社區,未來社區物業管理就有了自己的“主心骨”。

成都首個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 業委會不作為?今後有“管委會”來約談它

  什麼是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它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什麼?⋯⋯記者瞭解到,今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後,成都市積極貫徹落實中央文件要求,根據文件“探索在社區居民委員會下設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的規定,進行了有益的實踐探索。在社區黨委的領導下組織建立起來的,由居民代表推薦產生,設立在社區居民委員會下面,主要是做好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委員會之間的協調工作,不僅監督業委會履職,協助召開業主大會,發動業主自治,還要化解矛盾、推動物業管理工作順利展開,促進業主依法、有序、理性的參與物業管理事務,實現社區成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參與式治理。

  今後,如存在業委會不作為、業主損害小區公共利益、物業服務企業管理不到位等問題,都將成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約談監督整改的對象。

設立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

建設高品質和諧宜居生活社區

“目前城市發展很快,出現了很多新的樓盤,但涉及物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對行業內產生的一些新問題,不太完全兼容,缺乏一個物業管理的抓手。”蘇坡街道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設立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主要是為進一步規範社區環境與物業管理秩序,提高小區居民的環境與物業管理意識,“在社區黨委領導下,通過社區成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參與式治理,樹立良好的社會道德風尚,實現社區環境‘共建共享、共治共享’,建設高品質和諧宜居生活社區。”

  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是在社區黨委的領導下組織建立,由居民代表推薦產生。人員設置包括居委會委員、社區居民代表、社區議事會成員、居民小組長、黨員骨幹中產生9~11人兼任,至少5名以上為黨員。主任由社區居委會主任兼任,委員由1名社區居委會委員1名、社區居民代表、社區議事會成員、居民小組長、黨員骨幹中產生6-8人共同組成。

  在推選條件上,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就可參加,除要求首先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心社區公益事業,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為社區居民服務以外,還要求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及繳存專項維修資金,無不良信用記錄等。

  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設立在社區居民委員會下面,主要監督業主委員會履行職責、業主和物業服務機構依法履約。文明勸導、依法依規勸導,積極向轄區居民群眾宣傳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監督改善社區環境。

撤銷業委會委員資格

管委會可協助召開業主大會

  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後,它的具體職責是什麼?蘇坡街道相關負責人介紹,主要職責包括13個方面,包括做好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委員會之間的協調工作,監督業委會各項工作,包括執行業主大會決議、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業委會定期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其他工作還包括,監督物業服務合同、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物業共有部分的使用和經營收益的收支情況、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的收支情況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出現經業委會二分之一以上委員或者五分之一以上業主提議撤銷業委會委員資格,且無法按期順利召開業主大會的情況下,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還要負責向屬地街道辦事處報告並協助組織召開業主大會。

  按照規定,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要求建立巡查、會議、培訓、考核、調處、獎懲等六項制度或機制。其中巡查制度要求每月至少進行一次例行性檢查,重點對物業的使用與維護、三大規約執行、資料檔案建設等內容進行檢查。

  每月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都會要求定期召開一次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物業聯席會議、召開一次業委會交流溝通會。在培訓上,由街道物管科組織對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進行不定期的法律法規及物業相關知識的培訓。

成都首個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 業委會不作為?今後有“管委會”來約談它

損害小區公共利益

業主也會被管委會勸導約談

  據瞭解,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還將建立“獎懲機制”,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效果,通過“壩壩會”等形式向居民住戶通報問題、開展自治管理約談。利用社區現有資金,對在構建和諧物業小區中取得成績的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相應獎勵。

  對業委會會加強監督。蘇坡街道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如業委會存在工作開展不力不作為的情況,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會對其進行約談,約談無效的則上報社區和街道物業科責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在小區內進行通報。

  小區業主也是監督的對象。據瞭解,如有業主不遵守小區管理規約、損害小區公共利益,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會進行上門勸導。如有此行為的業主系黨員的,還要由該樓盤的支部書記對其進行約談,約談無效的則上報社區黨委進行黨內通報批評。  

物業服務企業也如存在管理不到位,未按物業合同進行服務或業主投訴不及時處理整改的,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會對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約談無效的則上報派出所或區房管局等相關部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對失信人員加強聯合懲戒。

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的成立,標誌著以社區為主的物業管理小區綜合治理機制形成,有利於發揮社區“兩委”在傳統居民院落中組織帶領群眾參與自治的優勢,形成“一核多元”的小區治理新機制;有利於實現社區各項工作對物業管理小區的全覆蓋,形成社區對業主大會運行、業主委員會履職指導、監督的新局面;也有利於更好地監督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服務,形成物業管理屬地監管新模式,對實現共建共治共享,建設高品質和諧宜居生活社區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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